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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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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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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7-02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 年5 月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出,会议于2017 年5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加表决董 事为7 人(含3 名独立董事),其中董事张桦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本 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 与薪酬管理办法(2017 年度—2020 年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董事张桦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

  • 2、审议通过《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

1

(2017 年度—2020 年度)>的议案》

本激励基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公司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具体岗位为: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公司总监和副总监;公司 未退休的院士和大师;公司直接管理的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董事 会认定的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计划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4年,适用年度为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个会计年 度,公司在达成提取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的情况下,每年提取一定额 度的激励基金授予激励对象,激励基金的提取年度为约束条件达成年 度的下一年度。

(三)激励计划的约束条件

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由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占 比三项约束条件组成。

  • 1、净利润:2017-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96亿元、2.02亿元、

  • 2.19亿元、2.32亿元。

  • 2、营业收入:2017-2020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亿元、50亿元、

  • 54亿元、60亿元。

  • 3、研发投入占比:2017-2020年的研发投入占比均为3%。

当年度约束条件总得分=净利润得分+营业收入得分+研发投入 占比得分。

序号 项目 权重 计算方法

2

1 净利润 40 =实际值/目标值×权重
2 营业收入 30
3 研发投入占比 30

根据当年约束条件总得分,相应确定约束系数K:

约束条件总得分 得分≥100 100>得分≥90 90>得分≥80 得分<80
约束系数K 1.0 0.9 0.8 0

当约束系数K大于等于0.8时,视为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 达到,可提取相应比例的激励基金;否则视为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约 束条件未达到,当年度不得提取激励基金。

(四)激励基金的提取

当公司达到提取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时,以当年度净利润较基准 值的增长额为基数,提取最多不超过增长额的30%作为激励基金。当年 度激励基金总额高于每名激励对象年激励收益上限之和的部分(即未 分配的激励基金余额)予以放弃,不计入后续年度的激励基金总额中。 提取激励基金的净利润基准值采取每年滚动的方式。

净利润基准值=约束条件达成当年度的前三年净利润均值

当年度激励基金总额≤(当年度净利润-净利润基准值)×30%×K。 在本计划实施周期内,公司年报披露后,若公司达到提取激励基 金的约束条件,则于年报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取激励基金。提取的激励 基金计入年度的管理费用。

(五)激励基金的分配与支付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薪酬系数、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在岗时 间分配年度激励基金,并根据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实行任期追溯机制。 分配的激励基金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采取延期两年支付的 方式。

3

(六)激励对象的变更与终止

  • 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尚未兑现的激

  • 励基金收益停止兑现,并且公司可以向激励对象追索其已兑现的激励 基金收益: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

  • 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 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

  • (3)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尚未兑现的激

  • 励基金收益停止兑现:

  • (1)个人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2)与公司所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个人提出不再续订;

  • (3)因个人原因而致使公司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包括被公

  • 司辞退、除名等);

  •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5)其它董事会认定的情况。

  • 3、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尚未兑现的激

  • 励基金收益可以继续兑现,但不参与新的激励基金分配:

  • (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合同;

  •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 (3)到法定年龄退休;

  • (4)丧失劳动能力;

4

(5)身故;

  • (6)因经营考虑,公司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

  • 合同、聘用合同;

(7)其它董事会认定的情况。

  • 4、其他特殊情形

(1)激励对象在集团内职务变更但仍在激励对象范围内的,尚未 兑现的激励基金仍予以兑现,以后年度的激励基金仍按本计划规定程 序执行;

(2)激励对象在集团内职务变更且不再属于激励对象的,尚未兑 现的激励基金仍予以兑现,以后年度则参加其新职位对应的激励计划;

(3)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七)附则

1、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上述研发投入占比是指公司所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 重。

2、公司确定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 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执行。

3、本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 度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

4、本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计划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情况: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董事张桦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5

3、审议通过《关于华东建筑数创科技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议案》

同意华东建筑数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现实情况对公司原筹建方案 进行部分调整完善,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暂定为华东建筑数创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注 册为准),注册地确定在静安区市北高新园区内,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全额出资并持有华东建筑数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情况: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累计不超过人 民币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 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进行的定期存款、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均不得超过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确认公司已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致同意《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与薪酬管理办 法(2017 年度—2020 年度)》、《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 计划(2017 年度—2020 年度)》、《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5 月1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