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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otronics Corporation Limite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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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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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通知已于2021 年3 月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 年3 月26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 名,实到董事7 名,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李屹、薄连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制 定《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李屹、薄连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等;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 期一致。

  •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李屹、薄连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票回避。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关于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 Technology

  • Corp.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Formovie Limited 增资400 万美元,增资资金用于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 51%的 股权。本次认购完成后,WeCast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李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峰米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认购WeCast Technology Corp. 51%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 年4 月12 日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