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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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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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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28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集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 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3 日至 2020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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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3、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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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 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 53,220,58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4.57-0.319)/(1+0.4) =45.89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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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0.84×(1+0.4)=57.176 万股;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8.02×(1+0.4)=11.228 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由于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606 万股(调整后);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33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 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良(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1 名激励 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0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D)”,本期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39 万股(调整后);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96 万股(调整后)。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 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 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4.57 元/股调整为 45.89 元/股, 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0.84 万股调整为 57.17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 由 8.02 万股调整为 11.228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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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4.57 元/股调整为 45.89 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40.84 万股调整为 57.17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8.02 万股调整为 11.228 万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 量的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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