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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an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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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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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主要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 水平和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兼顾职业经理人在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等 方面的道德评价,体现了职业经理人在责、权、利方面的一致性,有 利于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序合 法有效。

二、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议案

1、《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2、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 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试 行办法》、《通知》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 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沈立东 和高慧文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7、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 大贡献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培养、建设一支具 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 提升, 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8、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综上所述, 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并报国 资监管部门审批, 待审批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相应能力。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陆雯女士、夏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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