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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ERMIND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ul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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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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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50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截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瑞峰”)共持有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诚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40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01%。

2、宁波瑞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宁波瑞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409,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瑞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名称: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东宁波瑞峰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 股份 2,40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股东名称:宁波瑞峰财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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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票;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2,40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3.01%,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时的发行价格;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7、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 后的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宁波瑞峰作 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

2、对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进行减 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 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 发行价格,且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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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时股份总数的 100%。本企业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宁波瑞峰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4 月 11 日期间,在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予以公告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 667,920 股,违反了上述“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知公司予以公告”的承诺,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宁波瑞峰未出现其他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宁波瑞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宁波瑞峰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宁波瑞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3、宁波瑞峰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宁波瑞峰严格遵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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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瑞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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