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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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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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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8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 年12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12 月29 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 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照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 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 资格。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等。其中,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票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 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同一价格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计算得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2020 年9 月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12 月29 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 案》。因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 拟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202 股限制性股票。若 前述可预见的股份数量调整事项履行完毕相应程序并顺利实施,则公 司总股本将由533,901,758 股变化为533,834,556 股。以该预计变化 后的公司总股数作为基数,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0,000,000 股(含本数)股票,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若 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701.29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 |
|---|---|---|---|
| 1 |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 81,809.59 |
55,423.29 |
| 2 |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 17,285.25 | 15,605.00 |
| 3 |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 | 14,668.90 | 12,673.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 合计 | 148,763.74 | 118,701.29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数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 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 要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8)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尚未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 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委托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并出具编号为“众会字(2020)第09170 号”的《关于华东建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 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 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现行有效的《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 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 司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 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 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域园林”)转型发展,同意给予其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 融资担保额度(按持股51%份额计),并根据景域园林实际用款需要, 为景域园林分批实施境内借款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报 告》的内容,自2020 年12 月起,实施总额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额度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一年内有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同意将经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67,202 股,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