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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loa Pharmaceutic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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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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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4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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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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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发行数量:31,654,182 股
2、发行价格:8.0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53,550,000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242,128,346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1,654,182 股,将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 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 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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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2 目 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类型.................................................................................................... 6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9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4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1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17 二、财务状况分析.................................................................................................. 19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23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5 第八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27 一、备查文件.......................................................................................................... 27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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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普洛药业、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的行为 |
| 本报告书、本公告书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
| 董事会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 |
指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康达/律师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山东和信/审计师/验资机构 | 指 |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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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青岛普洛股份有限公司、普洛康裕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股份有限公
司
英文名称:Apeloa Pharmaceutical Co., Ltd.
股票简称:普洛药业
股票代码:00073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前注册资本:1,146,869,310 元
法定代表人:祝方猛
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2646284831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33 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33 号
董事会秘书:葛向全
邮编:322118
- 联系电话:0579 86557527
公司网址:http://www.apeloa.com
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医药行业投资,网络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生物 制药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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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2015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普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5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普洛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3、2015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 生效的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4、201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募 集资金用途做出进一步明确。具体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将其中的 40,000 万元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不超过 10,000 万 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2016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内容 主要包括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额度分配等。
6、2016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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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议案。
7、2016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8、2017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9、2017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 事宜的期限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通知书》(152402 号)。
2、2016 年 1 月 1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
3、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领取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6 号文)核准批文,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31,654,182 股。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 253,550,000 元。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资金已存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西南证券的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天健验 [2017]8-48 号《验证报告》。经验证,截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止,参与普洛药 业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内缴存 申购资金共计 25,355 万元。
2017 年 11 月 15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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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16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 验字(2017)第 000124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止, 发行人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53,5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421,654.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128,346.00 元,其中新增股本 人民币 31,654,182.00 元,余额人民币 210,474,16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31,654,182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四)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8.20 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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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11 日,发行人公告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86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发放已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 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8.12 元/股。
2016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公告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86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5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发放已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 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8.07 元/股。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公告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869,3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9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发放已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8.01 元/股。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 8.01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 31,654,182 股。本次发行价为发行底价的 100%,为发送缴款通知书前 20 交易日均价的 110.47%。
(五)发行对象及申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申购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价格(元/股)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
| 1 | 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
8.01 | 31,654,182 | 253,550,000 |
| 合计 | - | 31,654,182 | 253,550,000 |
(六)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3,5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421,654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 9,540,000 元,审计验资费 1,050,000 元,律师 费用 800,000 元,股份登记费 31,6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128,346 元。
五、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认购及限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1,654,182股,由发行对象全额认购,发行对象 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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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价格(元/股)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
| 1 | 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 |
8.01 | 31,654,182 | 253,550,000 |
| 合计 | - | 31,654,182 | 253,550,000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 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法定代表人:徐永安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11 月 22 日至 2049 年 11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2584H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 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 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法律禁止的除外, 法律限制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2 、发行对象最近 5 年是否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或者诉讼和仲裁情况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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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 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情况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者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以现金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此之外,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与 公司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 4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普洛药业在最近一年所发生的重大交易均履行了相 应决策及披露程序,交易详情已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5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三)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以 代理、信托或者其他方式认购上述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 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 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上市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以代理、信托或者其他方式认购上述股份的协议或类似安 排,无股份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 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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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保荐代表人:陈盛军、任强
项目协办人:刘文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联系电话:010-57758601
传真:010-88091826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江华、苗丁、李一帆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 5 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66527227
(三)审计机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王晖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涌、杨帅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532-85796515
传真:0532-85700820
(四)审计机构 / 验资机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王晖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涌、杨帅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532-85796515
传真:0532-857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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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持有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持有无限售条件 | |||
|---|---|---|---|---|---|
| 股东名称 | 东性 | 比例 | |||
| 股质 | 持股 | 的普通股数量 | 的普通股数量 | 的普通股数量 | |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4.71% | 283,448,009 |
- |
283,448,009 |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 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13.65% | 156,552,903 |
- |
156,552,903 |
|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5.19% | 59,560,488 |
- |
59,560,488 |
|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3.90% | 44,750,178 |
- |
44,750,17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安逆向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 | 14,174,208 |
- |
14,174,208 |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产品 |
其他 | 1.05% | 12,015,934 |
- |
12,015,934 |
| 青岛市供销社资产运营 (集团)中心 |
其他 | 1.01% | 11,560,000 |
- |
11,560,000 |
| 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0.96% | 11,065,038 |
- |
11,065,038 |
| 东阳市恒前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0.95% | 10,840,055 |
- |
10,840,055 |
| 东阳市合商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0.94% | 10,758,923 |
- |
10,758,923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315,102,191 | 26.74% |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156,552,903 | 13.28% |
| 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 | 59,560,488 | 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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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 | 44,750,178 | 3.80% |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 |
15,848,309 | 1.3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 |
14,370,730 | 1.22% |
| 青岛市供销社资产运营(集团)中心 | 11,560,000 | 0.98%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300,338 | 0.96% |
| 东阳市勤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065,038 | 0.94% |
| 东阳市恒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40,055 | 0.92%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股份类别 | 发行前 | 发行前 | 本次发行 | 发行后 | 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245 | 0.0039% | 31,654,182 | 31,699,427 | 2.6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6,824,065 | 99.9961% | - | 1,146,824,065 | 97.31% |
| 三、股份总数 | 1,146,869,310 | 100.00% | 31,654,182 | 1,178,523,492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共获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242,128,346 元。公司 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及抗风险 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3,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中的 12,200 万元用于年产 30 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8,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这将有效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有利于提 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并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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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人员、机构、财务、业务 的独立,公司仍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 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 竞争关系。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 31,654,182 股,募集资金净额 242,128,346 元,总股本增加至 1,178,523,492 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次发行 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每股净资产(元) | 2.3669 | 2.5087 | 2.2814 | 2.425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422 | 0.1384 | 0.2292 | 0.2231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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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 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 新增股份 31,654,182 股,将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 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 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 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 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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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依据山东和信出具的和信审字(2015)第 000449 号、和信审字(2016)第 000261 号、山东和信出具的和信审字(2017)第 000109 号审计报告及 2017 年 第三季度报告,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合并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 、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7 年9 月30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1,309.57 | 264,178.71 | 246,576.77 | 233,524.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4,952.94 | 297,717.01 | 292,917.10 | 272,657.02 |
| 资产总计 | 566,262.51 | 561,895.71 | 539,493.87 | 506,181.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9,563.81 | 264,876.05 | 268,184.99 | 248,743.4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251.51 | 35,370.25 | 29,629.78 | 26,843.29 |
| 负债合计 | 294,815.32 | 300,246.30 | 297,814.77 | 275,586.7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
271,447.19 | 261,649.41 | 241,669.10 | 230,594.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10.00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271,447.19 | 261,649.41 | 241,679.10 | 230,594.46 |
2 、简要利润表(合并)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397,425.07 | 477,218.89 | 433,794.12 | 423,276.01 |
| 营业成本 | 284,635.12 | 344,429.40 | 314,973.48 | 313,135.46 |
| 营业利润 | 18,334.02 | 27,363.58 | 20,234.23 | 34,306.54 |
| 利润总额 | 20,785.48 | 33,532.66 | 24,700.59 | 37,720.74 |
| 净利润 | 16,305.90 | 26,289.71 | 20,823.03 | 32,671.7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16,305.90 | 26,289.71 | 20,823.03 | 32,216.44 |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13,600.58 | 20,609.15 | 18,169.42 | 20,894.82 |
3 、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7 年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8,694.64 | 18,041.98 | 44,116.17 | 78,663.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02 | -29,976.37 | -44,099.34 | -47,164.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7,221.58 | 4,733.06 | 4,261.55 | -32,384.5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4,430.02 | -5,363.53 | 5,288.98 | -958.66 |
4 、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指 标 | 2017 年9 月 30 日/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12 月 31 日/2016 年 度 |
2015 年12 月 31 日/2015 年 度 |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08 | 1.00 | 0.92 | 0.94 |
| 速动比率(倍) | 0.79 | 0.74 | 0.65 | 0.70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2.06% | 53.43% | 55.20% | 54.44%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4.35% | 3.98% | 3.26% | 4.59%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 0.94(年化) | 0.87 | 0.83 | 0.8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66(年化) | 5.92 | 6.13 | 6.20 |
| 存货周转率(次) | 5.20(年化) | 4.87 | 4.82 | 5.14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33(年化) | 0.16 | 0.37 | 0.69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5(年化) | -0.05 | 0.04 | -0.01 |
注:上表中部分指标计算公式为:①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②速动比
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③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④ 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期间营业收入/[(计算期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2];⑤存货周转 率=计算期间营业成本/[(计算期存货期初数+期末数)/2]。
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1-9 月 | 2016 年1-9 月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97,425.07 | 343,341.64 | 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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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305.90 | 17,254.36 | -5.50% |
|---|---|---|---|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
13,600.58 | 13,219.17 | 2.89% |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 、资产总额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资产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 流动资产 | 281,309.57 | 49.68% | 264,178.71 | 47.02% |
| 非流动资产 | 284,952.94 | 50.32% | 297,717.01 | 52.98% |
| 总资产 | 566,262.51 | 100.00% | 561,895.71 | 100.00% |
| 项 目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 流动资产 | 246,576.77 | 45.71% | 233,524.16 | 46.13% |
| 非流动资产 | 292,917.10 | 54.29% | 272,657.02 | 53.87% |
| 总资产 | 539,493.87 | 100% | 506,181.18 | 100.00% |
注:上表中“比重”一项所列示的为公司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根据上表,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 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506,181.18 万元、 539,493.87 万元、 561,895.71 万元及 566,262.51 万元,发行人资产总额不断增长。其中,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233,524.16 万元、246,576.77 万元、264,178.71 万元及 281,309.57 万元,其所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6.13%、 45.71%、47.02%及 49.68%;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72,657.02 万元、 292,917.10 万元、297,717.01 万元及 284,952.94 万元,其所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 为 53.87%、54.29%、52.98%及 50.32%。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流动资产主 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应收票据构成,其合计金额占当期 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6.32%、96.22%、95.09%及 96.81%。公司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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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构成反映了医药行业的生产、销售模式所对应的流动资产结构特点,与公司 现有的主要业务模式相对应。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构成,其合计金额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3.83%、 93.21%、91.71%及 93.57 %,占比较为稳定。
2 、负债总额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负债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 流动负债 | 259,563.81 | 88.04% | 264,876.05 | 88.22% |
| 非流动负债 | 35,251.51 | 11.96% | 35,370.25 | 11.78% |
| 总负债 | 294,815.32 | 100.00% | 300,246.30 | 100.00% |
| 项 目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 流动负债 | 268,184.99 | 90.05% | 248,743.43 | 90.26% |
| 非流动负债 | 29,629.78 | 9.95% | 26,843.29 | 9.74% |
| 总负债 | 297,814.77 | 100.00% | 275,586.72 | 100.00% |
从负债结构上看,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275,586.72 万元、297,814.77 万元、300,246.30 万元及 294,815.32 万元,发行人负债总额整体上呈缓慢增长的趋势。其中,公司负债主 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流 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48,743.43 万元、 268,184.99 万元、 264,876.05 万元及 259,563.8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0.26%、90.05%、88.22%及 88.04%, 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流动负债主 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其合计 金额占同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95%、92.46%、89.55%及 91.48%, 流动负债结构相对稳定。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构成,其 合计金额占同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9.63%、99.69%、79.40%及 79.33%, 2016 年度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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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指标如下:
| 项 目 | 2017 年9 月30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2.06% | 53.43% | 55.20% | 54.44%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35% | 3.98% | 3.26% | 4.59% |
| 流动比率(倍) | 1.08 | 1.00 | 0.92 |
0.94 |
| 速动比率(倍) | 0.79 | 0.74 | 0.65 |
0.70 |
1 、资产负债率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54.44%、55.20%、53.43%及 52.06%,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分别为 4.59%、3.26%、3.98%及 4.35%,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保持稳定。
2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流动比率与 速动比率分别为 0.94、0.70;0.92、0.65;1.00、0.74;1.08、0.79,反映了公司 偿债能力稳定。
(三)盈利情况分析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的利润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7年1-9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397,425.07 | 477,218.89 | 433,794.12 | 423,276.01 |
| 营业成本 | 284,635.12 | 344,429.40 | 314,973.48 | 313,135.46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039.06 | 4,309.67 | 1,761.76 | 1,840.24 |
| 销售费用 | 34,466.47 | 31,684.34 | 24,266.03 | 22,273.06 |
| 管理费用 | 50,499.65 | 65,557.30 | 65,310.53 | 50,381.07 |
| 财务费用 | 7,006.34 | 1,335.60 | 2,803.47 | 6,838.40 |
| 营业利润 | 18,334.02 | 27,363.58 | 20,234.23 | 34,306.54 |
| 营业外收入 | 2,804.17 | 7,052.88 | 6,322.55 | 3,968.25 |
| 营业外支出 | 352.70 | 883.79 | 1,856.19 | 554.05 |
| 利润总额 | 20,785.48 | 33,532.66 | 24,700.59 | 37,720.74 |
| 净利润 | 16,305.90 | 26,289.71 | 20,823.03 | 32,6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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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305.90 26,289.71 20,823.03 32,216.44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23,276.01 万元、433,794.12 万元、477,218.89 万元及 397,425.07 万元,整体上 呈稳步增长趋势。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较上年度分别增长 2.48%、10.01%及 11.04%(年化数据),伴随医药行业的持续增长,发行人的产 品技术先进,品牌知名度高,因此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110,140.55 万元、118,820.64 万元、132,789.49 万元及 112,789.9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6.02%、 27.39%、27.83%及 28.38%,伴随着业务收入的增长,发行人毛利润亦有所增加, 鉴于发行人的药品生产成熟稳定,毛利率相对稳定。
(四)现金流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 年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94.64 | 18,041.98 | 44,116.17 | 78,663.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11.02 | -29,976.37 | -44,099.34 | -47,164.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1.58 | 4,733.06 | 4,261.55 | -32,384.5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30.02 | -5,363.53 | 5,288.98 | -958.66 |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 78,663.76 万元、44,116.17 万元、18,041.98 万元及 28,694.64 万元, 发行人总体经营状况较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匹配正常,发行 人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比较少,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47,164.57 万元、-44,099.34 万元、-29,976.37 万元及-16,511.02 万 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主要是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产生。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32,384.57 万元、4,261.55 万元、4,733.06 万元及-7,221.58 万元,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银行借款、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现金 流入。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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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3,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中的 12,200 万元用于年产 30 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8,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 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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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发 行数量、发行价格与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发行方案一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四)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
(五)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之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的认定条件,可参与普洛药业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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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 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 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 行股份数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 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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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发行人与西南证券签署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保荐协议书》。
西南证券已指派陈盛军、任强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 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普洛药业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普洛药业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西南证券愿意推荐普洛药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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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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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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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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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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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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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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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33 号
- 电话:0579 86557527
传真:0579-86558122
(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电话:010-57758601
传真:010-88091826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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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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