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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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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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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6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0630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5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股份 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7.0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37,911.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43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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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 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 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 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8110301012500322795
9,508.22
信息化建设项目
766668983566
572.92
合计
10,081.14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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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16,998.76 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16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590 号)。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 2017 年 6 月实施完 毕,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公司 2017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 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 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 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 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395 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 金拓展店铺 153 家),2018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0 家,2019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 于 80 家,2020 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 82 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 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转入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在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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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19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 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20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 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21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 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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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 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16,998.76 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 万元,由募 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9,380.85 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 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1,549.05 万元。其中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 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 1,500.33 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 198.3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081.1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 余额 10,081.14 万元。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

  •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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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截至2020年6 截至2020年6 截至2020年6 截至2020年6 截至2020年6 截至2020年6 月30日止
编制单位: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911.70 已累计使用
募集资金总
额:
29,379.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7.32 各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总
额:
2017年度 20,595.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7% 2018年度 2,850.10
2019年度 4,433.53
2020年1-6月 1,500.3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预计达到
预定可使用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总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总
实际投资金额
与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的差
1 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项
23,438.62 24,335.94 16,243.97 23,438.62 24,335.94 16,243.97 -8,091.97 2020年12月
2 设计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设计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8,473.08 7,575.76 7,575.76 8,473.08 7,575.76 7,575.76 2018年5月
3 信息化建设项
信息化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2,559.88 3,000.00 3,000.00 2,559.88 -440.12 2020年12月
4 补充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
补充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2017年7月
合计 37,911.70 37,911.70 29,379.61 37,911.70 37,911.70 29,379.61 -8,5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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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累计产能利用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名称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6月
1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本项目通过建设总部营销中心及新拓展店
铺,扩大营销网络的覆盖范围,改善门店分
布的均衡性,提升综合竞争力。建成后预计
将实现年均净利润3,180.73万元。[注1]
484.42 1,247.44 2,719.59 392.5 4,843.95 不适用[注
2]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4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4]

注:

1、承诺效益来源于《公司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除建设总部营

  • 销中心、新拓展店铺外,还可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工作,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24,335.94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 已发生变更且尚未实施完毕,累计已投入16,243.97万元,实现效益4,843.95万元。

  • 3、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根据项目计划进行各子项目的开发,有利于为公司进一步产品开发、系统建设提供资金、

  • 设备、人才,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由于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 4、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缺口,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

  • 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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