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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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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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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65
证券代码:60006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11 月14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11 月14 日
至2025 年11 月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 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1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4.02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4.03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 4.04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 办法》 |
√ | |
| 4.05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年度薪酬实施办法》 | √ | |
| 4.06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 4.07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5.00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 (3)人 |
|
| 5.01 | 选举曹崇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5.02 |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5.03 | 选举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 审议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全文将在股东会召开前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
2、特别决议议案:无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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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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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063 | 皖维高新 | 2025/11/10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13 日(星期四)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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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地点:公司研发中心6 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费莉莎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11 月14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 | 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4.01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 |
|||
| 4.02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
|||
| 4.03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
|||
| 4.04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 往来管理办法》 |
|||
| 4.05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年度薪酬 实施办法》 |
|||
| 4.06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 |
|||
| 4.07 | 修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
度》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5.00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5.01 | 选举曹崇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02 |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03 | 选举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 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 名, 董事候选人有6 名;应选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 下: | 下: | 下: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