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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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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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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在 2018 年度 工作中, 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 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 立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 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其 中1次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另外召开了7次通讯会议。我们 均尽可能亲自出席会议表决,在实在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委托其他 黄事出席或讲行通讯表决。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深 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按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文件 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事前的认真审阅和了解,为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做 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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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 我们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 对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管理办法、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下属子公司增资混改方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独董担任各专委会委员的情况为: 独立董事卓福民、 朱建弟、盛雷鸣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卓福 民、盛雷鸣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朱建弟、盛雷鸣 担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盛雷鸣、朱建弟、卓福民担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卓福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预 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2018 年度, 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 行职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主要是对公司战略规划、 投资项目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主要是对增补董事的背 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主 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2次, 对公司经营层绩效考核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进行预审; 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18年度预算进行预审。
(六)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 审议的提案及相关材料, 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 为 我们的决策提了相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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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 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另外。公司与母公司、联营企业就资产租赁、代收代付等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 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 没有发生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没有发生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 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我 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 (含税),有利干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同业竞争、 解决关联交易、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等承诺。
(七)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基本健全,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审议的 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 了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19年, 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 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仅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建第 18
卓福民 34名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