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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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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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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3-02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建集 团”)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全 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754 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 21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3,238,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发行价格为 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897.94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934,513.0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941,078,384.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 03313 号)。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已与联合保荐机构、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入金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金额
投资进度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46,323.29 119.81 0.26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
项目
15,605.00 - -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
台建设项目
6,318.00 - -
补充流动资金 25,841.94 25,841.94 100.00
合计 94,088.23 25,961.75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

确定。

三、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原因

公司自 2020 年开始策划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 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

目。2020 年 12 月公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21 年 8 月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2022 年 4 月募集资金到位。

2022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经 济下行的影响,其中国内市场开拓受外部环境影响较为明显, 2022 年,公司新签外地合同 43.88 亿元,同比下降 20.96%。“十 四五”期间国内外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利影响明显加大,经济 发展极不寻常,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严重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 数据,2022 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以及全国建筑业房屋 建筑施工面积等核心数据较前一年同期增速均大幅放缓;38 家 设计咨询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平均归母净利润 6,916.29 万元,较 去年同期平均下降 32.25%。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 年行业总 体呈现多方挑战中韧性发展态势。

考虑到以上外部因素,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 资金需要等诸多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为降低募集资金的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2 年度放缓全国重 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拟投资新建或扩建的 15 个分支 机构项目的投资进度,并计划未来加快投资进度,按原定计划完 成项目建设期。同时,考虑到 ChatGPT、AIGC 等人工智能领域 突破式的进展对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等行业带来的深刻影响,公 司决定重新论证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 平台建设项目。

四、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 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 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总产值 206,246 亿元,同比增长 7.8%;前三季度全国建筑业方案建筑施 工面积 137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1.4%。2022 年行业总体呈现韧 性发展态势。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23 年及“十四五”期间,政 府重点工作将围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 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吸引更 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 活力。

在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总体环境下,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全国布局、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引领数字化转型趋势、重塑先进业务模式、提升建筑设计服务能 力。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和上海关于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是深化公司全国化业务布局,巩固公 司行业龙头地位的内在驱动;是建筑设计行业发展革新、推动产 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趋势引领。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 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公司决定继 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原定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期。继 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 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是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 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当 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

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 更大价值。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 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 项目、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重新论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经过重新论证,认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继续 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

实施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事 项。

(三)联合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 论证并继续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程序。本次华建集团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规划,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联 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 上网公告文件

  • 1.独立董事意见

  • 2.保荐机构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之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