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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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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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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姓名:Bingsheng Teng

各位股东: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1 年度,本人亲 自参加公司董事会 8 次和股东大会会议 5 次,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 2021 年董事会会议及投票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于 2021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 调查,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 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缺席次数
议次数 会议
8 0 8 0 0

二、出席 2021 年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21 年度各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2021 年 1 月 1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2 月 29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关于提取 2020 年度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次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17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 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9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以上议案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公 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 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深圳、益阳、惠州及肇庆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 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尤其是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了解,考察过程中, 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的沟 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 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公共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 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 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出台

的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持续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 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因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 门委员会职务。

(以下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章页)
Bingsheng Teng
2022年 4 1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