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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Oct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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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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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混改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 增资混改方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干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制企 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关 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沪国资委改革【2017】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本次关于员工持股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安排有利干华建教创的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卓福民 新现
朱建弟
盛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