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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AGM Information 2015
May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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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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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公告编号:2015-14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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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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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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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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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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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6 月16 日 14 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 777 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地铁 7 号线、 9 号线、公交 43、49、50、927、218)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6 月16 日
至2015 年6 月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 |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 一四年财务决算报告 | √ |
| 4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 一四年利润分配方案 | √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 6 | 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提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一、二、三、四、六项议案内容披露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6 日,披露媒 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第五项议案披露 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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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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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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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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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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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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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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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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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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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629 | 棱光实业 | 2015/6/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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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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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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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磁卡)、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 股东帐户(磁卡),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 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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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5 年6 月11 日上午9 时至下午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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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
上海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交通:地铁2 号线4 号出口、公交62 路、562 路、932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周颖
六、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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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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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陈伊琳
联系电话:021-62192863
传真:021-621928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 月26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6 月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 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 |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 一四年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 一四年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6 | 关于审议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提案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