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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Sep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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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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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以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 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拟采取的填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 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6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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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2,593,90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数的 25%),该 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4 、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170,375,626 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 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同时结合目前市场环境、为便于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假设 2021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20%、持平和下降 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 2021 年末可能分红、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 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情况以公 司公告为准;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 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91231
2021 年度/20211231 2021 年度/20211231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31,713,803.00 170,375,626.00 212,969,532.00
情景12021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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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20%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20%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20%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42,117,286.49 50,540,743.79 50,540,743.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967,773.52 29,961,328.22 29,961,328.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0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8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30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8 0.16
情景22021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42,117,286.49 42,117,286.49 42,117,286.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967,773.52 24,967,773.52 24,967,773.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5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5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5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5 0.13
情景32021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 年度下降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42,117,286.49 33,693,829.19 33,693,82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4,967,773.52 19,974,218.82 19,974,218.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0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2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 0.20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19 0.12 0.10

注: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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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相 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 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 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 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1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 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发行费用)40,757.24 万 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13,004.27 13,004.27
2 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1,552.31 11,552.31
3 儿童生活体验馆项目 8,200.66 8,200.66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0,757.24 40,757.24

注:项目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核准或备案的名称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 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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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 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 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 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 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 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 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 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 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 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 周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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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

(四) 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 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 现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 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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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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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 议程序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 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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