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0, 2021

54909_rns_2021-11-10_c0f18a72-5f80-4c44-b6f6-53770da03df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0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6:00 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 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 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 价值分配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 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 规范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指标科 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 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 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6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 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7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匡丽女士、周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匡丽女士简历

匡丽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奥 士康精密电路(惠州)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科长职位。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任 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科长职位,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喜珍科技有 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职位。

匡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匡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 匡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周雪女士简历

周雪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 年4月至今,任公司采购工程师。

周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周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周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