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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ji Microelectronic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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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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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4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4 月3 日至2020 年4 月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5 月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3、2020 年4 月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 年5 月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20)。
5、2020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3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6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1 年3 月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 由65.25 元/股调整为64.8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2021 年6 月1 日 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鉴于上 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 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 分授予)=64.87 元/股-0.3 元/股=64.57 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 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30 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7 名激励对象2020 年 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良(B)”或者“合格(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90%或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42 万股;
3、根据《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预 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0 年5 月12 日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2021 年6 月15 日,《激励计 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0.04 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该部 分0.04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2 万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 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87 元/股 调整为64.57 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 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 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87 元/ 股调整为64.57 元/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