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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l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un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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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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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达”)系原深圳市安 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名称,持有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6,37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63%,安 华达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4,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6%。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内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 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8 年6 月11 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华达《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 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株洲市安华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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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安华达持有公司股份6,37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6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送转 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9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066%。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至2018 年12 月31 日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至2018 年12 月 31 日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根据相关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12.98 元/ 股。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相关承诺

1、安华达承诺:

(1)股份锁定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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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持股意向

若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 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 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 相应进行调整。

2、龙燕、王一朋、廖智刚、聂玉芬、王建国、程淑霞系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且通过安华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龙燕、王一朋、廖智刚、聂玉 芬、王建国、程淑霞承诺:

(1)股份锁定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通过安华达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安华达 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如有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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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2)持股意向

若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 方式进行减持,并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 露工作。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 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指收盘价)出现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 情况时,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将启动股价稳定的措施。

在公司回购股票措施完成,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数量 达到最大限额之日后,如仍未达到“公司股票连续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份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 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 个月内用于增持的货币资金 不低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税后),并在股份增持完成后的6 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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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上市后36 个月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安华达及相关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安华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 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安华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 销等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安华达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将督促安华达及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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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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