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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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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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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 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 年,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本公 司”或者“公司”)2022 年5 月9 日召开的2021 年股东大会决议、2022 年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3 年1 月12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23 年2 月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561 号)的同意,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1,272,57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2.7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517,145.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2023 年3 月30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 号验资报告。为了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拟将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宁波安集
119,500,000.00
安集科技
45,000,000.00
安集科技
15,000,000.00
安集科技
27,636,218.90
-
207,136,218.90
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宁波安集
119,500,000.00
安集科技
45,000,000.00
安集科技
15,000,000.00
安集科技
27,636,218.90
-
207,136,218.90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 宁波安集 119,500,000.00
2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线自动化项目 安集科技 45,000,000.00
3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分析检测能
力提升项目
安集科技 15,0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安集科技 27,636,218.90
合计 -
207,136,218.9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宁波安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拟使用11,95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借款期限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05-23

  •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 号

  • 3、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股权结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宁波安集资产总额为25,797.99 万元,负债总额 为16,989.22 万元,净资产为8,808.77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5.42 万元,净利润为-2,344.3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45.85 万 元。上述数据已包含在母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合 并财务报表的审计范围内,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宁波安集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安集已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 用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 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提供无息借款的审议程序

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 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 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