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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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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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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家武

作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并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家武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高级经济师。2009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年3月至2021年1月,担任中新网络信息安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担任宁波九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7月,担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许家武 6 6 0 4

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内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本人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经


营及财务状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利用出席会议的时间及其他个人工作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出席公司年度总结、指导公司下一年度整体规划,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合规运营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


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展望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充分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许家武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