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nhui Wanwei Updated High-Tech Material Indust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ug 3, 2015
56458_rns_2015-08-03_dff961e8-1f44-403b-838b-dc5cf98df109.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15-0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9 月8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9 月8 日 至2015 年9 月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2.0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 √ |
| 2.06 | 锁定期安排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09 | 滚存利润安排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六届十 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5-026)及其相关公告。
-
(二)特别决议议案: 1 、 2 (含 10 个子议案)、 3 、 4 、 5 、 6 、 7
-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063 | 皖维高新 | 2015/9/1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全天。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4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9 月8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 ——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 2.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2.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4 | 发行数量 | |||
| 2.5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 |||
| 2.6 | 锁定期安排 | |||
| 2.7 | 上市地点 | |||
| 2.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9 | 滚存利润安排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