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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cHop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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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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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3098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调整前首次授予价格:24.08 元/股。

  •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13.24 元/股。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1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与股权激励有关 的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 陶剑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2021 年2 月24 日始至2021 年3 月1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

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于2021 年3 月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3 月18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与股权激励有关的相关事项,并披露了《关于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1 年5 月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

2.1 调整事由

2021 年4 月12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46,800 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 股本将由160,895,100 股减少至160,848,300 股。

经2021 年3 月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并提交2021 年4 月 20 日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登 记日2021 年4 月28 日的总股本160,848,300 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进行如下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2.5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截止2021 年5 月8 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事项,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19,740 股。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述回购不参与分配,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利润的现金分配方案为:以参与分配的总股本157,728,560 股为基数,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 元(含税)。同时以参与分配的总股本157,728,56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8 股。分配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87,031,148 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若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缩股

P=P0÷n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2)派息

P=P0-V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 P=P0÷(1+n)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2 调整过程

  • 4 月12 日缩股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n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根据上述公式,限制性股票认购价因缩股应调整为:

  • P=24.08 元/股÷(160,848,300 股÷160,895,100 股)=24.09 元/股(四舍

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 4 月29 日,2020 年权益分配资本公积金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P=24.09 元/股-0.25 元/股=23.84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 4 月29 日,2020 年权益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派息后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P=23.84 元/股÷(1+0.8)=13.24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2.3 调整结果

上述回购注销及2020 年权益分配结束后,公司第二期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13.24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 完成了46,800 股的回购注销和2020 年的权益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

案)》,公司调整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对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以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和《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和《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