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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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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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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奥士 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交 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专户资金划款审批表、募集资金使 用台账,查阅了公司编制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文件,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 号)核准,公司 2017 年 11 月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13,000.00 股,发行价为 30.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074,94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人民币 56,703,747.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037,371,193.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

1

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35,992.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7,135,200.5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天 职业字[2017]1833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74,435,118.62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42,674,766.84 元,本年度使用 331,760,351.78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18,276,019.89 元(含理财), 历年情况如下:

历年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7年11月28日募集资金总额 1,037,371,193.00
减:发行费用 10,235,992.44
2017年11月28日募集资金净额 1,027,135,200.56
加:2017年度利息收入 208,039.47
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8,622,452.83
减:2017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157,648.13
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50,209,442.18
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948,205.95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72,808,044.73
加:2018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6,251,168.85
减:2018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0,707,242.62
减:2018年度划走上期尚未划走的发行费用 8,622,452.83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29,729,518.13
加:2019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2,695,090.27
减:2019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8,809,876.09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33,614,732.31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 527,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6,614,732.31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16,421,639.36
减:2020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1,760,351.78

2

项目 金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18,276,019.89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 185,000,000.0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33,276,019.89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 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四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广发银行肇庆鼎湖支行)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 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 公司财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3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国信证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与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农业银行益阳分行、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及国信证券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与广发银行肇庆鼎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账户性质 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 439899991010008888816 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 - 注1
农业银行益阳分行 18496001040005752 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 33,087,920.04 注2
长沙银行湘银支行 800266600312018 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 - 注3
广发银行肇庆鼎湖支行 9550880215741100637 人民币 募集资金专户 188,099.85 注4
农业银行益阳分行 理财产品 人民币 / 125,000,000.00 注5
长沙银行湘银支行 理财产品 人民币 / 60,000,000.00 注6
合计 218,276,019.89

注1: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交通银行益阳资阳支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 用于“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IPO 过程中的发行费用。

注2: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 “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4:根据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开设的该募 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注5: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农业银行益阳分行购

4

买了125,000,000.00 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 注6: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长沙银行湘银支行购

  • 买了60,000,000.00 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407.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76.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443.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60,629.53 60,629.53 4,695.15 52,264.67 86.20 2020年12
8,150.93 不适用(注1)
2、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42,083.99 42,083.99 28,480.89 35,178.84 83.59 2021 年6
2,316.21 不适用(注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2,713.52 102,713.52 33,176.04 87,443.51 10,467.14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02,713.52 102,713.52 33,176.04 87,443.51 10,467.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无此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2018 年4 月20 日,“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长春东路北侧、
白马山路东侧”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白马山路东侧和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
园长乐路以西、山渠路以东”;“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长乐路
以西、山渠路以东”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白马山路东侧”。
2019 年11 月11 日,“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
白马山路东侧”变更为“肇庆奥士康科技产业园”和“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长春工业园街坊路北侧、白马山路东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2018 年4 月20 日,“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变更为“现有厂房、新建厂房”;“年产80 万平方米
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现有厂房、新建厂房”。
2019 年11 月11 日,“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募集资金投入”变更为“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对广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广
东喜珍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7 年11 月30 日,已预先投入人民币15,020.94 万元。根据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0.94 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9580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无此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中,不存在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827.61 万元,其中,3,327.61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8,5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1:2019 年11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

7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部分实施内容、建设期限以及“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该议 案于2020 年3 月6 日,经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年产120 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 年12 月。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20 年度实现效益8,150.93 万元(即利润总额), 尚未到达产后的预期效益。“年产80 万平方米汽车电子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1 年6 月,该项目边建设边投产,2020 年度实现效益2,316.21 万元(即利润总额),尚未到达产后的预期效益。

  • 注2:除特别说明外,上表数值均保留2 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8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不超过 8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 年 1 月 11 日,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 6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预计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投资产品;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 54,0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 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8,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产品类 产品发行 投资金额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号 型 主体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步步高”开 保本浮动 农业银行 1 1,500.00 2020-6-19(注) 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收益 益阳分行 “汇利丰”2020 年第 5924 期对公 保本浮动 农业银行 2 5,000.00 2020-8-13 至 2021-2-5 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型 益阳分行 “汇利丰”2020 年第 6265 期对公 保本浮动 农业银行 3 6,000.00 2020-10-13 至 2021-4-23 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型 益阳分行

9



产品名称
产品类

产品发行
主体
投资金额
(万元)
产品期限


产品名称
产品类

产品发行
主体
投资金额
(万元)
产品期限
4
2020年第268期公司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收益型
长沙银行
湘银支行
5
2020年第267期公司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收益型
长沙银行
湘银支行
合计
3,000.00
2020-7-20至2021-1-19
3,000.00
2020-7-20至2021-1-19
18,500.00

注:中国农业银行“本利步步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产品起息日为2016 年9 月 23 日,产品到期日为2026 年9 月23 日。公司于2020 年6 月19 日购买,起息日为2020 年 6 月19 日,可在每个银行工作日的赎回开放时段进行赎回。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 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 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1]18137 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奥士康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

10

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远航 余 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