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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Quanchai Engine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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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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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23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 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力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85,355,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682,840,000.0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股份登记、验资、法律顾问等发行费用17,204,181.08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665,635,818.9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2 月12 日全部存入公 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5]第01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 年11 月12 日披露的《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分别用于: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 目27,675 万元、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22,609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000 万元。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影响其它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按实际调整为102,795,818.92 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于2018 年2 月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2018 年2 月26 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节能非 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预计剩余的17,041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 资“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 目”。

公司于2019 年7 月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7 月31 日召开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高效 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86.1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380.97 万元(包括投资收益及 存款利息),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三、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

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 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 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以低风险、高

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柴动力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七、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