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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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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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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 年 4 月 29 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序号 资料内容 页码
1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2
3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4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4
5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
6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5
7 《关于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9
8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1
9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8
10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2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
12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
13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7
14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8
15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70
16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73
17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76
18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
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81
19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3
20 通报:《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5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 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 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 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请提前填写《股东大会股东发 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 四、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表决。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

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下午 2 时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 二号会议室

会议主要议题:

一、审议以下议案: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关于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7.《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8.《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 13.《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

  • 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 17.《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三、对大会各项内容表决

  • 四、股东代表发言

  • 五、宣布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 七、大会结束

3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 司”)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勘察设计行业下行压力下,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拼搏、砥砺前行,全面推进改革深化。 集团上下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并在重大工程建设、 城市更新、数字化与绿色化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经济基础得以 稳固,发展韧劲和潜力得以保留,行业地位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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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或“公司”)在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勘察设计行业下行压力下,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拼搏、砥砺前行,全面 推进改革深化。集团上下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并在重大工程建设、城市更新、数字化与绿色化发展等方面取得 较好成果。经济基础得以稳固,发展韧劲和潜力得以保留,行业 地位保持不变。现将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 成报告如下:

一、经营目标达成情况

1.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4 年公司报表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84.81 亿元,归 母净利润3.92 亿元,归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7.67%,每股收 益0.41 元/股。

2. 市场拓展与业务发展

2024 年公司新签合同96.22 亿元,同比下降22.23%,其中 设计咨询合同60.37 亿元,同比下降14.14%;工程承包合同35.85 亿元,同比下降32.88%。

公司新签1000 万元以上设计咨询类合同127 个,其中包括: 上海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张江高科汇康天地项目、上海国际

5

旅游度假区北片区01-06 地块新建项目、上海工业博物馆建设项 目等。公司新签500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类合同额9 个,其中包 括陕西安康、汉中、渭南户用光伏开发施工项目(EPC),瑞柯 恩总部及医疗激光设备研制基地项目建设工程,东环路西、嫩江 北路20 号楼提升改造工程EPC 总承包,打浦桥街道“四中心两

站”装修工程,海棠河水系综合治理二期七标段景观工程等。

2024 年,公司行业影响力继续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位列“2024 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 强”第7 位,美国《工程新闻 纪录》(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 强”第58 位,“2024 上海服务业企业百强榜”第55 位。此外,公司还完成了上海品 牌认证监督审核,助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有效提升了公司 的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3.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首家上市的国有设计咨询企业,旗下拥有华建科 技、华东院等十余家知名机构,完成5 万余项工程设计咨询,作 品遍布全国及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良好口碑。2024 年, 公司位列“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 强”第7 位、“全球工程设计 公司150 强”第58 位、“上海服务业企业百强榜”第55 位,品 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人才团队强大,截至2024 年底,拥有10,000 余名专业 员工,包括2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0 名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等高 端人才,以及2900 余名各类专业注册从业资格人员。公司坚持

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人才管理模式,打造结构科学、专业 互补的人才梯队。

公司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6 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掌握大量核心专业技术,为高端复杂项目提供支撑。近年 来,公司重点发展城市更新、数字化、绿色低碳技术,形成跨领 域整合技术体系,历年获奖项目和知识产权数量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深耕超高层建筑、医疗康养建筑、机场交通建筑等专项 领域,同时以工程设计咨询为核心,拓展基础设施、数字化、智 慧建筑、绿色低碳等业务,覆盖城乡建设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工 程咨询、设计牵头总承包、“规建管用”一体化等创新模式广泛 应用,构建了独特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二、战略规划实施情况

2024 年,公司进一步聚焦战略规划与改革创新,推进集团 高质量发展。 战略规划方面, 继续推进落实 “十四五”发展战 略规划,研究制定公司《2024-2026 三年行动规划》,进一步明 确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推进公司制定“1+3+N” 工作方案,完成公司《贯彻落实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数字化转型暨新一轮数字化能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绿色低 碳生态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公司城市更新战略的顶层设 计、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工作。

在改革创新方面, 制定并实施《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7

(2023-2025 年)》,确保实现改革任务完成70%的目标。

在ESG 管理方面, 完成公司年度ESG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2024 年,公司在万德的ESG 评级中继续保持A 级,展现了公司在环境、 社会和治理方面的责任和担当,并且被新华社上海证券报授予 “上证金质量 ESG 奖”。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履行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和监 督职能,突出董事会维护党委“把方向、管大局、报落实”的领 导作用,接受党委对其行权履职的监督。同时,董事会支持经理 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经营管理作用,依法管理、 监督、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

(一)董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1. 聚焦制度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方面。 一是4 月底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 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顺利完成上市公司董监高换届。二是以董事 会、股东会议案审核为抓手,继续加强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全年 组织完成了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资料审核35 次,确保子公 司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管控要求。

完成公司独立董事体制机制改革方面。 积极响应新规要求, 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变更一名独立董事(审计和 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设立独立董

8

事办公室,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提升了决策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确保公司治理机制运行方面。 全年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形 成了18 项决议;召开了9 次董事会,形成了63 项决议。议案涉 及深化改革、董监事会换届、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十三个 类别。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对 于董事会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以外,均投同意票。所审 议事项需当年年度内完成的工作,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并基本执 行完毕。2024 年,公司还召开了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 了22 项独立董事意见。确保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正常、规范、高 效运作。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4 年,公司完成对外披露公告65 件,并组织2 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 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不 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 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 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

截止2024 年底,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ESG 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 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 构,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 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工作、预算控制、高管选聘、 薪酬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2024 年,为进一步明确各委员会的成员任职资格及职责的 新要求,根据专委会工作实践,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对委员会的新要求,对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召开了6 次战略投资与ESG 委员会,主要对公司收购 股权、对下属子公司增资项目、投资计划及调整等的预审。提名 委员会召开会议2 次,主要是对换届董事、高管候选人的背景、 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11 次, 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合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5 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和绩效 年薪分配、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等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 会召开会议1 次,对2024 年度预算及与预算相关的银行综合授 信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审。

(三)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10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 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 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大 会的合法有效性。2024 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1 次,形成决议18 项。

1.落实公司2024 年度预算

2024 年公司报表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84.81 亿元,归 母净利润3.92 亿元,归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7.67%,每股收 益0.41 元/股。

2.执行公司上一年度(202 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24 年4 月26 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一年度(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35,877,845.32 元(含 税)。已于2024 年6 月20 日完成派息。

3.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024 年4 月26 日,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

11

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 元人民币(含税),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 年6 月2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 整为2.3967 元/股。

2024 年12 月31 日,因郎芳职务变动成为公司监事,按照《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了 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93,200 股,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总量 由25,897,084 股变更为25,703,884 股。

4.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4 年4 月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在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承租房屋、接受担保方面 的全年额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内正常有序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年度审议 通过的上限。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为了适应2022 年以来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积极应对工程咨询行业需 求萎缩、产能过剩的挑战,公司管理层以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为 原则,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募投项目的科学论证, 对募集资金审慎使用、优化安排。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12

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2025 年公司展望

2025 年,集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和十二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立足“十四五”战略任务,结合 审计整改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创新求变推动改革转型, 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并谋篇布局“十五五”。集团仍面临生 产经营压力、内部风险管控短板等挑战,亟需上下统一思想、创 新突破,加快在行业变局中率先蝶变,引领国内设计咨询行业新 一轮发展。

13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股东大会。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14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内,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 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审议通过了27 项议案,涵盖了公司 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募集资金使用、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等重要事 项,规范履行监督职责及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具体如下:

1.2024 年3 月28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十八项议案,并对2023 年度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议案,并对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15

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3.2024 年6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华建集团2024-2026 三年行动规划》、《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两项议案。

4.2024 年8 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对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 见。

  • 5.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 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重新论证并继续 实施工作计划。

  • 6.2024 年10 月29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对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了确认意见。

  • 7.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 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此外,2025 年3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了集团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

16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所赋予的职权,重点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审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决策及披露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决策程序遵 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相关管控机制,内控 制度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执行;二是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 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三是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符合规定;四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是 在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 正,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2. 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结算审 计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处理无重大遗漏;二是公司2024 年度财报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17

3. 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二是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对公司重大事项方面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基本得 到有效执行;三是《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对 公司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 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二是对于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批准程序;三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圈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 允性;四是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义务。在2024 年涉及的所有相关关联交易中,没有 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 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 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18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存在 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广大股东负 责。重点包括:

监事会将认真开展日常监督、过程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 审阅财务、经营和审计等资料,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访谈和工作调 研以及通过社会审计咨询机构和公司内各监督部门协同和信息资 源共享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公司运行安全规范。

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监督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及重要战略推进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财务 运行和高管履职以及公司内控管理、投融资运作等重点、重大事项, 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范履行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努力确保公司的健康、有 序发展。

19

议案三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华东 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 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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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是充满困难和挑战、改革与发展、探索与转型的重 要一年,我们正经历勘察设计行业前所未有的变局,面临市场 收缩行业下行的巨大压力。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市国资两委的 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推动高 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确保了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公司上下团结 拼搏、积极应对,各项年度目标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1 亿元,归母净利润3.92 亿元,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7.67%,每股收益0.41 元/股。2024 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严峻的市场行情,公司上下全力拼市场、抢合 同、抓项目,做深做实上海本地市场,突围外地市场。但是受 新签合同额下降、项目执行周期延长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收 入转化率低于预期。2024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68 亿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73 亿元,同比下降6.34%。

2024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2.17%,较去年同期下降

  • 1.22 个百分点,一方面是受建筑行业竞争加剧、部分项目造价

21

下浮、结算核减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加强资产质 量风险管控,特别是存货的管理,夯实主要资产质量。

二、经济效益情况

2024 年,公司完成归母净利润3.92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 少0.34 亿元,同比下降7.91%。

随着市场行情下滑及业主资金紧张等,新签合同下降的同 时存量项目执行周期拉长、结算和付款缓慢等普遍情况,导致 营收和利润承压。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 收入下降带来的营业毛利额的减少。2024 年公司完成营

业毛利额18.83 亿元,比2023 年减少2.39 亿元,降幅 11.26%,行业整体下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1. 减值损失增加对利润的抵减明显。项目周期拉长,业主 资金紧张,收款难度不断加大,2024 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2.93 亿元,较2023 年(不含商誉)增加0.52 亿元,增幅21.83%。

虽然受到行业整体下行的压力,但公司仍通过以下几个方 面实现提质增效。

  • 1.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治理效能。2024 年公司三项费用

  • 13.49 亿元,比2023 年减少1.27 亿元,降幅8.61%,在资产摊 销、租赁物业等固定费用暂时无法压降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厉 行节约、“过紧日子”总体要求,三项费用占收入比重较2023 年略有下降。

22

  1. 持续落实资金保障和资金增值管理。在存款利率持续下

调的背景下,通过优化资金增值管理,做好资金赋能,利息收 入同比增加。

  1. 投资赋能。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与国联证券并购重组,

实现换股上市。

三、对外投资收益情况

2024 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5,72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36 万元。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94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 少4,059 万元,主要是去年同期有商誉补偿款,不考虑此因 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增加883 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2024 年末,公司总资产157.55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117.0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4.30%;非流动资产40.48 亿元, 占资产总额的25.70%。资产总额较年初减少0.89 亿元,降幅 为0.56%,资产总体平稳。期末负债总额为102.22 亿元,其中 期末银行融资2.59 亿元,银行融资仅占负债总额的2.54%;经 营性负债99.63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97.46%。

五、现金流量情况

2024 年,公司现金净流出7.19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入2.29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63 亿元,筹资活动 现金净流出3.86 亿元。

23

  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变差主要是设计咨询业务现金实

收下降。

  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减少主要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去年同期转让申通金浦一期新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1 亿元份额,同时公司本期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减少主要是本期现金分红较去年

同期增加。

六、 主要经济指标

  1. 基本每股收益0.41 元/股;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0 元/股;

  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7%;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4%。

24

议案四

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 年是“十四五”发展的收官之年、关键之年。受国内外多 种不利因素增多和行业周期性、结构性矛盾叠加等影响,工程勘察 设计行业存在持续下滑的可能,行业内企业订单大幅减少,盈利水 平不断下降,收费愈加困难,应收账款占比大幅增加,生产经营风 险激增,行业信心指数越来越低迷。相比于2024 年,外部环境可能 更差、市场行情可能更弱、生产经营压力可能更大、各类风险可能 更猛,预期2025 年我们可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在做好 打“硬仗”、“苦战”、“持久战”准备的同时,我们要坚信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大趋势没有改变,要充分把握行业趋势,洞悉 发展脉动,在困境中主动应对,积极求变,率先破局。

2025 年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 神,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立足“十四五”战略任 务,结合审计整改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韧为盾,创新为 剑,确保圆满收官“十四五”和以创新2025 谋篇布局“十五五”,

25

加快在行业变局中率先蝶变,全面引领国内设计咨询行业新一轮发 展。

2025 年,全集团上下要以更大决心,更强举措,确保生产经营 平稳向好,努力实现稳增长目标。尽管行业依旧寒风凛冽,市场依 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或许今年比去年更加艰难,但我们相信乐观 者的勇气与华建人的坚韧。每一粒熬过寒冬的种子,都会在春天精 彩的绽放。唯顺应大局、主动破局,在困境中寻得生机,方能经受 住行业周期的冲击考验,方能诠释设计企业生命力的顽强与精彩。 站在2025 新的起点,以更大决心,更强举措,再创设计新未来。

一是强化设计咨询主业是集团改革发展核心要求。 华东院、上 海院是集团两块设计咨询品牌的“金字”招牌,必须要做强做精做 优,这是集团的立身之本、谋生之基。要加大拓展新兴业务创新试 点,抓紧布局和抢占好房子、新基建等新市场,积极探索城市更 新、园区更新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模式。集团还要发挥好新收购的 房屋检测业务这块招牌,当前城市更新旧区改造都需要检测业务作 为前期,虽然目前市场盘子还不大,但房屋检测业务的牵头和带动 作用还是能够发挥明显作用的,目前我们的检测这块业务带动协同 效应还没有发挥出来。要围绕城市更新市场做大城市体检、检测业 务、勘察业务,目前集团房屋检测业务的范围还比较局限,市场份 额比较小,要通盘考虑和整合集团现有的相关检测业务,扩大检测 业务范围,要加强统筹和平台化管理,提升综合勘察、检测能力, 向大勘察大检测方向发展,赋能和带动设计咨询业务发展。

二是深化全业务链延伸的工程承包、环境、水利、策划咨询、 造价咨询等业务发展。 2024 年全过程工程咨询新签合同额1.1 亿

26

元,同比有所增长。要进一步推动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 进一步突出“一企一业”的专项化专业化发展模式。集团各分子公 司要在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对十五五规划谋划 工作,进一步厘清自身业务和战略发展定位,细化符合自身专业特 色的主责主业定位,使各自企业功能定位、业务发展模式更明晰更 精准。如环境院、申元咨询都很有特色,在专业行业领域中也有一 定影响力,要向专项化细分市场领域的专新特精企业方向发展,集 团其他占据产业链各专业业务环节的公司,要加强集团内部合作, 发挥整体优势和集成优势。要加强房屋检测、工程监理等资质的共 享,可以通过揭榜挂帅,内部重新整合和调度资源,带动整体业务 集成发展,最大化产出效益。

三是强化“一链两端”延伸业务与设计咨询主业的综合集成。 强化集团一站式集成化服务能力,高效统筹内部资源,注重加强前 期策划规划、城市体检对设计咨询主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同时,我 们还要积极培育产业链后端的运维管理能力,加强以数字化、绿色 化为核心内容的运维服务。2024 年华建集团城市更新合同额9.38 亿元,同比增长19.9%。希望能进一步利用好数字平台作好相关运 维管理工作的探索,培育物业运维管理服务能力,我们要积极探索 积累经验,可以从集团自身的物业管理做起来。

要加强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承包业务的整合工作,进一步增强 “设计+”EPC 业务的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发展全过程咨询业务,我 们的优势是以设计为核心来发展全咨业务,我们也有项目管理、监 理、代建业务等,但业务规模都不大,集成整合和联动协同的优势 没有发挥,存在许多短板,还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都是下一步 需要不断强化的专项化业务发展方向。

27

四是转变市场服务模式,下沉和深耕细分市场。 随着市场竞争 的加剧,建筑企业需要从传统的市场逻辑中走出,建立以客户为中 心的新型市场体系,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痛点与需求,增强服务粘 性,定制化服务。针对新兴细分市场领域,如高品质住宅、高端制 造工业建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积极强化市场布 局。通过社区规划师等合作模式,寻找业务切入点,将我们的业务 触角深入到全市的200 多个街镇全覆盖,落实对接联络人,增强服 务粘性寻找商机。

此外,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既要借船出海,跟随国家援助项目 出海,也要独立面对开拓市场。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市场很大, 但也要注重规避海外地域风险,加强整体市场布局,提前掌握信 息、制订方案、谋划好相关举措,要研究制订海外市场差异化考核 机制,鼓励基层单位加大开拓海外新兴市场和潜在市场。集团将在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指导下积极开拓市场,狠抓管理出效 益,集团上下共同奋斗,努力实现预算目标。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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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议案五

关于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29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5 年度经营目标要求,为了 更好地支持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继续拓展合作银行,通过比较各银 行优势,实现公司最低融资成本、取得最优资金效益。

2025 年度,随着项目回款周期延长,资金压力加大,流贷需求增 加;同时利率持续下行,供应链金融能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 司拟在2024 年董事会批准的68.2 亿元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11.8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保函类授信增加6.85 亿元、流贷类授信增加4.95 亿元),2025 年银行授信额度拟增加至80 亿元(其中保函类授信32 亿元、流贷类授信48 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 等情况,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附表:

2025 年拟申请授信额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授信类别 2024 年申请额度 2025 年拟申请额度 增加额度
保函类 251,500 320,000 68,500
流贷类 430,500 480,000 49,500
合 计 682,000 800,000 118,000

30

议案六

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31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 年将发生 以下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东建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 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 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 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 号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 币122,271.7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8,622.58 万元;2023 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67.5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66 元。

截至2024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现代设计集团总资产为人民 币111,975.8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9,653.46 万元;2024 年1-9 月(未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7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30.18 万元。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 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 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联 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 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消防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

33

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广告制 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数字广告设计、代 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外 卖递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 号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

  • 3,951.2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0.76 万元;2023 年度(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518.7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0.76 万元。

  • 截至2024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现代物业总资产为人民币

  • 4,702.3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12.53 万元;2024 年1-9 月(未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64.5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1.77 万元。

(3)其他关联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 项,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

2.关联关系

  •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

  • 股东,持有本公司12.20%的股份比例。

  •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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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二、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
金额
上年(前次)实际
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9,000,000.00 4,158,741.00 详见说明
小计 9,000,000.00 4,158,741.00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0,000,000.00 23,902,702.49 详见说明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90,052,100.09 详见说明
小计 130,000,000.00 113,954,802.58
其他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2,000,000.00 8,088,587.20 详见说明
承租房屋小计 12,000,000.00 8,088,587.20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9,000,000.00 1,501,112.75 详见说明
出租房屋小计 9,000,000.00 1,501,112.75
合计 160,000,000.00 127,703,243.53

2. 其他关联人

公司上年(前次)预计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式自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承接设计咨询、工程承包等业务的关联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000 万元,2024 年实际发生的金额为1,832 万 元。

说明:公司在预计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经营需要 和业务开展进度进行的判断,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 行预计,但实际发生额主要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

35

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金额有差异,均属于正常 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元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5 年预计额 2024 年发生额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接受服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0,000,000.00 23,902,702.49
接受劳务 接受服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90,052,100.09
小计 130,000,000.00 113,954,802.58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提供服务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9,000,000.00 4,158,741.00
小计 9,000,000.00 4,158,741.00
三、关联租赁
承租 租赁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12,000,000.00 8,088,587.20
小计 12,000,000.00 8,088,587.20
出租 租赁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9,000,000.00 1,501,112.75
小计 9,000,000.00 1,501,112.75

2. 其他关联人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说明
提供劳务 开展包含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设
计、水利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设装饰设计、
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管理、建设工程承包(EPC)、工程监理、建设工
程投资控制、项目策划及可行性研究、建筑数字化
服务、绿色和低碳建筑设计咨询等相关业务。
双方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业务
承接,业务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利益冲突,
也不存在非公平竞争的情形。
公司预计2025 年度通过非公开招投标方
式自关联人处承接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预
计不超过4,000 万元。
因上述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若
实际发生数大于预计金额,公司将按规定
及时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

注:其他关联人的说明详见本报告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3)。

36

四、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双方 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 同中予以明确。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行为均通 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7

议案七

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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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38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 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本次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9,263.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名称 2024 年计提
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26,755.63
其中:应收票据 46.56
应收账款 26,623.73
其他应收款 85.34
二、资产减值损失 2,508.31
其中:合同资产 542.70
无形资产 1,788.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96
合计 29,263.95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 年1 月1 日至 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

39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 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46.56 万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26,623.73 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 计提坏账准备85.34 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 提依据和计提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542.70 万元。

(三)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 (1) 公司期末对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等根据其预期可收回

40

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及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2024 年 度公司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788.65 万元。

(2) 公司子公司因客户抵偿债权的房产权属尚未办妥,公司期 末根据其预期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及专业评估机构的 评估结果,2024 年度公司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176.96 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当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 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财报数据显示 净资产为负值,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并基于华建数创未来的发展方向和 盈利预测估值,2024 年度公司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 8,951.21 万元,计提减值后对华建数创的长期股权投资净额为1,000 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计提只影响华建母公司的净利润, 对集团2024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产生直接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9,263.95 万元,减少本 期合并利润总额29,263.95 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24,149.06 万 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496.98 万元。

41

议案八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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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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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 193 号)规定,将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 年8 月25 日召开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813,51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 元,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 元及对应的增 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 元,其中,承 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271,399,989.80 元,由海通 证券于2017 年3 月8 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 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3 月9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 号《验 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 年1 月15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153,238,33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947,012,897.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 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 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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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后人民币940,882,314.10 元,由海通 证券于2022 年4 月7 日根据募集项目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银行名称 账 号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营业部
634830121 463,232,9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延安支行
9550880025718100387 156,05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营业部
97990078801800003343 321,599,414.10
合 计 940,882,314.10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 年4 月 8 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募集资金净额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
加: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减:以前年度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集资金验资费用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 年6 月27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本期数
271,399,989.80
4,166,395.39
19,096,516.70
270,000,000.00
231,376,622.75
270,000,000.00
53,000.00
63,233,279.14
568,473.59
-
-
63,801,752.73
0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 年6 月27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6 月29 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临 2024-038)。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数
项 目 本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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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本期数
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897.94
减:发行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额) 6,130,583.84
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金额 940,882,314.1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600,460.67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补充流动资金) 258,419,414.10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3,686,065.38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收购上海房屋质量
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
108,000,000.00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602,377,295.29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281,733.81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
构建设项目)
130,059.00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2,528,970.1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2024 年度管理及账户注销情

根据本公司于2017 年3 月1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 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 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 年8 月29 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 年9 月28 日本公司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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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 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 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 创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 年10 月27 日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 9799007880150000012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 年9 月24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 年10 月11 日本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 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 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 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于此,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 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400,000.00 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人民币3,800,157.59 元,并于2019 年10 月18 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后将华建数创原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了注销。

根据2024 年3 月2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及2024 年4 月26 日本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6 月 27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 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公司 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了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2024 年度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 年12 月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 年1 月15 日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 年4 月28 日,公司第十届第 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4 月28 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分 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46

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2022 年5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5 月27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2 年5 月27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 告》(编号:临2022-054)。

2022 年5 月30 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6 月1 日、6 月2 日,公司分别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 万元、对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 万元。

2022 年12 月23 日,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出具《关于华东院深圳二总部以及上海院新设海南子公司“种树计划” 项目的决定》(华建董字(2022)第58 号),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2,000 万元,并于2023 年2 月23 日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000 万元。同时,本事 项在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通报。

2023 年9 月15 日,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华东院、上海院“种树计划”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了变更。2023 年11 月13 日、12 月25 日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补流的自有资金置换上海院 1,587 万元、华东院3,990.14 万元“种树计划”的募集资金,合计5,577.14 万元。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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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期末余额


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634830121 373,548,894.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延安支行
9550880025718100387 165,399,114.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97990078801800003343 67,976,211.64
华东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635249234 3,423,527.77
上海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97990078801700003356 2,181,222.03
合 计 612,528,970.10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1”。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 年4 月26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 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4 年度,公司未针对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 年4 月2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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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根据2022 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 月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

2024 年度,公司未针对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使用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和2022 年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 年9 月24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 年10 月11 日本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 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 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 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 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 万元,其中6,071.70 万元 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 万元用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1”。

截至2024 年6 月27 日止,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将部 分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 年逐笔拟支付股权转让款21,063 万元,根据景域园林2021 年、2022 年业绩承诺以及商誉 减值补偿约定、2022 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扣减景域园林累计应补偿的6,291.59 万元,累 计共支付14,771.4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景域园林业绩承诺期增加商誉补偿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序号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实际支付时间
1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5 日内
55.00% 77,279,394.10 2019 年11 月29 日
38,567,105.90 2020 年1 月8 日
2 完成2020 年业绩承诺后支付 8.00% 16,850,400.00 2021 年9 月10 日
3 完成2021 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 8.00% 15,017,200.00 2023 年7 月19 日
4 完成2022 年业绩承诺、商誉减值补偿后支付 9.00%
5 2022 年底前回收收购基准日应收账款净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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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90%(全额支付)

合计

100.00% 147,714,100.00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 支付分为两次,2019 年11 月29 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 年1 月8 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3 年8 月25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3 年9 月15 日本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 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现实情况,在保证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思路和 实施效果的前提下,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变更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 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088.23 万元,其中35,523.29 万元 用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 万元用于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 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15,605 万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6,318 万元用于城 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5,841.94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4“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2”。

2024 年6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受市场环境和技术 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将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同意重新 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 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2024 年9 月27 日,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 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 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 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 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将重新 论证并暂缓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实施,终止城市建筑数字 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 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5)。上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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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已使用381.61 万元, 已完成10,800 万元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和25,841.94 万元 流动资金补流。

五、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

2022 年10 月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增加1 家全 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 增加5 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88)。

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4 年3 月28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及2024 年4 月26 日本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 年募集配套资金的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和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进行结 项。本次募集资金节余主要是由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景域园林原股 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向公司补偿商誉减值损失而使得股权转让款依照约定扣减所致。节余的 募集资金63,801,752.73 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6 月27 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在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 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七、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调整投资计划以及终止情况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3 年建筑设计类上市公司全年面临严峻考验,公司全国化布局 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竞争格局;另一方面,2023 年以来,ChatGPT、AIGC 等人工智能领域爆 炸式的技术突破对各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影响,云计算、AI 等信息产业前沿技术对建筑设计、 工程咨询等主营业务带来的影响逐步加大,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正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情况, 对公司自身的业务投入规划等进行更为充分和细致的研究。2024 年6 月28 日,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51

同意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和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为更好地应对行业下行的挑战,紧紧把握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趋势,让数字化技术更好 地赋能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催生面向未来的生产力,2024 年9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完成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审慎地推进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及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并继续暂缓实 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成重新 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现实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于2024 年12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 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 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 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九、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3 月28 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3 月28 日

52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53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024 年1-12 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134.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80.18 6,380.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063.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517.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62%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
化改造项目(已结项)
27,134.70 6,071.70 6,071.70 8,366.25 2,294.55 137.79% 2020 年
12 月31 日
- 不适用
收购景域园林
51%股权项目(已结项)
—— - 21,063.00 14,771.41 14,771.41 - 100% 2019 年
11 月30 日
- 不适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 6,380.18
(注4)
6,380.18 6,380.18 - 100% 2024 年
6 月27 日
- 不适用
合计 27,134.70 27,134.70 27,223.29 6,380.18 29,517.84 2,294.5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三(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主要是由于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景域园林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及向公司补偿商誉减值损失而使得股权转
让款依照约定扣减所致。

54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6 月27 日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 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的利息以及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于6 月27 日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63,801,752.73 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55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2024 年1-12 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9(注1) 94,701.29(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23.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4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46,323.29 35,523.29 35,523.29 13.01
(注5)
381.61 -35,141.68 1.07% - -
协议收购上海房屋质
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 - 10,800.00 10,800.00 - 10,800.00 - 100.00% - 不适用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
项目
—— 15,605.00 15,605.00 15,605.00 - - -15,605.00 - - -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
台建设项目
—— 6,318.00 6,318.00 6,318.00 - - -6,318.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455.00 25,841.94
(注4)
25,841.94 - 25,841.94 - 100.00% 不适用
合计 94,701.29 94,088.23 94,088.23 13.01 37,023.55 -57,064.6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4 年,建筑行业继续大幅调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对于上海以外地区的原定的传统扩张模式受到了严
峻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上升到国家战略,深刻影响行业发展,公司必须加强相关
领域研究探索,保持公司在相关技术领域的适度领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更加审慎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重
新论证。2024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56

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6,3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2 年至今,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下降,2024 上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下降10.1%。面对较为严峻的
行业下行态势,建筑设计、工程咨询类企业盈利情况整体亦发生显著下降。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
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
设项目。
结合行业环境的变化以及行业技术发展与革新,根据业务需要及技术更新情况,公司针对“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
项目”进行了投资计划的调整。另外,由于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投资计划进行软硬件的设备采购,以及安装和调试
等尚需时间,因此公司拟将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延期两年。
公司所处行业短中期内处于下行趋势,公司对于不直接产生效益的项目投入更为审慎。此外,根据上海市目前的
公共数据集中统筹经营模式,公司宜采用与相关专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方式参与该领域相关业务。基于上述情
况,公司终止城市数字底座项目的实施在于节省长期投入,将资金投向更能产生效益的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竞争力和更好地回报股东。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三(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94,701.29 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 94,088.23 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 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 注5:2024 年下半年,公司共发生募集资金支出130,059 元。该部分支出均为实际采购发生于公司2024 年6 月28 日董事会决议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之前的设备采购,且均为投入原 募投项目建设计划中的设备采购支出。

57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

2024 年1-12 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景域园林51%
股权项目(已结项)
现代建筑设计大厦
信息化改造项目
21,063.00 14,771.41 - 14,771.41 100% 2019 年
11 月30 日
- 不适用
合计 —— 21,063.00 14,771.41 - 14,771.4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58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

2024 年1-12 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协议收购上海房
屋质量检测站有
限公司100% 股
权项目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
化分支机构建设项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100.00% 2023 年
11 月27 日
- 不适用
合计 ——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59

议案九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60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24 年3 月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等银行理财产品。 期限自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2024 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累计认购5.5 亿元,预计实现收益 584.3 万元,年均收益率为 2.47%。

基于2024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议案之日起,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等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安排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

61

议案十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结束。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 为此,建议继续聘请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 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 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费用不超过2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不超过70 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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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62

附件: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 号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12 月27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资质情况:(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 书号32);(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3) 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 银发(2000)358 号;(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6)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 备案。

2.人员信息

63

截至2024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12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5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185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202 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83 亿元。其中, 202 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 79 亿元;202 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 0 4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2 家;主要行业:采 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 林牧渔等;上会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 年末,上会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 纪律处分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8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 律处分1 次,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64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傅韵时女士,2019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10 月开始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 年10 月至2021 年10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 赢合科技、上海凤凰、连云港、爱普股份、宣泰医药、中国中冶、 味千(中国)等上市公司,以及黑石集团、晨光科慕等外资企业提 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文妤女士,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1 月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为赢合科技、宣泰医药、开开实 业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巢序先生,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 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6 5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66

议案十一

关于202 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 4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202 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于202 5 年3 月3 1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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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议案十二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报表(单 体)实现净利润为2,848,278.8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4,827.88 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21,974,109.34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 2,836,892,877.86 元。

拟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2 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分配人民币约118,384,266.24 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完成 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 (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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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8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24 年报表 ( 单体 ) 实现净利润为 2,848,278.8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284,827.88 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人民币 621,974,109.34 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 2,836,892,877.86 元。

拟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2 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分配人民币约 118,384,266.24 元(含税)。

69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的薪酬 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董 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 领取薪酬,并由相关的管理机构依据相应的考核与薪酬办法确定。公 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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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薪 酬方案》

70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董事 长的薪酬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公司独立董事年度 津贴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 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 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4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备注
顾伟华 董事长 175.85
沈立东 董事、总经理 180.50 以总经理职务领取薪酬
夏冰 董事 167.52 以党委副书记职务领取
薪酬
屠旋旋 董事 0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陆雯 董事 0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杨德红 独立董事 10
邵瑞庆 独立董事 3.33 按任职时间发放4 个月
津贴
计安平 独立董事 6.67 按任职时间发放8 个月
津贴
宋晓燕 独立董事 10

71

高慧文 职工董事 68.66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金健 职工董事 63.86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二、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

  • 1、公司董事长的薪酬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

  • 2、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税前10 万元/年/人(2023 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

  • 3、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 4、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 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 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 5、其他事项

  •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无需考核。

  •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

  • 司统一代扣代缴。

  •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

  • 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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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监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2024 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薪 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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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一、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不以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 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公司监事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4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备注
黄小路 监事会主席 0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何静 监事 0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王鹏 职工监事 56.31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夏明 职工监事 57.28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郎芳 职工监事 49.42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徐佳欢 职工监事 52.90 以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和岗位领取薪酬

二、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1、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 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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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 职务报酬。

3、其他事项

  • (1)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

  • 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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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行为,拟对《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就相关内容做以下说明:

一、修订原因

(一)落实2023 年度综合检查整改要求

2023 年9 至11 月,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建集团)接受市国资委稽查事务中心对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综 合检查,根据市国资《综合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全面梳理后形 成制度修订稿。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沪国资委规划〔2021〕62 号)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 由监管企业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未明确规定的,是指单个 项目投资总额占监管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0% 及以上的……”,修订《华建集团投资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项目的定 义。

(二)更新“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名称

根据2023 年9 月15 日,华建集团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将华建集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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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战略投资与ESG 委员会”。修订《华建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中涉及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名称。

(三)更新引用的华建集团制度

根据2023 年11 月6 日,华建集团关于印发《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建集行 〔2023〕95 号),更新该引用制度。

(四)规范董事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审议等有关表述。

二、制定过程

2024 年4 月底,战投部完成《华建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内 容起草;5 月31 日,战投部向主要领导做了关于修订投资相关制度 的专题汇报;6 月3 日,《华建集团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经华建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6 月7 日,战投部向上海国投公司汇 报投资相关制度修订及发布工作并征求意见,根据上海国投公司反 馈意见修改相关制度,后取得上海国投公司无其他意见的回复;7 月12 日,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原则通过;7 月24 日,完成制度制 定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及合规审查和内控审核。

拟报董事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主要内容

《华建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原办法第三条【重大投资项目定义】本办法所指的重大投资 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超过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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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 10%的项目。

修订为:本办法所指的重大投资项目是指: 集团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规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未明确规定的, 是指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10% 及以上 的项目。

2.原办法第八条 集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 年度投资计划,以及超出董事长专项授权委托范围的投资项目进行 研究、预审并提出建议。

修订为:集团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 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年 度投资计划,以及超出董事长专项授权委托范围的投资项目进行研 究、预审并提出建议。

3.原办法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及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 下一年度 投资计划,并 与年度全面预算相衔接。

修订为: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根据《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及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 年度 投资计划,并与年度全面预 算相衔接。

4.原办法第二十三条 需上报集团公司决策的投资项目由集团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根据项目性质、规模不同,在董事长专项 投资授权委托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批准;超出董事长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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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授权范围或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 通过;达到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还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修订为:需上报集团公司决策的投资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审核后,根据项目性质、规模不同,在董事长专项投资授权委 托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批准;超出董事长专项投资授权范 围或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 审议表决 ; 达到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还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

5.第三十四条 投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事宜后,投资主 体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签字确认后向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 和董事 会办公室 报送归档,并上传至投资管理信息平台。

修订为:投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或变更事宜后,投资主体应 及时整理相关材料,签字确认后向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报送归档, 并上传至投资管理信息平台。

6.第四十三条 凡集团公司及集团控股企业直接投资比例未达到 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包括投资设立或 参与的各类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 资企业,作为参股企业管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的除外。

修订为:凡集团公司及集团控股企业直接投资比例未 超过 被投 资企业注册资本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包括投资设立或参与 的各类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 暨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资 企业,作为参股企业管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的除外。

  • 7.第五十一条 集团公司及集团控股企业在投资决策和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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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 其他不良后果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依照《华东建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予以问责并追究 责任。对于符合容错认定情形和认定条件的,参照《关于激励华建 集团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执行。

修订为:集团公司及集团控股企业在投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因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 不良后果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依照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华建集行〔2023〕95 号) 予以问责并追究责任。对于符合容错认定情形和认定条件的,参照 《关于激励华建集团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

(试行)》 (华建集委〔2020〕68 号) 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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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 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4 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947,012,897.94 元,拟投向三个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 机构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 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按照既定方案,补充 流动资金25,841.94 万元,并合规有序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

为了适应2022 年以来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新一 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积极应对工程咨询行业需求萎缩、 产能过剩的挑战,公司管理层以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为原则,以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募投项目的科学论证,对募集 资金审慎使用、优化安排。其中,2022 年10 月,公司召开董事 会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2023 年8 月,公司召开董事 会变更“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10,800 万元募 集资金用途,用于协议收购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100% 股权。

2024 年前三季度,全国房地产投资维持2022 年、2023 年的 下降趋势,增长率-10.1%,地方债务风险继续加大,公司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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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扩发展的环境持续恶化,新签订单下降到2019 年水平,依 靠扩张外地市场、增加人力资源扩大生产规模等传统发展模式遭 遇瓶颈,而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转型迫在眉睫, 经反复论证、可研分析和形势判断,公司管理层拟对剩余募集资 金进行调整,并形成《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方案》:

1.《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暂 缓实施。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523.29 万元,目前已投 入 368.61 万元,剩余尚未投入募集资金35,154.68 万元。

2.《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本次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为17,285.2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5,605.00 万元,项目建设期限延期2 年。

3.《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6,318.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 年12 月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 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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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提 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核通过, 拟增补翁逸凡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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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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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翁逸凡同志简历

翁逸凡,男,1987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 硕士,经济师。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三 部副总经理。

2009 年 10 月参加工作,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员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员工,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资本运营部高级 经理、资本运营部高级经理、资本运营部业务总经理助理、 资产运营三部业务总经理助理。2024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 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三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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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事项】

关于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主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 真总结2024 年的工作情况,并形成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以单独报告的形式予以公告。述职报告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 年3 月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现向股东大会通报。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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