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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C AGM Information 2018

Jun 20, 2018

51767_rns_2018-06-20_930015be-1d87-44e7-971c-897b6469ea72.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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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308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

議 事 手 冊

日期:一○七年六月五日 地點:高雄市鳥松區圓山路 2 號 高雄圓山大飯店 5 樓柏壽廳

目 錄

開會程序 ······································· 2 開會議程 ······································· 3 報告事項 ······································· 4 承認及討論事項 ································ 12 臨時動議 ······································· 44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 45 二、公司章程 ··································· 48 三、董事會議事規範 ····························· 53 四、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 ················· 58 五、董事持股情形 ······························· 62 六、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 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 63 七、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 64

  • 1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就位

三、主席致詞

四、報告事項

五、承認及討論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 會

  • 2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議程

  • 時 間: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二) 上午九時正

  • 地 點:高雄市鳥松區圓山路 2 號

高雄圓山大飯店 5 樓柏壽廳

  • 壹、報告事項:

  • 一、一○六年度營業狀況

  •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六年度會計表冊報告 三、一○六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報告 五、 2017 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進度規劃報告

  • 貳、承認及討論事項:

  • 一、一○六年度會計表冊

  • 二、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 三、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四、「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案

  • 五、董事競業許可案

參、臨時動議:

肆、散 會

  • 3 -

壹、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狀況,報請 公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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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一○六年度銷貨淨額約新台幣(以下同)六十二 億四仟一百萬元,較去年度增加四億九仟二百萬元,預算 達成率為 95% 。稅前利益約六億五仟三百萬元,較去年度 減少一億三仟八百萬元,預算達成率為 84% ,稅後淨利五 億六仟五百萬元。

本年度營運狀況,年初及年末亞洲部份裂解廠較長天 期停爐歲修,致原料供給趨於緊俏,加以下半年度油價上 漲,更順勢推升原物料價格。年度 LDPE 平均售價較去年 , 度上漲 4% EVA 維持平盤。年度乙烯耗用單位成本則較 去年度上漲約 7% ; EVA 另一主要原料 VAM 平均耗用成 本亦上漲 9% ,售價原料利差受到壓縮。 LDPE/EVA 總銷 售量分別較去年度減少 1% 及增加約 20% 。生產研發方面, 全年度 LDPE /EVA 產量為 135,077 公噸,較一○五年度 增加 11% ,完成建置各產線停車時原料回收系統以降低原 料耗用率;因應市場需求積極開發新產品,並持續致力於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之執行。

  • 4 -

綜合年度營運結果,銷售面臨同業低價競銷,本公司 雖有新產線投入,高值產品如光伏應用、預塗及高端發泡 等陸續產出,戮力開發市場之成果顯現,惟原料價格上漲 造成轉嫁難度提升,年度營業利益合計四億六仟七百萬元, 較去年度減少九仟八百萬元。營業外淨收入為一億八仟六 百萬元,由於台幣升值兌換淨損失及利息費用增加,較去 年度減少約四仟萬元。

展望一○七年度,年初原料行情仍居高不下,市場競 爭態勢亦未有消減,本公司因應策略為確實掌握基本市場 維護與強化銷售管道、堅持投注於高值化產品並致力其開 發佈局、加速於差異化產品開發以及啟動傳統利基產品市 場、積極尋求低價原料來源保有成本上的競爭力、及保持 穏定產品品質及供應量等,隨時關注市場供需情形,靈活 變化搭配較優的產銷配置,以降低同業低價競爭與高價原 料之衝擊,努力突破現狀開創新局。

==> picture [43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 事 長:吳亦圭 經 理 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 -

報告事項

第二案

案由:審計委員會查核一○六年度會計表冊報告,

報請 公鑒。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經勤業眾信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秀椿會計師暨吳世宗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告(包括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及盈餘分 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依法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備 具報告書,敬請鑒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獨立董事:陳達雄 獨立董事:沈尚弘 獨立董事:鄭敦謙

中 華 民 國 一 ○ 七 年 三 月 十 二 日

  • 6 -

報告事項

第三案

  • 案由: ○六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請 公鑒。

  • 一、

  • 說明: 依經濟部相關函令及本公司章程第 18 條之規定 辦理。

  • 二、就一○六年度獲利之 1% 計新台幣 6,592,721 元, 以現金方式分派一○六年度員工酬勞;擬不分 派董事酬勞。

  • 7 -

報告事項

第四案

案由: 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報請 公 鑒。

說明: 一、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修正「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爰修正本公司「董事 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二、 謹檢具「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 表如次頁,報請公鑒。

  • 8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說明
第七條
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
討論:
一、 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
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
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
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
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
有效性之考核。
四、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
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
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
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
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
程序。
五、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
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
管之任免。
七、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
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
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
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
次董事會追認。
八、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
三、其他依法令或公司章
第七條
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
討論:
一、 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
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
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
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
制制度。
四、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
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
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
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
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
程序。
五、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
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
管之任免。
七、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
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
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
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
次董事會追認。
八、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
三、其他依法令或公司章


配合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
會發布修正
「公開發行
公司董事會
議事辦法」,
酌作修正。
  • 9 -
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
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
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所稱關係人,指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
規範之關係人;所稱對非關係
人之重大捐贈,指每筆捐贈金
額或一年內累積對同一對象捐
贈金額超過新臺幣伍佰萬元
者。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決議當
次董事會召開日期為基準,往
前追溯推算一年,已提董事會
決議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公司應有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
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
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
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所稱關係人指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規
範之關係人;所稱對非關係人
之重大捐贈,指每筆捐贈金額
或一年內累積對同一對象捐贈
金額超過新臺幣伍佰萬元者。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決議當次
董事會召開日期為基準,往前
追溯推算一年,已提董事會決
議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獨立董事對於證券交易法第十
四條之三應經董事會決議事
項,應親自出席或委由其他獨
立董事代理出席。獨立董事如
有反對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
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
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
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
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
於董事會議事錄。

自出席董事會;獨立董事對於
第一項應提董事會決議事項,
應有全體獨立董事親自出席董
事會,獨立董事如無法親自出
席,應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
出席。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
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
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
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
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
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
會議事錄。
  • 10 -

報告事項

第五案

案由: 2017 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進度規劃報告,報請 公鑒。

  • 說明:一、 依循 GRI 永續性報導準則 (GRI Standard) ,並 參考公司永續發展政策、績效指標與利害關係 人關注議題,在公司治理、環境保護與社會關 係面挑選與公司相關的各項議題。

  • 二、截至目前進度已完成初稿,並擬於 6 月底前發 行中文版報告書。

  • 11 -

貳、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一○六年度會計表冊,敬請 承認。

  • 說明:一、 本公司一○六年度財務報告(包括個體財務報 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 107 年 3 月 12 日董事 會議決議通過,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 所黃秀椿會計師暨吳世宗會計師查核完竣及審 計委員會查核在案。

  • 二、 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 4 至 5 頁,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13 至 35 頁。

決議:

  • 12 -

==> picture [485 x 1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 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 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 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洲聚合股份有限 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 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 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認列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銷貨收入增加主要來自其新產線所生產之新規格 產品,約佔整體銷貨收入之 29% ,且因該產品之銷售對象多為新客戶或母公司,是以其 銷貨收入認列係屬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該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13 -

  • 瞭解及測試該新產品銷售客戶之授信額度控管、收入認列與收款等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 就該新產品之銷貨收入選取樣本,檢視訂單、相關出貨單據及收款情形,確認銷貨收 入之真實性。

  •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與期後收款是否有異常情形。

存貨評價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存貨金額為新台幣(以下同) 745,434 仟元(存貨成本總額 756,115 仟元扣除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681 仟元後之淨額),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十一。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存貨評價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存貨評價 係受主要原料乙烯價格波動影響,且因國際油價波動劇烈,相關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 涉及重大判斷與估計,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該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評估存貨提列備抵跌價損失政策及方法之適當性;

  2. 取得管理當局編製之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估資料,抽核期末存貨之最近期原 料報價或銷貨發票,測試是否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估存貨之帳面價值,評估管 理當局估計淨變現價值之依據及其合理性。

  3. 參與年底存貨盤點,瞭解存貨狀況並評估呆滯存貨提列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 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亞 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 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 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2. 14 -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洲聚 合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 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 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亞 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 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 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秀 椿 會 計 師 吳 世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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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2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8123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3 月 1 2 日

  • 15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1100
1110
1125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90
15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106 年12 月31 日



$ 1,815,129
12
1,379,447
9
85,936
1
1,627
-
489,782
3
143,594
1
1,176
-
6,296
-
745,434
5
122,043
1
110
-
4,790,574
32
2,403,409
16
193,775
1
3,309,037
22
3,630,715
25
433,504
3
318
-
56,574
1
2,168
-
10,029,500
68
106 年12 月31 日



$ 1,815,129
12
1,379,447
9
85,936
1
1,627
-
489,782
3
143,594
1
1,176
-
6,296
-
745,434
5
122,043
1
110
-
4,790,574
32
2,403,409
16
193,775
1
3,309,037
22
3,630,715
25
433,504
3
318
-
56,574
1
2,168
-
10,029,500
68
105 年12 月31 日 105 年12 月31 日 105 年12 月31 日


$ 1,815,129
1,379,447
85,936
1,627
489,782
143,594
1,176
6,296
745,434
122,043
110
4,790,574
2,403,409
193,775
3,309,037
3,630,715
433,504
318
56,574
2,168
10,029,500


$ 2,545,667
1,490,012
40,569
1,789
727,801
195,813
944
58,733
662,327
162,313
110
5,886,078
2,363,564
214,769
1,866,647
3,795,283
434,234
1,272
53,997
2,227
8,731,993

















18

10

-

-

5

1

-

-

5

1
-
40

16

2

13

26

3

-

-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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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29 x 1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6 -



2100
2110
2120
2170
2180
2200
2220
2230
225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本期所得稅負債
負債準備-流動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6 年12 月31 日



$ 500,000
4
699,834
5
666
-
108,284
1
29,568
-
150,882
1
302,627
2
40,690
-
5,899
-
450,000
3
6,332
-
2,294,782
16
2,450,000
17
39,902
-
212,209
1
6,711
-
2,708,822
18
5,003,604
34
5,181,147
35
16,434
-
1,627,934
11
565,379
4
2,061,039
14
4,254,352
29
364,537
2
9,816,470
66
$ 14,820,074

100
106 年12 月31 日



$ 500,000
4
699,834
5
666
-
108,284
1
29,568
-
150,882
1
302,627
2
40,690
-
5,899
-
450,000
3
6,332
-
2,294,782
16
2,450,000
17
39,902
-
212,209
1
6,711
-
2,708,822
18
5,003,604
34
5,181,147
35
16,434
-
1,627,934
11
565,379
4
2,061,039
14
4,254,352
29
364,537
2
9,816,470
66
$ 14,820,074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12 月31 日



$ 950,000
6
699,791
5
1,732
-
241,803
2
34,574
-
266,552
2
118,296
1
48,424
-
5,899
-
-
-
14,717
-
2,381,788
16
2,450,000
17
43,240
-
239,127
2
6,711
-
2,739,078
19
5,120,866
35
5,030,240
35
14,046
-
1,561,352
10
565,379
4
2,026,291
14
4,153,022
28
299,897
2
9,497,205
65
$ 14,618,071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12 月31 日



$ 950,000
6
699,791
5
1,732
-
241,803
2
34,574
-
266,552
2
118,296
1
48,424
-
5,899
-
-
-
14,717
-
2,381,788
16
2,450,000
17
43,240
-
239,127
2
6,711
-
2,739,078
19
5,120,866
35
5,030,240
35
14,046
-
1,561,352
10
565,379
4
2,026,291
14
4,153,022
28
299,897
2
9,497,205
65
$ 14,618,071

100


$ 500,000
699,834
666
108,284
29,568
150,882
302,627
40,690
5,899
450,000
6,332
2,294,782
2,450,000
39,902
212,209
6,711
2,708,822
5,003,604
5,181,147
16,434
1,627,934
565,379
2,061,039
4,254,352
364,537
9,816,470
$ 14,820,074


$ 950,000
699,791
1,732
241,803
34,574
266,552
118,296
48,424
5,899
-
14,717
2,381,788
2,450,000
43,240
239,127
6,711
2,739,078
5,120,866
5,030,240
14,046
1,561,352
565,379
2,026,291
4,153,022
299,897
9,497,205
$ 14,618,071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17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4100營業收入淨額
5110營業成本
5900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06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
企業損益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稅前淨利
7950所得稅費用
8200本年度淨利
106年 度 106年 度


$ 6,241,496

5,556,727

684,769
105,253
106,318

6,226

217,797

466,972
163,928
(
50,793 )
(
41,762 )

114,334

185,707
652,679

87,325

565,354

(接次頁)

  • 18 -

(承前頁)

106 年度 105年 度 105年 度
代碼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161) - ($ 24,935) ( 1)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 ( 1,209) - ( 8,11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2,067 - 4,239 -
( 11,303) - ( 28,806)
( 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44,287) ( 1) ( 36,266) ( 1)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99,107 2 489,480 9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 3,438 - ( 6,290)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 6,382 - 4,891 -
64,640 1 451,815 8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53,337 1 423,009 7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18,691 10 $ 1,093,948 19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565,354 9 $ 665,825 12
8615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5,114 -
8600 $ 565,354 9 $ 670,939 1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618,691 10 $ 1,097,395 19
8715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3,447) -
8700 $ 618,691 10 $ 1,093,948 19
每股盈餘
9710
基 本
$ 1.09 $ 1.29
9810

稀 釋
$ 1.09 $ 1.28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19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A1 105年1月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B9
股東股票股利
D1 105年度淨利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T1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B9
股東股票股利
C3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D1 106年度淨利
D3 106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4,931,607
-
-
98,633
-

-

-

-

5,030,240
-
-
150,907
-
-
-
-


-

$ 5,181,147



股數(仟股)
493,160
-
-
9,863
-

-
-
-
503,023
-
-
15,091
-
-
-
-

-

518,114






















$ 14,046

-

-

-

-

-

-

-

14,046

-

-

-

2,063

325

-

-

-
$ 16,434
  • 20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股利為元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194,956 )
-
-
-
-
500,509

500,509
-
305,553
-
-
-
-
-
-
115,735
115,735
$ 421,288
共同控制下
前手權益

$ 140,429
-
(
41,786 )
-
5,114
(
8,561)

(
3,447)

(
95,196)

-
-
-
-
-
-
-
-

-

$ -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1,508,197 $ 565,379 $ 1,836,956
53,155
- (
53,155 )
-
- (
295,896 )
-
- (
98,633 )
-
-
665,825

-

-
(
28,806)

-

-

637,019

-

-

-
1,561,352
565,379 2,026,291
66,582
- (
66,582 )
-
- (
301,814 )
-
- (
150,907 )
-
-
-
-
-
-
-
-
565,354

-

-
(
11,303)

-

-

554,051
$ 1,627,934
$ 565,379
$ 2,061,039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34,477
-
-

-
-
(
40,133)
(
40,133)
-
(
5,656 )
-
-

-
-
-
-
(
51,095)
(
51,095)
($ 56,751)
法定盈餘公積
$ 1,508,197
53,155
-
-
-

-


-


-

1,561,352
66,582
-
-
-
-
-

-


-

$ 1,627,934
特別盈餘公積
$ 565,379

-

-

-

-

-


-


-


565,379

-

-

-

-

-

-

-


-

$ 565,379

















$ 8,836,135

-
(
337,682 )

-

670,939

423,009
1,093,948
(
95,196)
9,497,205

-
(
301,814 )

-

2,063

325

565,354

53,337

618,691
$ 9,816,470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21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06 年及105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年度 105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652,679 $ 790,264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87,148 177,737
A20200
攤銷費用
954 1,78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商品淨損失 23,328 3,622
A20900
利息費用
41,762 21,895
A21200
利息收入
( 13,821) ( 11,329)
A21300
股利收入
( 96,308) ( 88,701)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損益之份額 ( 114,334) ( 107,404)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損失 ( 186) 34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497 -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損失
( 7,739) 912
A238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10,330 ( 6,622)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1,053 ( 8,820)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86,171 ( 1,029,124)
A31130
應收票據
160 ( 1,057)
A31150
應收帳款
235,565 ( 502,245)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51,741 45,298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77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52,437 ( 21,433)
A31200
存 貨
( 93,437) 131,502
A31230
預付款項
40,270 ( 74,153)
A32150
應付帳款
( 133,413) ( 38,278)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4,780) 23,472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13,878) 104,334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85,857 48,57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8,385) 5,252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39,080)
(
85,684)
(接次頁)
  • 22 -

(承前頁)



A33000
營運產生(使用)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6 年度
$ 1,044,591
13,632
(
41,517 )
(
92,525)


924,181

-
21,634
20,994
(
1,437,647 )
-
(
122,371 )
210
59

164,167

(
1,352,954)

(
450,000 )
-
7,150,000
(
6,700,000 )
-
(
301,765)

(
301,765)

(
730,538 )

2,545,667

$ 1,815,129
105年 度
( $ 619,993 )

10,404
(
20,884 )
(
97,695)
(
728,168)
(
1,993 )

2,216

3,977

-

6,661
(
333,069 )

12
(
59 )

128,825
(
193,430)

740,000

449,836

4,450,000
(
2,000,000 )
(
49 )
(
295,896)

3,343,891

2,422,293

123,374
$ 2,545,667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23 -

==> picture [485 x 12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 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 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亞洲聚合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 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24 -

茲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認列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6 年銷貨收入增加主要來自其新產線所生 產之新規格產品,約佔整體銷貨收入之 28% ,且因該產品之銷售對象多為新客戶或母公 司,是以其銷貨收入認列係屬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該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該新產品銷售客戶之授信額度控管、收入認列與收款等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2. 就該新產品之銷貨收入選取樣本,檢視訂單、相關出貨單據及收款情形,確認銷貨收 入之真實性。

  3. 檢視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發生情形與期後收款是否有異常情形。

存貨評價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存貨金額為新台幣 (以下同) 761,705 仟元(存貨成本總額 772,398 仟元扣除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0,693 仟元後之淨額),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一。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存貨評價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存貨評價 係受主要原料乙烯價格波動影響,且國際油價波動劇烈,相關存貨淨變現價值之評估涉 及重大判斷與估計,因此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因應該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評估存貨提列備抵跌價損失之政策及方法之適當性;

  2. 取得管理當局編製之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估資料,抽核期末存貨之最近期原 料報價或銷貨發票,測試是否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估存貨之帳面價值,評估管 理當局估計淨變現價值之依據及其合理性。

  3. 參與年底存貨盤點,瞭解存貨狀況並評估呆滯存貨提列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6 及 105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25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 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 意圖清算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 行之其他方案。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 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 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亞洲聚 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 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 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 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5. 26 -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 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3.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 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 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 106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 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40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會 計 師 黃 秀 椿 會 計 師 吳 世 宗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92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99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2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10028123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7 年 3 月 1 2 日

  • 27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2 月 31 日

代碼

1100
1110
1125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90
15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106 年12 月31 日



$ 2,112,375
14
1,440,940
10
85,936
1
1,627
-
489,782
3
112,935
1
1,583
-
6,529
-
761,705
5
122,914
1
110
-
5,136,436
35
2,436,185
16
248,801
2
2,848,526
19
3,630,950
24
516,026
4
318
-
56,574
-
2,185
-
9,739,565
65
106 年12 月31 日



$ 2,112,375
14
1,440,940
10
85,936
1
1,627
-
489,782
3
112,935
1
1,583
-
6,529
-
761,705
5
122,914
1
110
-
5,136,436
35
2,436,185
16
248,801
2
2,848,526
19
3,630,950
24
516,026
4
318
-
56,574
-
2,185
-
9,739,565
65
105 年12 月31 日 105 年12 月31 日 105 年12 月31 日


$ 2,112,375
1,440,940
85,936
1,627
489,782
112,935
1,583
6,529
761,705
122,914
110
5,136,436
2,436,185
248,801
2,848,526
3,630,950
516,026
318
56,574
2,185
9,739,565


$ 2,812,999
1,548,462
40,569
1,789
727,801
190,532
2,345
59,070
673,642
163,093
110
6,220,412
2,392,067
282,866
1,395,172
3,795,553
526,445
1,272
53,997
2,245
8,449,617

















19

11

-

-

5

1

-

-

5

1
-
42

16

2

10

26

4

-

-
-
58

==> picture [44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8 -
代碼

2100
2110
2120
2170
2180
2200
2220
2230
225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5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90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本期所得稅負債
負債準備-流動
一年到期長期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其他權益-其他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6 年12 月31 日



$ 500,000
3
699,834
5
666
-
109,809
1
67,724
1
151,492
1
302,533
2
41,078
-
5,899
-
450,000
3
9,528
-
2,338,563
16
2,450,000
17
39,968
-
212,209
1
9,397
-
9,394
-
2,720,968
18
5,059,531
34
5,181,147
35
16,434
-
1,627,934
11
565,379
4
2,061,039
14
4,254,352
29
364,537
2
9,816,470
66
$ 14,876,001
100
106 年12 月31 日



$ 500,000
3
699,834
5
666
-
109,809
1
67,724
1
151,492
1
302,533
2
41,078
-
5,899
-
450,000
3
9,528
-
2,338,563
16
2,450,000
17
39,968
-
212,209
1
9,397
-
9,394
-
2,720,968
18
5,059,531
34
5,181,147
35
16,434
-
1,627,934
11
565,379
4
2,061,039
14
4,254,352
29
364,537
2
9,816,470
66
$ 14,876,001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12 月31 日



$ 950,000
6
699,791
5
1,732
-
242,765
2
71,847
-
271,475
2
118,301
1
48,520
-
5,899
-
-
-
15,633
-
2,425,963
16
2,450,000
17
43,307
-
239,127
2
6,171
-
8,256
-
2,746,861
19
5,172,824
35
5,030,240
34
14,046
-
1,561,352
11
565,379
4
2,026,291
14
4,153,022
29
299,897
2
9,497,205
65
$ 14,670,029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12 月31 日



$ 950,000
6
699,791
5
1,732
-
242,765
2
71,847
-
271,475
2
118,301
1
48,520
-
5,899
-
-
-
15,633
-
2,425,963
16
2,450,000
17
43,307
-
239,127
2
6,171
-
8,256
-
2,746,861
19
5,172,824
35
5,030,240
34
14,046
-
1,561,352
11
565,379
4
2,026,291
14
4,153,022
29
299,897
2
9,497,205
65
$ 14,670,029
100


$ 500,000
699,834
666
109,809
67,724
151,492
302,533
41,078
5,899
450,000
9,528
2,338,563
2,450,000
39,968
212,209
9,397
9,394
2,720,968
5,059,531
5,181,147
16,434
1,627,934
565,379
2,061,039
4,254,352
364,537
9,816,470
$ 14,876,001


$ 950,000
699,791
1,732
242,765
71,847
271,475
118,301
48,520
5,899
-
15,633
2,425,963
2,450,000
43,307
239,127
6,171
8,256
2,746,861
5,172,824
5,030,240
14,046
1,561,352
565,379
2,026,291
4,153,022
299,897
9,497,205
$ 14,670,029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29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4100營業收入淨額
5110營業成本
5900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
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稅前淨利
7950所得稅費用
8200本年度淨利
(接次頁)
106年 度 106年 度


$ 6,404,467

5,707,391

697,076
107,656
112,304

6,226

226,186

470,890
175,766
(
52,508 )
(
41,762 )

103,367

184,863
655,753

90,399

565,354
  • 30 -

(承前頁)

106 年度 105年 度 105年 度
代碼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2,181) - ($ 24,962) ( 1)
833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189) - ( 8,08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2,067 - 4,239 -
8310 ( 11,303) - ( 28,806)
(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44,287) ( 1) ( 36,266) -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104,324 2 489,493 8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1,779) - ( 6,303)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
關之所得稅 6,382 - 4,891 -
8360 64,640 1 451,815 8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53,337 1 423,009 7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618,691 10 $ 1,093,948 19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565,354 9 $ 665,825 11
8615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5,114 -
8600 $ 565,354 9 $ 670,939 1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618,691 10 $ 1,097,395 19
8715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3,447) -
8700 $ 618,691 10 $ 1,093,948 19
每股盈餘
9710
基 本
$ 1.09 $ 1.29
9810
稀 釋
$ 1.09 $ 1.28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31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A1 105年1月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B9
股東股票股利
D1 105年度淨利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T1
共同控制之下前手權益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5
股東現金股利
B9
股東股票股利
C3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D1 106年度淨利
D3 106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6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6年12月31日餘額







$ 4,931,607
-
-
98,633
-
-

-


-

5,030,240
-
-
150,907
-
-
-

-

-

$ 5,181,147



股數(仟股)
493,160
-
-
9,863
-
-
-

-
503,023
-
-
15,091
-
-
-

-
-

518,114





















$ 14,046

-

-

-

-

-

-

-

14,046

-

-

-

2,063

325

-

-

-
$ 16,434
  • 32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1,508,197 $ 565,379 $ 1,836,956
53,155
- (
53,155 )
-
- (
295,896 )
-
- (
98,633 )
-
-
665,825

-

-
(
28,806)

-

-

637,019

-

-

-
1,561,352
565,379 2,026,291
66,582
- (
66,582 )
-
- (
301,814 )
-
- (
150,907 )
-
-
-
-
-
-
-
-
565,354

-

-
(
11,303)

-

-

554,051
$ 1,627,934
$ 565,379
$ 2,061,039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1,508,197 $ 565,379 $ 1,836,956
53,155
- (
53,155 )
-
- (
295,896 )
-
- (
98,633 )
-
-
665,825

-

-
(
28,806)

-

-

637,019

-

-

-
1,561,352
565,379 2,026,291
66,582
- (
66,582 )
-
- (
301,814 )
-
- (
150,907 )
-
-
-
-
-
-
-
-
565,354

-

-
(
11,303)

-

-

554,051
$ 1,627,934
$ 565,379
$ 2,061,039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1,508,197 $ 565,379 $ 1,836,956
53,155
- (
53,155 )
-
- (
295,896 )
-
- (
98,633 )
-
-
665,825

-

-
(
28,806)

-

-

637,019

-

-

-
1,561,352
565,379 2,026,291
66,582
- (
66,582 )
-
- (
301,814 )
-
- (
150,907 )
-
-
-
-
-
-
-
-
565,354

-

-
(
11,303)

-

-

554,051
$ 1,627,934
$ 565,379
$ 2,061,039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股利為元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共同控制下
未實現損益前手權益 權益總額
( $ 194,956 )
$ 140,429 $ 8,836,135
-
-
-
-
(
41,786 ) (
337,682 )
-
-
-
-
5,114
670,939
500,509
(
8,561)

423,009
500,509
(
3,447)
1,093,948

-
(
95,196)
(
95,196)
305,553
- 9,497,205
-
-
-
-
- (
301,814 )
-
-
-
-
-
2,063
-
-
325
-
-
565,354
115,735

-

53,337
115,735
-

618,691
$ 421,288
$ -
$ 9,816,470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股利為元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共同控制下
未實現損益前手權益 權益總額
( $ 194,956 )
$ 140,429 $ 8,836,135
-
-
-
-
(
41,786 ) (
337,682 )
-
-
-
-
5,114
670,939
500,509
(
8,561)

423,009
500,509
(
3,447)
1,093,948

-
(
95,196)
(
95,196)
305,553
- 9,497,205
-
-
-
-
- (
301,814 )
-
-
-
-
-
2,063
-
-
325
-
-
565,354
115,735

-

53,337
115,735
-

618,691
$ 421,288
$ -
$ 9,816,470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股利為元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共同控制下
未實現損益前手權益 權益總額
( $ 194,956 )
$ 140,429 $ 8,836,135
-
-
-
-
(
41,786 ) (
337,682 )
-
-
-
-
5,114
670,939
500,509
(
8,561)

423,009
500,509
(
3,447)
1,093,948

-
(
95,196)
(
95,196)
305,553
- 9,497,205
-
-
-
-
- (
301,814 )
-
-
-
-
-
2,063
-
-
325
-
-
565,354
115,735

-

53,337
115,735
-

618,691
$ 421,288
$ -
$ 9,816,470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34,477
-

-
-
-
(
40,133)
(
40,133)

-
(
5,656 )
-

-
-
-
-
-
(
51,095)
(
51,095)
($ 56,751)
法定盈餘公積
$ 1,508,197
53,155
-
-
-

-


-


-

1,561,352
66,582
-
-
-
-
-

-


-

$ 1,627,934
特別盈餘公積
$ 565,379

-

-

-

-

-


-


-


565,379

-

-

-

-

-

-

-


-

$ 565,379

























(
(
(

(



(
(
(



(


(
(

(

(
(
(
(




(




(


(






$ 8,836,135

-

337,682 )

-

670,939
423,009
1,093,948
95,196)
9,497,205

-

301,814 )

-

2,063

325

565,354
53,337
618,691
$ 9,816,470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33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06 年及105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年度 105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655,753 $ 792,928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89,808 180,969
A20200
攤銷費用
954 1,785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商品淨利益 ( 605) ( 700)
A20900
利息費用
41,762 21,895
A21200
利息收入
( 16,426) ( 14,389)
A21300
股利收入
( 96,329) ( 88,723)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103,367) ( 97,677)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損失 ( 186) 34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497 -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損失 ( 7,739) 11,262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7,906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10,330 ( 6,731)
A24100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1,053 ( 8,821)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107,061 ( 1,030,620)
A31130
應收票據
160 ( 1,057)
A31150
應收帳款
235,565 ( 502,245)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77,119 50,579
A31180
其他應收款
1,327 2,300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52,541 ( 5,254)
A31200
存 貨
( 98,393) 127,320
A31230
預付款項
40,179 ( 74,918)
A32150
應付帳款
( 132,850) ( 37,601)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 3,897) 36,33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18,191) 99,914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85,758 34,71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6,105) 6,168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39,080)
(
85,684)

(接次頁)

  • 34 -

(承前頁)



A33000
營運(使用)產生之現金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5100
取得子公司之現金支付數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B07600
收取之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C04500
發放母公司業主現金股利
C05800
發放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6 年度
$ 1,084,605
(
41,517)
(
95,325)

963,684

-
-
21,634
20,994
(
1,437,647)
-
(
122,371)
210
60
164,188

(
1,352,932)

(
450,000)
-
7,150,000
(
6,700,000)
1,138
(
301,765)
-

(
300,627)

(
10,749)

(
700,624)
2,812,999

$ 2,112,375
105年 度
($ 588,220)
(
20,884)
(
100,569)
(
697,420)
(
95,196)
(
11,812)

13,165

17,886

-

6,661
(
333,069)

12
(
77)

128,847
(
273,583)

740,000

449,836

4,450,000
(
2,000,000)
(
1,025)
(
295,896)
(
41,786)

3,301,129
(
25,092)

2,305,034

507,965
$ 2,812,999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35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謹擬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一、 說明: 本公司一○六年度淨利新台幣 ( 以下同 ) 565,354,065 元,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6,535,407 元,一○六年度可分配盈餘 508,818,658 元。截至一○六年底之可分配盈餘 合計 2,004,502,719 元,擬分派如下:

一 ( ) 現金股利: 103,622,943 元,即每股現金股 利 0.2 元。

二 ( ) 股票股利: 362,680,300 元,即每股股票股 利 0.7 元,亦即每一千股分配 70 股。

分配後,未分配盈餘計 1,538,199,476 元。

二、有關各項分配明細,請參閱第 39 頁「盈餘分配 表」。

三、 本分派案以分派一○六年度盈餘數為先,不足 部分始分派以前年度盈餘。

  • 36 -

  • 四、 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計,故現金

股利發放總額以實際配發金額為準。

  • 五、 請授權董事長於本案通過後訂定現金股利分配

基準日。

六、 敬請承認。

決議:

  • 37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六年度盈餘分配表

一○六年度稅前淨利
減:所得稅費用
一○六年度淨利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一○六年度可分配盈餘
期初未分配盈餘
減: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截至一○六年底累積可分配盈餘合計
單位:新台幣元
652,679,329
(87,325,264)
565,354,065
(56,535,407)
508,818,658
1,506,986,360
(11,302,299)
2,004,502,719
分配項目:(已發行股數518,114,715股)
現金股利-每股0.2元
股票股利-每股0.7元
分配合計
期末未分配盈餘結轉下期
103,622,943
362,680,300
466,303,243
1,538,199,476

董事長:吳亦圭 經理人:李國弘 會計主管:陳政順

  • 38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由:建議以盈餘轉增資,增加資本新台幣 362,680,300 元, 發行新股 36,268,030 股,敬請 公決。

  • 一、

  • 說明: 為充裕營運資金,擬以前案盈餘分配股東股票 股利新台幣 ( 以下同 ) 362,680,300 元轉增資,增 加資本 362,680,300 元,發行新股 36,268,030 股, 每股面額 10 元。

  • 二、 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 5,181,147,150 元,分為 518,114,715 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 5,543,827,450 元,分為 554,382,745 股。

  • 三、本案由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按是日股東名 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一千股配 發盈餘轉增資股 70 股。原股東持有股份尾數不 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湊足整 數配發,未拼湊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票 面金額認購後,以現金分派之。

  • 39 -

  •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

  • 同。

  • 五、本案所擬訂之條款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 時,擬請授權董事會遵照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 六、是否可行,提請公決。

決議:

  • 40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由:謹擬具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敬請 公決。

  • 一、

  • 說明: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 12 條規定,擬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 序」部分條文。

  • 二、 檢具「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如次頁,是否可行,提請公決。

決議:

  • 41 -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條: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
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之金額均以
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
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淨
值百分之六十為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
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
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
證之金額均以不超過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股東權益淨值百分
之六十為限,並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
及合理性。
(餘略)
第四條: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
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
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
證之金額均以不超過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股東權益淨值百分
之六十為限,並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
及合理性。
(餘略)
依據「公開發
行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
十二條第一項
第三款規定進
行修訂。
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之金額均以
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
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淨
值百分之六十為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
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
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
證之金額均以不超過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股東權益淨值百分
之六十為限,並應於
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
及合理性。
(餘略)
  • 42 -

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五案

董事會提

案由: 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敬請 公決。

  • 說明: 一、 依據公司法第 209 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 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常 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 本公司董事新增為自己或為他人為屬於公司營 業範圍內行為之公司如下表,在無損及本公司 利益之前提下,茲依公司法規定,敬請許可其 競業行為。

董事姓名 兼任公司 職稱
獨立董事 陳達雄 修智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長
獨立董事 沈尚弘 博碩電業股份
有限公司、協
同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漢台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
聚森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三、 是否可行,提請公決。

決議:

  • 43 -

參、臨時動議

肆、散 會

  • 44 -

附錄一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五年六月八日修正

  • 一、 本公司股東會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 二、本公司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亦可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股數加計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 計算之。但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且親自出席股東會者,不得重複計算 出席股數。

  •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本公司,意思表 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 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方式撤銷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電子方式行 使之表決權為準。

  •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四、本公司股東會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 點為之,會議於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之間開始。

  • 五、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 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 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有召集權人擔 任之。

  • 六、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帶識別證或臂章。

  • 七、股東會之開會過程,由本公司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八、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主席即宣布開會,如已逾開會 時間尚未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 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兩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規定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已達法定數額時,主席得 將已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規定重提請大會表決。

  • 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悉依照排定之議程 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45 -

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 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 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 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前項被推選人以具有董事身分者為限。

  •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及戶名,由 主席定其發言之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撤銷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 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 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一、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 過五分鐘。

  • 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十二、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 發言。

  • 十三、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 提付表決。

  •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十四、股東會現場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 應具有股東身分。

  • 議案之表決,以現場投票加計電子投票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 做成記錄,由監票員將現場表決票併同電子投票資料封存,並於其上 簽名或蓋章後,交由本公司保存。

前項電子投票表決結果,應於股東會前由符合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第44條之6規定之機構完成統計驗證。

  • 十五、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現場投票之表決 權與行使電子投票之表決權合計之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 過之。

公司若依法採行電子投票制度,前項議案表決方式,股東得選擇以電 子或現場投票方式之一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股東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於本公司指定之電子投票 平台行使表決權。

  • 46 -

股東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本公司各股東所持之股份,除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有無表決權或表決權 受限制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 十六、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十七、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 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十八、 本規則未規定之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 定辨理。

  • 十九、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 47 -

附錄二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本公司定名為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英文名稱為「ASIA POLYMER CORPORATION」。

第 二 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為:

  • 一、低密度聚乙烯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 二、中密度聚乙烯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 三、高密度聚乙烯之銷售。

  • 四、線型低密度聚乙烯之銷售。

  • 五、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合樹脂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 六、分解性塑膠原料之製造及銷售。

  • 七、F113010機械批發業。

  • 八、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轉投資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所定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 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 第二條之二: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或本公司投資事業之需要,得對外背書保 證,由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之,並應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 業程序辦理之。

  •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高雄市,並得視業務需要於適當地點設立分 公司、辦事處及工廠。

  • 第 四 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 五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陸拾貳億元,共分為陸億貳仟萬 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得分次發行。

  • 48 -

  • 第五條之一: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於呈准登記後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 蓋章編列號碼,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 行之。

第五條之二: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

  • 第 六 條: 本公司股務處理依主管機關所頒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 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六條之一: (刪除)

  • 第六條之二: 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 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份轉 讓之登記。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 七 條:(刪除)

  • 第 八 條: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 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 第 九 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 同意行之。依主管機關規定,本公司採行電子投票制度者,股 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 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 第九條之一: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股東得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 書,載明授權範圍,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行公 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 第 十 條: 本公司各股東所持之股份,除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有無表決權或 表決權受限制之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 第 十一 條: 董事長應遵照公司法第二○八條之規定,由董事推選之,對外 代表公司,對內為股東會及董事會之主席。

  • 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 之。董事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 全體董事自己或代表法人股東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 總額不得少於證券交易法所制訂之成數。

  • 49 -

  • 第十一條之一: 前條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至少三人。獨立董事及非獨 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

  •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第十一條之二: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成員負責執 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 第十一條之三: 本公司董事會得另設其他功能性委員會,其組織規程由董事 會制定之。

  • 第 十二 條: 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 外,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 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或傳真方式為之。

  • 第 十三 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依法代理出席會 議,但代理人以受一人委託為限,委託書應列入會議記錄,一 併保存。

  • 第 十四 條: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以全體董事 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十五 條: 董事之職權悉依公司法或有關法令辦理之。

  • 第十五條之一: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不論公司營業盈虧,依其對本公司營運 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業界水準,授權由董 事會議定之。董事如有兼任本公司其他職務者,得按照一般 標準支領薪資。

第十五條之二: 董事會設置董事會秘書部門,掌理董事會有關事務。

第五章 經 理 人

  • 第 十六 條: 本公司設置經理人,其職稱、委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以董 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決議之。經理人秉承 董事長之指示及董事會之決議,處理公司日常事務。

  • 50 -

  • 第 十七 條: 總經理秉承董事長之指示及董事會之決議,處理公司日常事 務。

  • 第十七條之一: 本公司得於董事及重要職員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 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六章 決 算

  • 第 十八 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其中董事酬勞 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百分之一;員工酬勞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百分 之一。但尚有累積虧損者,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 上述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員 工符合一定條件時,亦得分派之。其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稅後盈餘,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 尚有餘額,於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為當年度可分配 盈餘,再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及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 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後之餘額,作為累積可分配之盈 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後,依法定程序提請股東會決議, 股東會得視業務狀況保留全部或部分盈餘。

  • 決議分派盈餘時,因本公司產業屬於成熟期,為考量研發需求 及多角化經營,股東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 十,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全部股利之百分之十。惟如當年度每 股可分配盈餘低於零點一元時,得不分派。

  • 第 十九 條: 本公司以國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為會計年度,每會計 年度終了,董事會應依法造具下列各項表冊,提交股東常會請 求承認:

  • 一、營業報告書;

  • 二、財務報表;

  •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七章 附 則

  • 第 二十 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概依中華民國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辦理之。

  •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 六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四月卅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

  • 51 -

年四月二十三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十一月四日,第六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四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 年八月五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四月廿六日,第九次 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 四月六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四月廿八日,第十二 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七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 年五月三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廿二日,第十 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四年六月十六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七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第十九次修正於 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 三十一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日,第二十 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 十一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 五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九日,第二十六次 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六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十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 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 十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六日,第三十三次 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二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六月八日。

  • 52 -

附錄三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範

106.8.9 修正

  • 第一條 本規範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三第八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 議事辦法之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公司董事會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 他董事會應遵行事項,除相關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規範規 定辦理。

  • 第三條 董事會應至少每季召開一次。

  •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 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得以書面、電子或傳真方式為之。

  • 第七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除有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外,應在召 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第四條 董事會召開之地點與時間,應於公司所在地及辦公時間或便於董事出 席且適合董事會召開之地點及時間為之。

  • 第五條 公司應由董事會秘書部門為議事事務單位,負責董事會之議事。 議事單位應擬訂董事會議事內容,並提供充分之會議資料,於召集通 知時一併寄送。

  • 董事如認為會議資料不充分,得向議事事務單位請求補足。董事如認 為議案資料不充足,得經董事會決議後延期審議之。

  • 第六條 定期性董事會之議事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報告事項:

    • (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 (二)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 (三)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四)其他重要報告事項。

  • 53 -

二、討論事項:

  • (一)上次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 (二)本次會議討論事項。

三、臨時動議。

  • 第七條 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應提董事會討論:

  • 一、 公司之營運計畫。

  • 二、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 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 三、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 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四、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 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五、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六、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七、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 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 八、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公司章程規定應由股 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第七款所稱關係人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所規範之關 係人;所稱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指每筆捐贈金額或一年內累積對 同一對象捐贈金額超過新臺幣伍佰萬元者。

前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決議當次董事會召開日期為基準,往前追溯推 算一年,已提董事會決議通過部分免再計入。

公司應有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董事會;獨立董事對於第一項應 提董事會決議事項,應有全體獨立董事親自出席董事會,獨立董事如 無法親自出席,應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出席。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 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 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 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第八條 除前條第一項應提董事會討論事項外,董事會依法令或公司章程規 定,授權執行之層級、內容等事項,應具體明確。

  • 54 -

  • 第九條 召開董事會時,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董事簽到,並供查考。 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依公司章程規定委託其 他董事代理出席;如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時,應於每次出具委託書,並列舉 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第二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 第十條 董事會應由董事長召集並擔任主席。但每屆第一次董事會,由股東會 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最多之董事召集,會議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 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十一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得視議案內容通知相關部門或子公司之人員列 席。

    • 必要時,亦得邀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列席會議及說明。 但討論及表決時應離席。
  • 第十二條 董事會之主席於已屆開會時間並有過半數之董事出席時,應即宣佈 開會。已屆開會時間,如全體董事有半數未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 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者,主席得依 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程序重行召集。

    • 前項及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全體董事,以實際在任者計算 之。
  • 第十三條 董事會應依會議通知所排定之議事程序進行。但經出席董事過半數 同意者,得變更之。

    • 非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者,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 董事會議事進行中,若在席董事未達出席董事過半數者,經在席董 事提議,主席應宣布暫停開會,並準用前條第一項規定。

  • 第十四條 主席對於董事會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 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董事會議案表決時,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者,視為通過。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 但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須再行表決。
  • 55 -

議案之表決如有設置監票及計票人員之必要者,由主席指定之,但 監票人員應具董事身分。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第二項所稱出席董事全體不包括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不得行使 表決權之董事。

  • 第十五條 董事會議案之決議,除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 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六條 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 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 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董事會之決議,對依前項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依公司法第 二百零六條第三項準用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 第十七條 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會議屆次(或年次)及時間地點。

  • 二、主席之姓名。

  • 三、董事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 五、紀錄之姓名。

  • 六、報告事項。

  • 七、 討論事項:各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專家及其他人員 發言摘要、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姓名、利害 關係重要內容之說明、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反 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及獨立董事依第七條第四 項規定出具之書面意見。

  • 八、 臨時動議:提案人姓名、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專家 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 姓名、利害關係重要內容之說明、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 避情形及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 九、其他應記載事項。

  • 董事會之議決事項,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應於議事錄載明外, 並應於董事會之日起二日內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 公告申報:

  • 56 -

  • 一、獨立董事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 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 董事會簽到簿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 議事錄須由會議主席及記錄人員簽名或蓋章,於會後二十日內分送 各董事,並應列入公司重要檔案,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 第一項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第十八條 公司應將董事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存證,並至少保存五 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 前項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關於董事會相關議決事項之訴訟時, 相關錄音或錄影存證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以視訊會議召開董事會者,其視訊影音資料為議事錄之一部分,應 於公司存續期間妥善保存。

  • 第十九條 本規範經董事會通過,應提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修正時亦同。 本規範自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但有關刪除監察人部分,自公司成立 審計委員會時施行。

  • 57 -

附錄四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前)

105.06.08 修正

第一條: 目的

  • 凡本公司有關對外背書保證事項,均依本作業程序之規定施行之。本 程序如有未盡事宜,另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程序所稱之背書保證包括:

一、 融資背書保證:

  • (一) 客票貼現融資。

  • (二) 為他公司融資之目的所為之背書或保證。

  • (三) 為本公司融資之目的而另開立票據予非金融事業作擔保 者。

  • 二、 關稅背書保證:為本公司或他公司有關關稅事項所為之背書或保 證。

  • 三、 其他背書保證:無法歸類列入前二款之背書或保證事項。

  • 本公司提供動產或不動產為他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質權、抵押權者, 亦應依本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第三條: 背書保證對象

  • 一、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關係之公司。

  • 二、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三、 直接及間接對本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四、 本公司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 公司背書保證者。所稱出資,係指本公司直接出資或透過持有表 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出資。

  • 五、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 間,得為背書保證。

  • 本程序所稱子公司,係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 之。

第四條: 背書保證之額度

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 金額均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淨值百分之六十為 限,並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 58 -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間之 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淨值百分之 十。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間背書保 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因業務往來關係而對單一企業從事背書保證之金額,除受前項 規範外,其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與本公司交易之總額。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淨值,係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 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第五條: 決策及授權層級

  •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應先呈董事長審核,再提請董事會決議通 過後據以為之。但重大之背書保證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 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董事會休會期間,在總額度 內授權董事長得先行決行,事後報經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之。惟本公 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間背書保 證前,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始得辦理。但本公司直接及間 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時,為他人背書保證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 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 錄。

第六條: 背書保證辦理程序

  • 一、 被背書保證企業申請背書保證額度時,應提供基本資料及財務資 料,並填具申請書向本公司財務部提出申請。財務部應將相關資 料詳加評估,於背書保證存續期間,每年辦理徵信工作。評估項 目包括其必要性及合理性、因業務往來關係從事背書保證之背書 保證金額與業務往來金額是否相當、對本公司之營運風險、財務 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以及是否應取得擔保品及擔保品之價值 評估等。

  • 二、 本公司財務部應彙整前項相關資料併同評估結果呈請董事長審 核,再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或董事長依授權決行後,辦理背 書保證。

  • 三、 財務部應建立背書保證備查簿,就背書保證對象、金額、董事會 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依本作業程序規定應審 慎評估之事項、擔保品內容及其評估價值、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條件與日期以及履行保證責任之金額與日期等,詳予登載備查。

  • 四、 被背書保證企業債務消滅時,應將消滅之資料照會本公司財務 部,以便解除本公司保證之責任,並登載於背書保證備查簿上。

  • 59 -

  • 五、 會計部應定期評估並認列背書保證之或有損失且於財務報告中 適當揭露背書保證資訊,並提供簽證會計師相關資料,以供會計 師採行必要查核程序,出具允當之查核報告。

  • 第七條: 印鑑章使用及保管程序

  • 本公司應以向經濟部申請登記之公司印章為背書保證之專用印鑑章, 該印鑑章應由董事會同意之專責人員保管,變更時亦同;辦理背書保 證時應依公司規定作業程序始得鈐印或簽發票據。本公司若對國外公 司為保證行為時,公司所出具之保證函應由董事會授權之人簽署。

  • 第八條:辦理背書保證應注意事項

  • 本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應至少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 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即以書面通知各審 計委員會。

本公司如因情事變更,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合本程序規定,或背書保 證金額超限時,則稽核單位應督促財務部對於該對象所背書保證之金 額或超限部份應訂定改善計畫,並將該改善計畫送審計委員會,以及 報告於董事會,並依計畫時程完成改善。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本程序所訂額度之必要且 符合本程序所訂條件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並提董事會通過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 具名聯保,並修正本程序,報經股東會追認之;股東會不同意時,應 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銷除超限部分。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於 前項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 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若為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 之一之子公司,應由財務部每年取得被保證對象之年度財務報表,進 行必要性及合理性之風險評估報告後,一併送呈董事長核准。子公司 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計算之實收資本額,應以 股本加計資本公積-發行溢價之合計數為之。

第九條: 應公告申報之時限及內容

  • 一、 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將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份背書保證餘額 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 二、 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下列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 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 (一) 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 (二)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 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60 -

  • (三)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 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長期性質之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 合計數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 (四) 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 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以上者。 本作業程序所稱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 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 等日期孰前者。

  • 三、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有前項各款 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前項子公司背 書保證餘額占淨值比例之計算,以該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占本公 司淨值比例計算之。

第十條: 對子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之控管程序

  •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若擬為他人背書保證者,亦應命其訂定背書保證 作業程序並依該作業程序辦理;惟淨值係以子公司淨值為計算基 準。

  • 二、子公司應於每月五日以前編製上月份為他人背書保證明細表,並 呈閱本公司。

  • 三、公開發行之子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每季稽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 其執行情形,並作成書面紀錄,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立即以 書面通知本公司稽核單位,本公司稽核單位應將書面資料送交審 計委員會。

  • 四、本公司稽核人員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子公司進行查核時,應一併了 解子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其執行情形,若發現有缺失 事項應持續追蹤其改善情形,並作成追蹤報告呈報董事會。

  • 第十一條: 罰則

    • 本公司之經理人及主辦人員違反本作業程序時,依照本公司人事管 理辦法與員工手冊提報考核,依其情節輕重處罰。
  • 第十二條: 實施與修訂

    • 本作業程序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 決議及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 聲明者,本公司應將其異議資料併送審計委員會及提報股東會討 論,修正時亦同。

    • 另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時,於董事會討論本作業程序時,應充分 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 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 61 -

附錄五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亞洲聚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持有股數


吳亦圭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86,955,874

柯衣紹
(臺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9,563,353

黃光哲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86,955,874

李國弘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劉漢台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劉鎮圖
(聯聚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獨立董事 陳達雄 0
獨立董事 沈尚弘 0
獨立董事 鄭敦謙 0







206,519,227








16,579,670

一、 備註: 以上持股數係截至一○七年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 (四月七日)股東名簿上所登載之股數。

二、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數為 518,114,715 股。

  • 62 -

附錄六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

率之影響: 一○七年度未編製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預估資訊。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107年度
(預估)
期初實收資本額
新台幣5,181,147,150元
本年度配股配


每股現金股利
新台幣0.2元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07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股
營業績效變


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制性每股
盈餘及本益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
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轉
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且
盈餘轉增資改以現金
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 註 1 : 106 年之配股配息情形,係依 107 年 3 月 1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案列示。

  • 註 2 :本公司未規定辦理公開財務預測,故營業績效變化情形、擬制性每股盈餘及本益比 相關資訊並不適用。

  • 公司應說明預估或擬制資料所依據之各項基本假設

  •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改配放現金股利之擬制每股盈餘

  • = [稅後純益 - 設算現金股利應負擔利息費用[] × ( 1- 稅率)] / [當年年底發行股份總數 - 盈 餘配股股數 []* ]

  • 設算現金股利應負擔利息費用[] ﹦盈餘轉增資數額 × 一年期一般放款利率 盈餘配股股數[*] :係就前一年度盈餘配股所增加股份之股數

  • 年平均本益比﹦年平均每股市價 / 年度財務報告每股盈餘

公司負責人: 經理: 承辦人:

  • 63 -

附錄七

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ㄧ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ㄧ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但以一項為限,且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

  • 二、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 107 年 3 月 29 日至 107 年 4 月 8 日止,已依規定於 107 年 3

  • 月 19 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三、本公司於上開受理期間未接獲股東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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