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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Tatfook Technology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Mar 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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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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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富科技
股票代码: 3 00134
收购人: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路 7829 号(上理工科技园 C 座 1 楼)
签署日期:二 ○ 二 ○ 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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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深圳市大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科技”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在大富科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孙尚传和李洪利分别以其持有的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 97.33%股权和 1.67%股权作为出资注入到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本次出资完成后,收购人信富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将超过 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 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可以向 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本次收购未导致大富科技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仍为孙尚传,符合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收购人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收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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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录
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 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7 二、收购人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 9 第二节收购目的和决定 ....................................................................................... 33 一、本次收购目的 ........................................................ 33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33 三、本次收购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 33 第三节收购方式 .................................................................................................. 35 一、本次收购完成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35 二、本次收购方式 ........................................................ 37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38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不存在表决权变更之前的其他利益补 偿安排 .................................................................. 45 第四节资金来源 .................................................................................................. 47 第五节后续计划 .................................................................................................. 48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 ...................................................................... 48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 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48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48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49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4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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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49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5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50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 52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5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54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54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5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54 第八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5 一、收购人及收购人为本次收购聘请的中介机构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5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收购人为本次收购聘请的中介机 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55 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56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 57 收购人声明 ......................................................................................................... 58 财务顾问声明 ..................................................................................................... 59 律师声明 ............................................................................................................. 60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 6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6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62 收购报告书附表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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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
| 大富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收购人、信富投资、受让 方 |
指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指 | 孙尚传 |
| 信风投资 | 指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收购人普通合伙人 |
| 配天智慧云 | 指 | 北京配天智慧云技术有限公司,系收购人普通合伙人 |
| 蚌埠投资 | 指 |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收购人有限合伙人 |
| 中国信达、信达集团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收购人有限合伙人 |
| 信达深圳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信达证券 | 指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国都证券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渤海证券 | 指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江苏银行 | 指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可交换债 | 指 | 深圳市大富配天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 |
| 蚌埠高新投 | 指 |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配天投资、目标公司 | 指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嘉源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 本次出资各合伙人 | 指 | 信风投资、配天智慧云、中国信达、蚌埠投资、孙尚传 和李洪利 |
| 标的投资 | 指 |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99%股权 |
| 《股权转让协议》、本协 议 |
指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孙尚传、李洪 利关于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 补充协议 | 指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孙尚传、李洪 利关于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外的对其内容起到补充作用的协议 |
| 转让方 | 指 | 孙尚传和李洪利 |
| 本协议一方、本协议当事 | 指 | 孙尚传、李洪利和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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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 | 任一单一主体 | |
|---|---|---|
| 各方 | 指 | 孙尚传、李洪利和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合称 |
| 《合伙协议》 | 指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
|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转让 | 指 | 孙尚传和李洪利以其持有的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9%股权(其中孙尚传所持的97.33%股权、李洪利所持 的1.67%股权)作为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出资 |
| 本次出资 | 指 | 信风投资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尚传控制的配天智慧 云分别作为信富投资的普通合伙人GP1、GP2,分别出资 100 万元;中国信达作为信富投资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LP1,出资额不超过50,000万元,出资形式为现金出资; 蚌埠投资作为信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2,出资 210,000万元,出资形式包括现金出资和债权出资,其中 债权出资为93,500万元,现金出资116,500万元;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孙尚传和配天投资股东李洪利分别作为信 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3、LP4,其中,孙尚传以其 持有的配天投资97.33%股权作价245,782.83万元进行出 资,李洪利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1.67%股权作价4,217.17 万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 控制上市公司43.11%股权 |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格式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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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主要经营场所 |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路7829号(上理工科技园C座1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
黄刚 |
| 认缴出资额 | 5,102,000,000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19年5月13日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合伙期限 | 2019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MA2TPM548D |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人情况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配天智慧云技术有限公司、蚌埠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孙尚传、李洪利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东座11层 |
| 联系电话 | 010-53271473 |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信富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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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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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孙尚传(劣后级 李洪利(劣后级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优 LP3) LP4) 公司(劣后级LP2)
先级LP1)
99.33%
99% 1%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00%
信风投资管理有 北京配天智慧云技术
限公司(GP1) 有限公司(GP2)
9.80% 0.02% 48.17% 0.02% 0.83% 41.16%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主营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信富投资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
2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信富投资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成立,无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已出具声明,其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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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任职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境外 永久居留权 |
|---|---|---|---|---|---|
| 黄刚 | 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 派代表 |
420621197805** | 中国 | 中国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已出具声明,其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不存在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收购人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收购人普通合伙人
1 、信风投资
( 1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400,000,000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强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1层1101-12至1101-15 |
| 成立日期 | 2012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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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营业期限 | 2012年4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593827811L |
| 经营范围 | 1、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 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2、为客户提供与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1层1101-12至1101-15 |
| 联系电话 | 010-53271473 |
( 2 )主营业务及近三年一期财务情况
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由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信风投资作为 信达证券的私募基金子公司, 依托信达集团的优势资源,专注于产业基金、国企 混改基金及新兴产业基金等领域,先后募集并管理了多支基金产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风投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09-30/2019年 前三季度 |
2018-12-31/2018年 度 |
2017-12-31/2017年 度 |
2016-12-31/2016年 度 |
| 总资产 | 54,234.51 | 51,282.69 | 52,083.36 | 46,938.11 |
| 净资产 | 51,942.51 | 49,177.09 | 47,514.95 | 44,873.95 |
| 营业收入 | 4,503.77 | 8,364.67 | 5,285.96 | 2,698.64 |
| 净利润 | 2,765.42 | 7,225.19 | 3,641.00 | 1,647.28 |
| 资产负债率(%) | 4.23 | 4.11 | 8.77 | 4.40 |
| 净资产收益率 (%) |
5.32 | 14.69 | 7.66 | 3.67 |
注1:上表数据除2019年前三季度外均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 3 )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风投资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 4 )信风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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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风投资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配天智慧云
( 1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北京配天智慧云技术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高爽 |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5层49号 |
| 成立日期 | 2011年6月9日 |
| 营业期限 | 2011年6月9日至2041年6月8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75769413053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孙尚传99%;李洪利1%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5层49号 |
| 联系电话 | 010-57809555 |
( 2 )主营业务及近三年财务情况
配天智慧云主营业务为新兴产业技术咨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配天智慧云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09-30/2019年 前三季度 |
2018-12-31/2018 年度 |
2017-12-31/2017 年度 |
2016-12-31/2016 年度 |
| 总资产 | 2,125.22 | 2,813.91 | 2,259.26 | 2,355.42 |
| 净资产 | 2,105.21 | 2,119.21 | 2,243.41 | 2,355.42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 净利润 | -1.17 | -131.84 | -212.01 | -43.74 |
| 资产负债率(%) | 0.94 | 24.69 | 0.70 | 0.00 |
| 净资产收益率(%) | -0.06 | -6.22 | -9.45 | -1.86 |
注1:上表数据除2019年前三季度外均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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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 )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配天智慧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 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 比例 |
经营范围 |
|---|---|---|---|---|
| 1 | 深圳得道文 教科技有限 公司 |
1000.00 | 70% | 教育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书画培训;钢 琴培训;舞蹈培训;教育用品、文体用品的研 发及购销。教育培训。 |
( 4 )配天智慧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配天智慧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收购人有限合伙人
1 、蚌埠投资
( 1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政府独资)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汪支边 |
| 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
| 成立日期 | 2000年7月4日 |
| 营业期限 | 2000年7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7139416361 |
| 经营范围 | 政府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和运作,对担保、典当、保险、期货、融资租 赁、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城市资源的综合开 发和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 建设和经营;工业自主创新项目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对新能源、新材 料、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对物业、股权、证 券、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类策略性投资,委托贷款、集团内资金拆借, 受托资产管理;经批准的境外投资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15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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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联系电话 0552-3183835
( 2 )主营业务及近三年财务情况
根据战略定位,蚌埠投资业务格局明确为“一个平台、两个板块”,即以金 融服务平台为器,以城市运营和高新技术两大板块为本,双轮驱动,推动蚌埠城 市与经济创新发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蚌埠投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09-30/2019年 前三季度 |
2018-12-31/2018年 度 |
2017-12-31/2017年 度 |
2016-12-31/2016年 度 |
| 总资产 | 2,224,285.06 | 1,177,014.45 | 944,817.58 | 855,711.13 |
| 净资产 | 696,318.37 | 573,780.00 | 509,886.49 | 480,439.54 |
| 营业收入 | 101,872.35 | 125,286.37 | 110,644.15 | 100,207.97 |
| 净利润 | 7,900.52 | 10,629.91 | 12,492.57 | 11,159.84 |
| 资产负债率(%) | 68.69 | 51.25 | 46.03 | 43.85 |
| 净资产收益率 (%) |
1.13 | 1.85 | 2.45 | 2.32 |
注1:上表数据除2019年前三季度外均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 3 )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蚌埠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 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1 | 蚌埠房地产 (集团)有限 公司 |
12,900.00 | 100% |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级);一般 经营项目: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 程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 筑材料制造、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管 理 |
| 2 | 蚌埠投资集 团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700.00 | 100% |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代编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评估报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蚌埠投资集 | 940.00 | 100% | 房产营销策划;房屋出租及中介;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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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团房管经营 有限公司 |
房屋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水电费代收 代缴。(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4 | 安徽晟淮金 融控股有限 公司 |
30,000.00 | 100% | 金融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和资本运 营;项目融资和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 | 安徽中涂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 |
1,000.00 | 100%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项目融资 和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和期货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和服务。(依法需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6 | 蚌埠(皖北) 保税物流中 心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 | 一般经营项目:物流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及服务;货运代办及联运服务;普通货物的 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及咨询;货 场、仓储设施、机械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报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国际货运代理。 (以上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的凭许 可证经营。) |
| 7 | 蚌埠市天元 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
50.00 | 100.00% | 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网络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 鞋帽、装饰品、工艺礼品、玉器、玩具、花 卉盆景、保健食品、食品、文体用品、电脑 软硬件及配件、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制 品、化妆品、家具、木材、装潢材料、建筑 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印刷机械、卫生洁 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塑制品、汽车 配件、摩托车配件、压缩机及配件、制冷设 备、轴承、管道配件、阀门、金属材料、电 线电缆、电动工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 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通讯器材、音响设备、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医疗器械、珠宝首饰 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8 | 蚌埠建设发 展股份有限 |
30,000.00 | 100.00% | 土地综合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 用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施工、装饰与装修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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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公司 | 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建筑材料 及相关配套设备经营;银杏、广玉兰、榉树、 红花继木等生产(凭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限 内经营);造林苗、城镇绿化苗、花卉等批 发、零售(凭许可证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经 营);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养 护、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园林绿化信息服 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酒店 投资及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 管理;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生态农 业项目开发;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 9 | 蚌埠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
11,414.00 | 85% | 电力购销;煤炭贸易;粉煤灰的综合利用; 机械加工、设备安装及修理,小型基建维修, 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蚌埠融资担 保集团有限 公司 |
185,000.00 | 86.52% |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 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 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 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凭 许可证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 |
| 11 | 蚌埠中源光 伏电力有限 公司 |
5,000.00 | 97.41% | 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发电及相关产业的投 资和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建设、 运营管理、工程承包、电能生产和销售;太 阳能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建设管理业 务。 |
| 12 | 安徽天润化 学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
9,155.00 | 98.55% | 研发、生产、销售有机工业化学品、水处理 剂、油田化学品、功能高分子精细化工产品; (以上项目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 的,按批准证书批准的品种从事生产、销 售)。环保、纯水和能源产品;化工和环保 装备及零配件;化工、环保技术转让及技术 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及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2007年10月16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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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13 | 蚌埠中城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
30,000.00 | 96.69% | 一般经营项目:1、创业投资;2、托管理省、 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3、受托管理各类基 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业务;4、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5、为创业企业提供增值服务;6、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 问机构;7、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
| 14 | 蚌埠天河建 设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
10,000.00 | 70% | 土地综合开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发建 设;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程承包;工程代 建;工程管理;建筑材料及相关配套设备经 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业 营运管理及商务咨询;旅游资源开发;物业 管理;室内外装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15 | 安徽禾晟创 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股权投资;项目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投资 (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及法律、法规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6 | 蚌埠市产业 引导基金有 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期货、 结算投资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7 | 蚌埠市保安 服务有限公 司 |
5,000.00 | 100% | 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 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服务、安全系统 监控服务、其他安全保护服务)、安全风险 评估;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安全技 术防范产品的安装;安全防范器材、保安装 备技术的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提供对ATM机进行日常 运行及管理服务,现金及有价证券的清分处 理服务,业务凭证档案管理服务,业务数据 录入服务);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保安器材的销售;消防 器材(消防车、消防栓除外)、保安服装、 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交通 安全设施产品、鞋帽、箱包、皮具的销售; 汽车维修;代理机动车保险业务;物业管理; 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8 | 蚌埠投资集 团污水处理 |
5,000.00 | 100% | 给水、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建设、运营及 管理;污泥处理及利用。(依法需经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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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有限公司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 19 | 宁波中宁典 当有限公司 |
1,000.00 | 70.5%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 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 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 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 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在许可证有效 期内经营)。 |
| 20 | 兴达典当有 限公司 |
71,666.00 | 51.17% |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 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 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 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 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 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以上许可经营项目凭 许可证件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21 | 蚌埠汇金商 贸有限责任 公司 |
5,000.00 | 100% | 钢材、水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酒 店餐饮管理,股权投资、资本运营,房屋租 赁,房地产中介,写字楼租赁,场地租赁, 房屋委托租赁,房屋代管,委托经营国有公 房,物业管理,小区卫生保洁,停车场服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2 | 蚌埠汇金置 业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筹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经营);写字楼 及房屋租赁;委托经营国有公房;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及 核能物质);停车场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 及楼盘销售代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 理;社区公共部位建设;房屋维修;小区卫 生保洁及保安服务;建筑装饰材料的实用技 术推广、应用;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建筑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依 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23 | 蚌埠汇金创 融置地有限 公司 |
11,0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 计;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 屋租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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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4 | 蚌埠汇金创 智置地有限 公司 |
11,0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 计;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房 屋租赁;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5 | 蚌埠房地产 集团中市经 营有限公司 |
1,600.00 | 100% | 委托经营国有公房、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 维修;社区公共部位建设;物业管理(凭资 质证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的实用技术推广、 应用及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6 | 蚌埠房地产 集团东市经 营有限公司 |
1,500.00 | 96.67% | 一般经营项目:委托经营国有公房;房地产 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维修;建筑装饰材料 的生产、销售;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社区公 共部位建设、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农贸市场投资、经营,市场摊位租赁。 |
| 27 | 蚌埠房地产 集团西市经 营有限公司 |
1,500.00 | 95% | 物业管理;委托经营国有公房;房地产中介 服务;房屋维修;社区公共部位建设;建筑 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实用技术推广、应 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28 | 蚌埠房地产 集团张公山 经营有限公 司 |
500.00 | 94% | 委托经营国有公房;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 维修;物业管理;社区公共部位建设;建筑 材料、装饰材料的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销 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性活动)。 |
| 29 | 蚌埠奥伯环 保建材有限 公司 |
5,000.00 | 99.25% |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混凝土砖 及为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城镇化建设项 目的开发与经营(以上项目不含房地产开 发);物流业相关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 装卸、搬运、加工、包装、配送及咨询;货 场、仓储设施、机械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以上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 后置的凭许可证经营。) |
| 30 | 蚌埠康恒建 筑工程有限 |
2,000.00 | 100%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 方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护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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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公司 | 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室内外装 修工程、安防系统工程、弱电工程、电子信 息工程的设计、施工;玻璃幕墙工程、消防 工程、煤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及安装。港口、 码头、机场建设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园 林绿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技术 咨询;园林绿化信息服务;林木、苗圃、花 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 31 | 蚌埠市康恒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5,600.00 | 55%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2 | 蚌埠市康恒 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
500.00 | 100% | 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 设计、施工;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房屋拆 迁服务;小区卫生保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33 | 蚌埠汇丰房 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 |
300.00 | 100% | 房地产经纪;房屋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 划和楼盘代理销售;房屋租赁;保洁服务; 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4 | 安徽文广影 视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 |
500.00 | 60% | 影视文化交流;影视剧策划;影视剧本创作、 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电视公益片、宣 传片、记录片、微视视频制作与发行;摄影 摄像服务;(以上不含电影摄制)。电影放 映;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游戏 产品开发设计、制作;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 计、推广;网络数字技术服务;文化艺术活 动的交流、合作、推广;文艺创作、文艺作 品转让;文化传播策划;经营演出及经纪; 体育文化活动的交流、合作、推广;体育赛 事的组织与承办;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公司的创立策划;品牌策划;产品形 象策划;连锁经营策划;展览展示活动的策 划、制作与承办;庆典活动的策划与承办; 鲜花礼仪服务;美术设计;展柜设计、制作; 雕刻刻绘制作;多媒体信息技术、互联网软 件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应用、技术研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脑动画设计;影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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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器材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35 | 蚌埠厚德物 流有限公司 |
500.00 | 100% | 物流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货运代 办及联运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 工、包装、配送及咨询;货场、仓储设施、 机械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报 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 和技术除外);国内、国际货运代理;预包 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乳制品批 发;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日用品、文具、 服装、鞋帽、珠宝饰品、针纺织品、计算机、 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批发、 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饲料、 饲料添加剂的销售及进出口贸易;开展对销 和转口贸易;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及进出口贸 易;农畜产品收购;冷鲜肉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6 | 蚌埠豪泰置 业有限公司 |
6,0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酒店投资管理; 物业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工程承包;建筑 材料及相关配套设备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 经营:餐饮;住宿;茶座;酒吧;卷烟销售; 酒类销售;鲜花、图书、服装销售;西点的 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美容美发、会 务服务;婚庆礼仪服务;车辆出租;停车场 服务;室内洗车;车辆美容;代订车、船、 机票服务;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桌球 室;乒乓球室;保健品销售;足部保健;按 摩服务;SPA水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7 | 蚌埠珠电机 电工程安装 有限公司 |
100.00 | 85% | 机电设备、电气仪表、起重机械、管道安装、 调试、维修,机械加工、金属构件制作与安 装,工业厂房、设备的拆除,工程代理、工 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8 | 蚌埠市珠电 生活服务有 限责任公司 |
50.00 | 85% | 普通货运。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电 工电料、日用杂品的销售。(以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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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营活动)。 | ||||
| 39 | 蚌埠市热电 物业有限公 司 |
200.00 | 85% | 劳务派遣(有效经营期限至2022年8月1 日止);洗浴(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 理;家政服务;不动产租赁;房屋维修及防 水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40 | 蚌埠汇能小 微企业创业 中心股份有 限公司 |
500.00 | 68% | 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物业管理;日用百货、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花卉苗木的销售; 自有场地、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1 | 安徽中晶光 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656.00 | 64.79% | 人工晶体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精细加工,智 能机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助 动自行车、摩托车自动支撑架的制造、加工、 生产、装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2 | 安徽汇能动 力股份有限 公司 |
8,125.00 | 77.09% | 蒸汽、蒸汽产品销售,热力管网营运及配套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3 | 安徽佳先功 能助剂股份 有限公司 |
6,396.52 | 40.55% | 化工产品(二苯甲酰甲烷、硬脂酰苯甲酰甲 烷、融雪剂、工业盐)的生产、销售,自营 上述产品的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国内、国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44 | 蚌埠市鑫馨 人力资源有 限公司 |
200.00 | 100% | 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咨询服 务;职业介绍;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市场 调研;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形象 策划;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5 | 安徽银泰金 融服务外包 有限公司 |
1,000.00 | 51% | 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除专项许可项目,含现 金清分、ATM清机加钞、ATM设备运行维 护);计算机系统、基础软件与应用软件服 务;档案委托管理;影像扫描外包服务;自 助设备选址、清机加钞处理、卫生保洁、维 修服务;POS机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以上不含投 资咨询);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档案集中 托管和数字化处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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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 计、施工;办公家具用品、工艺礼品(象牙 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金融电子机具、伪 钞鉴别仪的销售和服务;计算机系统及软件 的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 或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劳务派遣(许 可期限自2019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 1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46 | 蚌埠科源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
220.00 | 96.69% | 基金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47 | 蚌埠市天使 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
- | 72.64%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融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8 | 蚌埠中实化 学技术有限 公司 |
2,000.00 | 97.25% | 液晶中间体、液晶单体、医药中间体的研发、 生产服务外包、销售及“八技”服务(科技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 术承包、技术中介、技术入股)。自营上述 产品的出口业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9 | 蚌埠市农业 产业化投资 基金(有限合 伙) |
- | 98.01% | 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50 | 安徽省天润 功能高分子 工程研究有 限公司 |
7,666.00 | 88.70% | 功能高分子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应 用技术研究、工业化试验、信息汇集、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和对外技术交流,聚丙烯酰 胺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 )蚌埠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蚌埠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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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 、中国信达
( 1 )基本信息
| (1)基本信 | 息 |
|---|---|
| 公司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 注册资本 | 38,164,535,147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子艾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 成立日期 | 1999年4月19日 |
| 营业期限 | 1999年4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4945A |
| 经营范围 |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 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 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 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 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 股东构成 | 财政部;社保基金;港股流通股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 联系电话 | 010-63080000 |
( 2 )主营业务及近三年财务情况
中国信达主营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 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信达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09-30/2019年 前三季度 |
2018-12-31/2018 年度 |
2017-12-31/2017年 度 |
2016-12-31/2016年 度 |
| 总资产 | 147,792,798.08 | 149,575,920.90 | 138,693,754.90 | 117,448,092.30 |
| 净资产 | 18,211,686.71 | 17,856,846.60 | 16,826,466.20 | 14,797,002.10 |
| 营业收入 | 7,832,674.14 | 10,702,603.10 | 12,003,462.80 | 9,165,722.70 |
| 净利润 | 1,060,442.49 | 1,187,990.90 | 1,875,782.60 | 1,598,201.10 |
| 资产负债率(%) | 87.68 | 88.06 | 87.87 | 87.40 |
| 净资产收益率 | 5.82 | 6.65 | 11.15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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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 | 2019-09-30/2019年 前三季度 |
2018-12-31/2018 年度 |
2017-12-31/2017年 度 |
2016-12-31/2016年 度 |
|---|---|---|---|---|
| (%) |
注1:上表数据除2019年前三季度外均为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 3 )控制的核心企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接持 有股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1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256,870 | 99.33%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
| 2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
1,013,038 | 50.995%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以及与人身保险 相关的再保险业务 |
| 3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
220,000 | 92.29% | 资金信托;动产、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等业务 |
| 4 |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 |
350,524.9 | 99.92% | 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 东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 款;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 金;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 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 务;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 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品变卖 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为控 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业务;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
| 5 |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 限公司 |
2,497,548.7 万港元 |
100% | 投资 |
| 6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 | 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酒 店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 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投资顾 问。 |
| 7 | 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
3,000 | 100%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项目:实业开发与投资;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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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接持 有股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开发建设与投资;高新技术开 发、投资与转让;资产受托管 理;企业重组;财务顾问;设 备租赁、汽车租赁;技术培训 与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 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 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 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贵、 稀金属除外)、汽车(小轿车 除外)销售;企业经营管理、 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注1:中国信达已发布公告称,2019年12月13日中国信达作为出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完成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995%股权转让的挂牌程序,与独立第三方诚泰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拟向该两方转让股权。 但尚待银保监会审批。
( 4 )中国信达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 序号 | 上市公司简称 | 股票代码 | 直接和间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计 |
主营业务 |
|---|---|---|---|---|
| 1 | 信达地产 | 600657.SH | 55.45% | 房地产开发、投资及投资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 建筑材料。 |
| 2 | 同达创业 | 600647.SH | 40.68%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及 资产管理、农业开发经营与国内 贸易(除专项规定)。 |
| 3 | 中国核建 | 601611.SH | 11.78% | 工程承包、建设 |
| 4 | 红阳能源 | 600758.SH | 10.49% | 电力、热力、蒸汽生产及经营 |
| 5 | 盐湖股份 | 000792.SZ | 6.23%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
| 6 | 白银有色 | 601212.SH | 5.06% | 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 易 |
| 7 | 西部创业 | 000557.SZ | 15.71% | 铁路运输、仓储物流 |
| 8 | 香梨股份 | 600506.SH | 12.18% | 以库尔勒香梨为主的果品种植、 加工和销售 |
| 9 | 开滦股份 | 600997.SH | 22.24% | 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 选加工、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 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 焦炭以及甲醇、纯苯等化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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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0 | 蓝焰控股 | 000968.SZ | 7.02% | 主营业务为煤矿瓦斯治理及煤 层气勘探、开发与利用业务 |
|---|---|---|---|---|
| 11 | 淮北矿业 | 600985.SZ | 5.80% | 煤炭业 |
| 12 | 信达国际控股 | 111.HK | 62.57% | 企业融资、企业财务顾问、证券 交易、商品及期货交易、资产管 理及财富管理等 |
| 13 | 银建国际 | 171.HK | 19.01% | 物业投资、证券买卖及于澳门提 供处置不良资产顾问服务 |
| 14 | 中国富强 | 290.HK | 24.22% | 金融服务业 |
| 15 | 南戈壁-S | 01878.HK | 17.00% | 煤炭及消费用燃料业 |
| 16 | 中昌国际控股 | 859.HK | 74.89% | 物业租赁及发展、提供物业代 理,顾问服务及证券投资 |
-
注1:中国信达全资子公司信达投资直接持有信达地产55.09%的股权,信达投资通过其
-
控股子公司海南建信间接持有信达地产0.36%的股权;
注2:中昌国际控股2019年10月份完成过户。
3 、孙尚传
( 1 )基本信息
| 姓名 | 孙尚传 |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40304196307**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 2 )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尚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如下: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深圳市大富 科技股份有 |
76,749.80 | 51.96% | 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测试、辅助制 造、辅助工程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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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限公司 | 的研发;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从 事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相关领 域的研究;提供产业经济管理项目咨询服 务;经济市场调研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 的项目除外)^研制、生产、销售、维护 移动通信设备及其配件、数据通信设备及 其配件、通信传输设备及其配件、电源产 品及其配件、无线通信设备及其配件、宽 带多媒体设备、终端设备及其配件、安防 设备及其配件;承接系统集成工程;滤波 器、合路器、分路器、隔离器、耦合器、 微波元器件及金属件表面喷粉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美化天线、室分天线、有源通 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 块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 |
|||
| 2 | 安徽省大富 机电技术有 限公司 |
9,000.00 | 51.96% | 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冲模、精密型腔模、 模具标准件、移动通信网络基站设备部 件、电子装置、汽车零部件;光伏发电;金 属表面、非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 深圳市大富 精工有限公 司 |
3,000.00 | 51.96% | 一般经营项目: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 密铝合金结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销售; 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铝合金结构件 的研究与开发;五金模具、五金制品、塑 胶模具、塑胶制品、机械自动化设备、剃 须刀刀片、刀网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和销 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 密铝合金结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生产; 五金模具、五金制品、塑胶模具、塑胶制 品、机械自动化设备、剃须刀刀片、刀网 及电子产品的生产。 |
| 4 | 深圳市大富 方圆成型技 |
88.89 | 37.41% | 一般经营项目:精密金属产品、不锈钢管、 塑胶、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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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术有限公司 |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精密金属产品、不锈钢管、 塑胶、电子产品的生产。 |
|||
| 5 | 深圳市大富 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
500.00 | 36.37% | 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三维设计创作平台 开发;三维动漫设计开发;电影引擎软件 开发及计算机网络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 售;三维打印机的研发与销售;电子元器 件、塔顶放大器、基站滤波器、移动通信 基站设备、通信天线、射频器件及模块、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不含电视节目卫星地 面接收设施)、智能网络设备及关键部件 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咨 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塔顶放大 器、基站滤波器、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通 信天线、射频器件及模块、机械设备及零 配件(不含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智能网络设备及关键部件的生产;打印服 务。 |
| 6 | 南京以太通 信技术有限 公司 |
5,000.00 | 31.18% | 通信技术研发;陶瓷制品的研发、制造、 销售;粉末成型压机、烧结炉、陶瓷滤波 器、陶瓷介质谐振杆研发、制造、销售; 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陶 瓷制品)、陶瓷电路板的生产,销售;汽 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精密五金件、模 具、灯具、纺织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相 关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7 | 安徽省大富 智能无线通 |
1,000.00 | 51.96% | 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冲模、精密型腔模、 模具标准件、移动通信网络基站设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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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讯技术有限 公司 |
件、电子装置、汽车零部件;光伏发电; 金属表面、非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不含电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8 | 安徽省大富 智能空调技 术有限公司 |
1,000.00 | 51.96% | 压缩机、汽车空调压缩机及其零部件产 品、汽车制动系、减震器、悬架器、传动 系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标准件和电子产 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工装模具 的设计、制造、销售;金属制品、五金制 品、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9 | 配天(安徽) 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
400万美元 | 100.00% | 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属加工机械设备及其 零部件、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工业 机器人(工业用途)、新型电子元器件、 汽车电子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不含发 动机)、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 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安徽配天投 资集团有限 公司(原名: 深圳市大富 配天投资有 限公司、安徽 配天投资有 限公司) |
3,000.00 | 98.33%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人才中介服 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 营、专控和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 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 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 |
| 11 | 北京配天技 术有限公司 |
300.00 | 75.62%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销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12 | 深圳市得道 健康管理有 |
3,000.00 | 98.33% | 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信 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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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直接和间 接持有股 权比例合 计 |
经营范围 |
|---|---|---|---|---|
| 限公司 | 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农业种植技术 咨询及服务;农业项目投资;健身器械、 保健器材、保健用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软件技术及网络技术开发;服装设计与销 售;项目投资;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教育培训。 |
|||
| 13 | 安徽省得道 健康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98.33% | 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投资、健身保健 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停车场经营管理;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 会展与文艺演出活动策划服务;广告设计 制作与发布;电脑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商 务信息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 理;日用百货、服装、文化用品、电子产 品、工艺品、家具、金银首饰、农副土特 产品、花卉苗木的销售;木材的加工与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3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尚传除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大富科技 52.68%股权 外,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4 、李洪利
( 1 )基本信息
| 姓名 | 李洪利 |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40321196207** |
| 住所 | 安徽省蚌埠市**** |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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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 2 )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洪利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
( 3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 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洪利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收购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收购系配天投资股东孙尚传和李洪利分别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7.33% 股权和 1.67%股权向合伙企业信富投资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通过 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尚传,原因如下:本次收购 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尚传作为信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 48.17% 的出资份额,且其控制的公司配天智慧云为信富投资两名普通合伙人中的其中一 名。根据本次出资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本次出资完成后,正常情形下, 信富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信风投资委派 1 名委员、配天智慧云委派 2 名委员、 中国信达委派 1 名委员、蚌埠投资委派 1 名委员、孙尚传及李洪利共同委派 2 名委员,主任委员由信风投资委派的委员担任;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对配 天投资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其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均由信富投资委派, 正常情形下,中国信达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2 名董事、蚌埠投资有 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1 名董事、孙尚传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 委派 4 名董事。综上,孙尚传及其关联方(包括配天智慧云和李洪利)持有信富 投资最高的基金份额且承担最高的基金运营风险,且占有信富投资投资决策委员 会较多席位的委员,从而实现了对信富投资的控制。孙尚传亦会在本次收购完成 后通过信富投资占据配天投资董事会的多数席位。本次收购完成后,孙尚传仍通 过信富投资实际控制配天投资,并通过配天投资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孙 尚传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57%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2.6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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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仍对上市公司形成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为孙尚传,孙尚传基本情况请参见 “第一节收购人”之“二、收购人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收购人 有限合伙人”之“3、孙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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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二节收购目的和决定
一、本次收购目的
为纾解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配天投资债务风险,中国信达联合蚌埠投资和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信富投资出资,并通过信富投资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配天投资 提供借款。本次出资系信风投资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尚传控制的配天智慧云 分别作为信富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GP1、GP2,分别出资 100 万元;中国信达作为 信富投资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LP1,出资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出资形式为现 金出资;蚌埠投资作为信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LP2,出资 210,000 万元,出 资形式包括现金出资和债权出资,其中债权出资为 93,500 万元,现金出资 116,500 万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尚传和配天投资股东李洪利分别作为信富投资劣后 级有限合伙人 LP3、LP4,其中,孙尚传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7.33%股权作价 245,782.83 万元进行出资,李洪利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1.67%股权作价 4,217.17 万元进行出资。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3.11% 股权,形成对上市公司的收购。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信富投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30,848,826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3.11%,信富投资及孙尚传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 公司 404,288,8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2.6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 购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未来 12 个月内,信富投资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 提下,增持或处置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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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019 年 12 月 19 日,配天投资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孙尚传和李洪利将 各自所持配天投资 97.33%股权和 1.67%股权向信富投资出资的事项;
2019 年 12 月 30 日,信富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配天智慧 云现金出资、孙尚传和李洪利以各自所持配天投资 97.33%股权和 1.67%股权出 资的事项;
2019 年 12 月 30 日孙尚传和李洪利已与信富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9 年 12 月 30 日,信风投资、配天智慧云、中国信达、蚌埠投资、孙尚 传及李洪利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以及出资确认书,有限合伙人孙尚传和李洪利确 认分别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7.33%股权和 1.67%股权作为本次合伙的出资认缴 基金份额。
2019 年 12 月 30 日,信富投资完成工商变更。
2020 年 1 月 2 日,信富投资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人因本次 收购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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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三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完成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收购完成前
本次收购完成前,信富投资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孙尚传直接和间接合计 控制上市公司 404,288,8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68%,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孙尚传。本次收购完成前,大富科技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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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李洪利 孙尚传
1.67% 98.33%
9.57%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43.1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
本次收购系配天投资股东孙尚传和李洪利分别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7.33% 股权和 1.67%股权向合伙企业信富投资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通过 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30,848,8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3.11%。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尚传,原因如下: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孙尚传作为信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 48.17%的出资份额,且 其控制的公司配天智慧云为信富投资两名普通合伙人中的其中一名。根据本次出 资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本次出资完成后,正常情形下,信富投资投资 决策委员会由信风投资委派 1 名委员、配天智慧云委派 2 名委员、中国信达委派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5
1 名委员、蚌埠投资委派 1 名委员、孙尚传及李洪利共同委派 2 名委员,主任委 员由信风投资委派的委员担任;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对配天投资董事会进 行改组,改组后其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均由信富投资委派,正常情形下,中 国信达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2 名董事、蚌埠投资有权通过信富投资 向配天投资委派 1 名董事、孙尚传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4 名董事。 综上,孙尚传及其关联方(包括配天智慧云和李洪利)持有信富投资最高的基金 份额且承担最高的基金运营风险,且占有信富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较多席位的委 员,从而实现了对信富投资的控制。孙尚传亦会在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信富投资 占据配天投资董事会的多数席位。本次收购完成后,孙尚传仍通过信富投资实际 控制配天投资,并通过配天投资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孙尚传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9.57%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2.68%股权,仍对上市公司 形成控制。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尚传,未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完成后,大富科技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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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picture [425 x 4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孙尚传(劣后级 李洪利(劣后级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优 LP3) LP4) 公司(劣后级LP2)
先级LP1)
99.33%
99% 1%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00%
信风投资管理有 北京配天智慧云技术
限公司(GP1) 有限公司(GP2)
9.80% 0.02% 48.17% 0.02% 0.83% 41.16%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1% 99%
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57% 43.11%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完成前,孙尚传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2.68%股权,为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配天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3.11%股权,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本次收购系配天投资股东孙尚传和李洪利分别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7.33%股权和 1.67%股权向合伙企业信富投资进行出资,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 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2019 年 12 月 30 日孙尚传和李 洪利已与信富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尚传,原因如下: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孙尚传作为信富投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持有 48.17%的出资份额,且 其控制的公司配天智慧云为信富投资两名普通合伙人中的其中一名。根据本次出 资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本次出资完成后,正常情形下,信富投资投资 决策委员会由信风投资委派 1 名委员、配天智慧云委派 2 名委员、中国信达委派 1 名委员、蚌埠投资委派 1 名委员、孙尚传及李洪利共同委派 2 名委员,主任委 员由信风投资委派的委员担任;本次出资完成后,信富投资对配天投资董事会进 行改组,改组后其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均由信富投资委派,正常情形下,中 国信达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2 名董事、蚌埠投资有权通过信富投资 向配天投资委派 1 名董事、孙尚传有权通过信富投资向配天投资委派 4 名董事。 综上,孙尚传及其关联方(包括配天智慧云和李洪利)持有信富投资最高的基金 份额且承担最高的基金运营风险,且占有信富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较多席位的委 员,从而实现了对信富投资的控制。孙尚传亦会在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信富投资 占据配天投资董事会的多数席位。本次收购完成后,孙尚传仍通过信富投资实际 控制配天投资,并通过配天投资控制上市公司 43.11%股权。孙尚传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 9.57%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2.68%股权,仍对上市公司 形成控制。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尚传,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署时间
2019 年 12 月 30 日,孙尚传和李洪利与信富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权出资
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作价出资投入受让方,其中孙尚传持有 的 97.33%股权作价出资 245,782.83 万元,李洪利持有的 1.67%股权作价出资 4,217.17 万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作价出资投入的标的股权。
- 2、自标的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之日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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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投资即依据本协议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拥有者,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 利;孙尚传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将降至 1%,李洪利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任 何股权,不再享有与标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三)股权出资作价
1、本次股权转让系作价出资之目的,因此,信富投资无需向转让方支付受 让标的股权的价款。
2、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孙尚传应与信富投资签署新的公 司章程,并且转让方、目标公司应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将标的股权 的持有人变更为受让方、章程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视为转让方对信富投资出资的实际缴纳(工商变更登记的 当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
(1) 本协议已经签署并生效;
(2) 受让方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
交割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目标公司应负责完成以下事项:(1)目 标公司受让方签发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出资证明书原件;(2)目标公司将受让 方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并向受让方提供经过更新并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股 东名册复印件;(3)受让方要求的与出资证明有关的其他合理事项。
(四)陈述和保证
1、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方系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具备与 签署本协议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受让方已经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以及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所有 内部审批及授权,且代表受让方签署本协议之人士为受让方合法授权代表。
(3)受让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受让方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受让方的管理文件,受让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也不会与受让方已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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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协议相冲突。
2、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必要的权 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不会导致对转让方作为本协议一方的任何协议的违约。
(2)转让方对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 有权转让、处分该等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而与该等股权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 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本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政策上的障碍,不会导致目标 公司其他相关资产的丧失、失效、被撤销,不会导致目标公司承担额外的债务。 (4)转让方已向目标公司缴付其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不存在虚假出资的 情况,也未以任何形式抽逃注册资本。
3、转让方与目标公司共同的陈述与保证
(1)目标公司为依法出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合法取得并有效 拥有经营其业务所必需的全部授权、批准、许可,并且有权签署和履行与其经营 业务相关的各类合同。
(2)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适用中国法律、财务和会计准则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和实质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在该等财务报表基准日的财务 状况,其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在所有重大和实质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目标公司 的资产、盈利、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至交割日,目标公司没有发生任何针对 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的重大不利影响事件。
(3)除目标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以及 其他已书面披露的情形之外,目标公司合法、有效地拥有全部资产,不存在任何 对该等资产的价值及目标公司运用、转让、处分公司资产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4)目标公司不存在未向受让方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对外担保及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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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5)目标公司在开展其业务时完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不曾违反任何所适 用的法律,从而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任何由目标公司作为 本协议一方的违法或与现行法律冲突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6)目标公司自成立以来均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没有任何违反 税法的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因违反税法而可能被处罚的情形。
(7)除已书面披露的情形之外,目标公司已经与每位雇员签订了合法有效 的劳动合同,并且均已按照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要求,为所有在职员工办理了社会 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规 定足额缴纳了相关费用。除已书面披露的情形之外,至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 任何现时已经发生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资产和经济利益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的诉讼、仲裁及其它司法程序。据转让方及目标公司所知,不存在任何潜在对目 标公司的经营、资产和经济利益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及其它司法 程序或威胁。
4、进一步陈述与保证
(1)除上述陈述和保证外,在本协议签署后、交割日之前的任何时间,除 事先获得受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不合理拒绝)外,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应确 保:
a.目标公司仅在正常和通常的业务过程中开展业务或进行日常付款,不在正 常业务过程以外订立任何协议、合同、安排、保证、补偿或交易,不作出(或同 意作出)任何股权投资;
b.目标公司不进行任何资本性支出,但经受让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c.采取所有合理及必要措施保全和保护目标公司的资产,及保全和保护目标 公司的商誉(包括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现有关系);
d.目标公司不会开始任何程序或签署任何文件以重组、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关闭目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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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目标公司不会宣派、支付股利或进行任何其他分派;
f.目标公司与任何股东或任何关联方(作为另一方)之间不得超出现有的范 围和条件达成任何新交易;
g.目标公司不对员工的用工条件(包括员工福利的缴纳)作出任何改变,但 法律、法规或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除外;
h.目标公司不会增加、分割、减少、重组、允许任何认购、出资或投资或以 其他方式变更其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金(经信富投资同意的除外);
i.目标公司不会签订可能涉及目标公司承担重大性质的义务或可能造成目标 公司的性质或经营范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的任何合同或作出任何承诺(或进行可 能导致产生该等合同或承诺的招投标);
j.不应同意变更由目标公司作为签约一方的任何现有合同,从而可能对目标 公司的性质或经营范围产生重大影响的;
k.除履行已签署的合同义务外,目标公司不会取得或处理、或承诺取得或处 理任何其他公司的任何股份或股权;或向任何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或投资;
l.不会与目标公司的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员就由该人员对目标 公司或对业务的全部或重大部分的管理签订任何合同;
m.不会在目标公司的业务、财产或资产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权利负担或 任何性质的其他担保权益;
n.目标公司不会向任何人或实体(包括任何关联方)借款,或借款给任何人 或实体(包括任何关联方),或为任何人或实体(包括任何关联方)提供任何担 保。
(2)在交割日后的任何时候,如果因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给目标公司造成 损失,进而导致受让方遭受损失致使股权价值折损的,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予以足 额赔偿。本条所述“或有负债”包括:
a.因交割日之前发生的违约行为或其他事由产生的诉讼、仲裁、索赔或行政 处罚等事项(不论发生时间是在交割日之前还是在交割日之后)而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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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b.因交割日之前的事由发生的各种形式的损失、负债(包括在交割日之前欠 缴,并且未在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报表中计提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住 房公积金、税金及其滞纳金和罚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c.由于交割日之前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产生的任何仲裁、索赔等费用;
d.因目标公司设立及交割日前历次工商变更过程的瑕疵(如有)使目标公司 在交割日之后遭受的损失;
e.交割日前发生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中定义的其他或有 事项。
(五)期间损益
转让方、受让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截至交割日的损益由转让方按照本次股 权转让之前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在交割日后,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 和孙尚传按照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六)税费承担
1、本协议各方同意,因办理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相关方按 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2、如果本协议一方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聘请了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等中介机构,则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七)保密
1、各方对本次股权转让及本协议条款内容,以及基于本次股权转让而获得 的与其他方业务和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应当保密,除 非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使用,也不得向任何本协议各方之外的其他方泄露。 尽管有前述之规定,协议各方可以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而向其雇员、董事、管理 人员、评估师、审计师、法律顾问、其他中介机构或其他相关人员和/或实体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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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该等信息,前提是该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保证任何该等人员知晓该等信 息的保密性并同意根据本协议履行上述保密义务。
- 2、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下述信息:
(1)为合理附随于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作为该方关联方的公司或向该方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委任之顾问、中介机构作出的资料披露,前提 是上述人员负有类似的保密义务;
(2)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司法管辖区域的任何法院、管理机关或其他政 府部门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或要求规定作出的资料披露;
(3)本协议一方在取得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向任何人进行 的披露。
-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的约定仍应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1、如果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向受让方转让标的股权,致使本协议无法 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赔偿受让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因受 让方违约在先的情形除外。
2、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本协 议各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 担守约方的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任何事件:骚乱、战争、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 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2、任何本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 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 3、遇有不可抗力的本协议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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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义 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并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 果发生不可抗力,任何本协议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他方蒙 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采取适 当方法减小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的时间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 力而受影响的协议义务。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管辖。
-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各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
-
任何本协议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有效签署后成立,并在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的批复后生效。为避免疑义,“有效签署”是指信富投资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信富投资公章、孙尚传和李洪 利本人签名、配天投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配天投资 公章。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及不存在表
决权变更之前的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为配天投资持有的 330,848,8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3.11%,其中部分存在质押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质押方 | 质押股东名称 | 质押股数(单位:万 股) |
|---|---|---|---|
| 1 | 中金公司 | 配天投资 | 448.04 |
| 2 | 国都证券 | 配天投资 | 3,000.00 |
| 3 | 渤海证券 | 配天投资 | 5,400.00 |
| 4 | 江苏银行 | 配天投资 | 3,2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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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可交换债融资小计 | 配天投资 | 14,875.07 |
|---|---|---|---|
| 6 | 蚌埠高新投 | 配天投资 | 3,400.00 |
| 7 | 合计 | 30,413.11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为配天投资持有的 330,848,8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3.11%,其中 330,848,826 股已被司 法冻结,占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 100%;另外,上述股份中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 态的共计 590,804,137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 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向信富投资出资认缴基金份额之外的 其他利益补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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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为孙尚传及李洪利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 99%股权向信富投资出资, 导致信富投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大富科技 43.11%股权。
本次收购不涉及支付对价,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 联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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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 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在未来 12 个月内实施改变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 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 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在未来 12 个月内实施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 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重组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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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
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在未来如有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 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 计划。在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在未来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分红 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 的调整计划。在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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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收 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孙尚传,上市公司将仍然具 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 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 整。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已出具相应承诺。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信富投资控制的其他企 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信富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 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信富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
4、保证信富投资未来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
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信富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资 金及其他资源。
-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信富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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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信富投资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信富投资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信富投资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信富投资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 职权。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收购完成 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及已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 能力,在产、供、销环节不依赖于信富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信富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 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并 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信富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 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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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 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 独立性。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信富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信富投资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
大富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移动通信基站射频产品、智能终端产品、汽车零部件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主营业务与大富科技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情形,信富投资作出如下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合伙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大富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与大富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上述承诺在本合伙企业拥有大富科技控制权期间内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二)信富投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富投资与大富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为减少和 规范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信富投资出如下承诺:
本合伙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关联方将在严格遵循 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上述承诺在本合伙企业拥有大富科技控制权期间内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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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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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不存在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 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 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 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 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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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及收购人为本次收购聘请的中介机构前六个月买 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财务顾问信达证券以及律师事 务所嘉源律师事务所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大富科技股份的 情况。
二、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收购 人为本次收购聘请的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信富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黄刚先生及其直系亲属、财务顾问信达证券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律师事务 所嘉源律师事务所经办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买卖大富科技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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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收购人信富投资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成立,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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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相关的 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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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
黄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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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 责任。
法定代表人:_____
肖 林
财务顾问主办人: _ _
刘昊冬 范常青
财务顾问协办人: ___
许 蔓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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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负责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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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收购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收购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
3、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决策文件;
-
4、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
-
说明;
-
5、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孙尚传、李洪利关于安徽配天投
-
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6、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未发生
-
交易的说明;
-
7、收购人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
8、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
-
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
9、收购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0、收购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1、收购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2、收购人关于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的说明;
-
13、财务顾问报告;
-
14、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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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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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
黄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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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大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134 |
| 收购人名称 |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
收购人注册地 | 安徽省蚌埠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注: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仍为配天投资,未 发生变化,收购人为间接持 股股东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注:本次收购完成后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仍为孙尚传 |
| 收购人是否对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数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 公司家数 |
| 收购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 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30,848,826股 变动比例:增加43.11%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易 |
是□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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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
是□否√ |
|---|---|
| 收购人前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
是√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是□否√ 注:本次收购为孙尚传及李洪利以其持有的配天投资99%股权向信富投资出 资,导致信富投资通过配天投资间接控制上市公司大富科技43.11%股权。本 次收购不涉及支付对价,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 方的情形。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
是√否□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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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附表》之签字盖 章页)
安徽信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
黄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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