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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58076_rns_2021-08-25_52513a25-33d1-465e-ab0c-958024f69d0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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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 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 符合《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明确 同意公司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部分摹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摹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管理 制度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明 确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章:
$74270$ 张天西
李华
任亦樵
2021年8月25日
$\sim$
$\hat{\mathcal{A}}$
(本页无正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章:
张天西
李华
任亦樵
2021年8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章:
张天西
李华
任亦樵
12842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