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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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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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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18-09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12 月21 日15:00 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 栋A 座3601A 公司会议室 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 年12 月18 日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7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预留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2018 年12 月21 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84.3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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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4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回避表 决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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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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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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