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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cHop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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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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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证券代码:300723 债券代码:12309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 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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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21,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3%)的股东广 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福泽”)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 交易,减持不超过5,400,000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88%),占 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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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18,723,9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2%)的股东董 事李捍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1.05%),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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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13,248,9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2%)的股东吴 春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24,4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2.31%),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2.33%。
公司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5,400,000 股、3,000,000 股和6,624,479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分别不超过1.88%、1.05%和2.31%;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92%、1.06%和 2.33%。
一、股东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形式 | 持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任职情况 |
|---|---|---|---|---|---|
| 1 | 广州福泽 | 21,600,000 | 直接持股 | 7.53% |
/ |
| 2 | 李捍东 | 12,000,000 | 直接持股 | 4.18% |
董事 |
| 6,723,943 | 间接持股 | 2.34% |
|||
| 3 | 吴春江 | 13,248,959 | 直接持股 | 4.62% |
/ |
| 合计 | 53,572,902 | / |
18.67% | / |
注1:截止2021 年5 月10 日,李捍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18%;其中6,7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此外,李捍 东先生还通过广州福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3,9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4%。综上,李捍东先生总共持有公司股份18,723,9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6.52%。
注2:根据董、监、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李捍东2021 年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3,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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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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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和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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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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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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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形式 | 拟减持股份数 量(股) |
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广州福泽 | 21,600,000 |
直接持股 | 5,400,000 | 1.88% |
| 2 | 李捍东 | 12,000,000 | 直接持股 | 3,000,000 | 1.05% |
| 3 | 吴春江 | 13,248,959 | 直接持股 | 6,624,479 | 2.31% |
| 合计 | 46,848,959 | / |
15,024,479 | 5.24% |
备注:剔除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 吴春江先生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92%、1.06%和2.33%。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广州福泽和李捍东先生上市时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或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或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或本人) 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或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企 业(或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 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本企业(或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或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本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或本人)所持 股份低于5%的,本企业(或本人)将在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 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企业(或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二)公司股东吴春江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 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 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
2、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 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 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5%的,本人将在 减持后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 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 总股本计算。
若上述承诺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上 述承诺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上述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上述承诺人 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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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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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捍东先生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