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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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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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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年)》的独立意见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建集团")于2016年8月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制订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年)》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正常经营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 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卓福民 $\mathcal{N}$
3/2
朱建弟
盛雷鸣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