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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an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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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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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建集团
股票代码: 6006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号

股份变动性质: 变动

签署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Delta \mathcal{L}_{\text{max}}$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建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建集 团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mathbf 1$

$\bar{\phantom{a}}$

l.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12

$\epsilon_{\rm{g}}$

$\bar{z}$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建集团、上市公司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企 ETF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15 国盛 EB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
本次权益变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 19 万股华建
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华山路 1245 号上海兴国宾馆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寿伟光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百亿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壹百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7805050M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 号
联系电话: 021-22318666
传真: 021-62407121
经营期限: 2007 年 9 月 26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
- 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overline{\math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100号

电话: 021-231111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盛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全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股权控制图如下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寿伟光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2 黄跃民 董事 中国 中国
3 姜鸣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4 李安 副总裁
董事、
中国 中国
5 戴敏敏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6 哈尔曼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7 沈松龄 监事 中国 中国
8 黄琦 监事 中国 中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华建 集团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所拥有的权益
比例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3.16%
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11%
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8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72%
b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5.66%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中, 有 12.01 亿股作为国盛集团发行 15 国盛 EB 的质押标的存放于 15 国盛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 专户, 占总股本的 13.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72%股份中 1.38%为国 盛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5.66%股份系国盛集团全资子 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

除上述情形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华建集团业务发展前景,认可华建集团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华建集团的计 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国盛集团 2017年12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 190,000 股华建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华建集团总股本 0.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盛集团持股比例为 21.79%。

2016年7月-11月, 国盛集团以 1, 235.43 万股华建集团股份换购上海国企 ETF 份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

2017年1月6日, 华建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2017年3月4日, 2017年3月18日, 华建集团披露《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份发行完成后, 国盛集团持股比 例为 15.25%, 合计被动稀释 3.1%。

上述事项累计权益变动 6.54%, 本次增持后, 上市公司累计权益变动 6.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国盛集团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买卖华建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 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bar{\omega}$

$\mathcal{O}(\mathcal{O}(\mathcal{L}))$

$\ddot{\phantom{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附表:

$\ddot{\phantom{a}}$

$\hat{\mathcal{A}}$

$\cdot$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华建集团 股票代码 600629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国盛集团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华山路 1245 号上海兴国
宾馆 7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d 减少 a 不变, 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口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无 國

$\Box$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口
否 団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ロ

ថា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口
的新股 口
执行法院裁定 □
其他
$\Box$
间接方式转让 □ 协议转让 口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赠与 □
继承 口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overline{\phantom{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65,893,468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15.25%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19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0.04 %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66,083, 46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为 15.2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是口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Box$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overline{\Delta}$
$\Box$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Box$
$\Box$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 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overrightarrow{\mathbf{w}}$
$\Box$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章): 好海国盛(集团运算限公司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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