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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l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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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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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1 、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 、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二、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19 万份股票期权。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书锦 林朝南 陈羽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