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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3, 2023

58076_rns_2023-04-03_921d816f-fef5-4be5-8d89-42f6b4d1b3e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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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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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三月

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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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全体董事签名:
Shumin Wang Chris Chang Yu 朱沛文
(王淑敏) (俞 昌)
杨 磊 郝一阳 张天西
李 华 任亦樵
全体监事签名:
高 琦 陈智斌 冯 倩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Shumin Wang Zhang Ming Yuchun Wang
(王淑敏) (张 明) (王雨春)
杨 逊
----- End of picture text -----

发行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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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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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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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2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30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1 一、备查文件...................................................................................................... 41 二、查询地点...................................................................................................... 41 三、查询时间......................................................................................................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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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释义
安集科技、发行人、公司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章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2023年1月4日
《发行方案》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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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2 年 4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2022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3、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2023 年 2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同时审议并 确认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行人申 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 序。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36 号)。上交所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3 月 1 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2023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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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本次发行认购全部以现金认购。2023 年 3 月 30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729 号)。根据该报 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止,主承销商共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

2、2023 年 3 月 29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承销费用人民币 59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 206,546,218.90 元。2023 年 3 月 30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 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73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止,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 1.272.570.00 股,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517,145.62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619,073.28 元,计入实收资本(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272,57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202,346,503.28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取得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 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 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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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一)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 月 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即发行底价为 145.88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2.77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1.58%。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272,570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即 22,410,492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419,908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 993,936 股)。

(四)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517,145.62 元(含税[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619,073.28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 - - - 公司 万能 团险万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平安养老保 - - 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 - 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公司为出口加工区免税企业,无法抵扣上述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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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 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 - - 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 13 名投 资者。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
(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95,442 15,535,094.34 6个月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442 15,535,094.34 6个月
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216 40,564,888.32 6个月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6,187 31,933,357.99 6个月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59,071 25,891,986.67 6个月
12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1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6,051 17,261,921.27 6个月
13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
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3,023 8,630,553.71 6个月
合计 1,272,570 207,136,218.90 -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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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于 2023 年 1 月 3 日(T-3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T-1 日)期间,向 80 个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 其中包括前 20 大 A 股股东(2022 年 12 月 20 日收盘后,剔除关联方);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其他表达认购意向的 投资者 25 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 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 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 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23 年 1 月 6 日 9:00-12:00 为集中接收报价时间,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经主承销商与律师共同核查确认,截止 2023 年 1 月 6 日 12 时整,本次发行共有 35 家询价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购报价文件外,除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之外的投资者还需在 2023 年 1 月 6 日 12:00 之前将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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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时、足额汇至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专用缴款账户。除 5 家询价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30 家询价对象均向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划付了申购保证金。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认购对象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金额(万
元)
是否缴纳
保证金
是否为有
效申购报
价单
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0.10 2,000 无需
155.10 3,200
150.10 4,000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88 1,500 无需
3 刘姊琪 160.02 1,000
4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0.18 1,000
165.88 1,000
145.88 1,000
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48.50 3,000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
148.50 1,100
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148.50 1,100
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
方电网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8.50 1,000
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
150.10 1,000
148.50 2,000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
150.10 1,000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产丰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48.50 1,000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专
门投资组合乙
148.50 1,000
1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
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8.50 1,000
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
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
投资组合乙
148.50 1,000
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
156.00 1,000
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148.50 1,000
1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网福
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48.50 1,000
1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
150.10 1,000
148.5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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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积极成长
156.00 1,000
148.50 2,000
20 田万彪 161.00 1,000
155.00 1,500
146.00 2,000
2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51 8,300 无需
149.11 16,600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9.84 3,600 无需
162.77 8,800
155.71 13,100
23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
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1.00 2,000
2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
险万能
167.44 1,800
158.34 2,000
154.70 2,200
2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2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
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67.44 1,800
158.34 2,000
154.70 2,200
2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
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2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
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2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
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3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
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3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44 1,000
158.34 1,100
154.70 1,200
32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4.12 3,000
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2.65 1,600
161.08 4,200
3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9 3,700 无需
160.84 9,400
159.29 10,600
35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8.50 1,000
147.25 1,0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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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具 体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0 万元 (含本数)。

(1)竞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3 年 1 月 6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 《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竞价结果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元/股)
获配数量
(股)
获配金额(元)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团险万能
162.77 110,585 17,999,920.45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162.77 61,436 9,999,937.72
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110,585 17,999,920.45
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股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61,436 9,999,937.72
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61,436 9,999,937.72
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61,436 9,999,937.72
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61,436 9,999,937.72
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61,436 9,999,937.72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88,756 47,000,814.12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27,314 36,999,899.78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2.77 184,309 29,999,975.93
12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
安富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2.77 122,872 19,999,875.44
13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
162.77 61,436 9,999,937.72
合计 - 1,474,473 239,999,970.21

2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竞价确定的配售股数,未超过发行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数上限, 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原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645,187 股的 70%(即 1,151,631 股)。

(2)调减募集规模

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结合当前监管和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 24,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 207,136,218.90 元(含本数)。

鉴于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由 24,000 万元调减至 207,136,218.90 元,在获配价格保 持为 162.77 元/股不变的情况下,发行股份数量相应由 1,474,473 股调整至 1,272,570 股,则同比例对各认购对象获配金额进行调减。

(3)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调减后各发行对象最终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元/股)
获配数量
(股)
获配金额(元)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团险万能
162.77 95,442 15,535,094.34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162.77 53,023 8,630,553.71
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95,442 15,535,094.34
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股票优选1号股票型养老金产
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53,023 8,630,553.71
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53,023 8,630,553.71
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53,023 8,630,553.71
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53,023 8,630,553.71
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77 53,023 8,630,553.71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249,216 40,564,888.32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2.77 196,187 31,933,3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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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2.77 159,071 25,891,986.67
12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
安富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2.77 106,051 17,261,921.27
13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
162.77 53,023 8,630,553.71
合计 - 1,272,570 207,136,218.90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 - - 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 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 - 司 平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 - - 有限公司 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 - - 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 - -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 -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 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8、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平安安赢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 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阿尔法对冲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 - - 产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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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7702124991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1160341.917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甘为民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2楼、20楼、
21 楼、24 楼
经营范围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人寿保险及年金业务;团体长期健
康保险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短
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
关的咨询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509,022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49,21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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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96,187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

11、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06134679186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付自清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696号9幢302J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制品、金属制品、
钢铁及钢铁制品、矿产品、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木材及木制品、
木浆、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玻璃及其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
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59,07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北京益安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105399889461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于新伟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C座22层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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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106,05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
91440300311793589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兰坤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华润置地大厦B座1705-1706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君宜祈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 量为 53,023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发行对象中,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 富家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秀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并已提 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 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保险产品参与认购,其 参与本次发行的保险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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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 案程序。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其各自管理的产品参与 本次认购,其中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 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 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工作。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 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险万能 专业投资者Ⅰ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
专业投资者Ⅰ
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赢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票优选1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阿尔法对冲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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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Ⅰ
11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12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13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Ⅰ
13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宜祈
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Ⅰ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述获配的认购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 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 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 情形。

2、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的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不存在未 来交易安排。

(五)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 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 者其他补偿的情形。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 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 —— 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6 号》、《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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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11 楼

保荐代表人:康杰、周毅

项目协办人:徐琰 联系电话:021-33388611 传真:021-3338973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签字律师:胡家军、严杰、高萍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海峰、刘许友(已离职)、杨洁、黄晓冬

联系电话:025-86915817

传真:025-8691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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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1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其他 28,144,459 37.68 -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438,545 7.28 -
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其他 1,817,304 2.43 -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81,454 2.25 -
5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500,039 2.01 -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00,000 1.07 -
7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高毅庆瑞6 号
瑞行基金
其他 720,869 0.96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09,871 0.95 -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700,000 0.94 -
10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
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
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
出售)
其他 579,710 0.78 -
合 计 - 42,092,251 56.35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1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其他 28,144,459 37.04 -
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438,545 7.1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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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
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其他 1,817,304 2.39 -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81,454 2.21 -
5 上海大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659,110 2.18 159,071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00,000 1.05 -
7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高毅庆瑞6号瑞行基
其他 720,869 0.95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09,871 0.93 -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700,000 0.92 -
10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景顺
长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
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其他 579,710 0.76 -
合 计 - 42,251,322 55.61 159,07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74,701,640 股;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将增加 1,272,57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75,974,210 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 条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Anji Cayman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4%, 仍将保持控股股东的地位,且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 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能够增强 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 的经济效益,虽然在建设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 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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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为公司股东贡献回报。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关键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不同系列的化 学机械抛光液和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和先进封装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的扩产,建成后将新增1.5万吨化学机械抛光液生产能力,并打造公司化学机械抛光 液第二生产基地,有利于加强和保障产品供应能力,支持和保障国内集成电路产业 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线自动化项目”旨在通过搭建先进的 生产控制类系统,提高公司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和工艺 水平,增强公司规模化生产能力;“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分析检测能力提升 项目”旨在通过购置各类先进的分析检测类仪器,完善公司分析检测平台,支撑公 司生产过程中的质检和检测需求,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市场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 续保持科技创新实力提供重要支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和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会对公司的 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及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且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 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 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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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 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 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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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 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 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 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 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 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 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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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 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 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561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市尚需向上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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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项目协办人: 徐 琰 保荐代表人: 康 杰 周 毅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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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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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功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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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军
经办律师: __
严杰
经办律师:
__
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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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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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 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 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海峰 刘许友(已离职)

杨 洁 黄晓冬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邹 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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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的说明

本所出具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 表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001044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2132号)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刘许友,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10002410014,已于2022年6月从本 所离职,因此其无法在本所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上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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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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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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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就本次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出具的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验资报告”)中的有关 数据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并对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承担本所在验 资报告中所述之相应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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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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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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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邹 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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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二、查询地点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 5001 号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T6 9 幢底层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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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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