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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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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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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华建集团经营层领导人员 2015-2016 年任期激励分配方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激励标准,主要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的薪酬水平和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兼顾高级管理人员在诚信责任、勤勉尽 职等方面的道德评价,体现了高级管理人员在责、权、利方面的一致性,有 利于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家格区 卓福民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frac{\gamma}{4}$ 朱建弟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