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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5
Apr 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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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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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284
公司简称:林平发展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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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李建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培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培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发展战略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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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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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 | 5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5 |
| 第五节 | 重要事项 | 52 |
| 第六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
| 第七节 | 债券相关情况 | 95 |
| 第八节 | 财务报告 | 96 |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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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公司、本公司、林平发展 | 指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林平有限 | 指 | 安徽省莆县林平纸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前身 |
| 浩腾投资 | 指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民基投资 | 指 | 莆县民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浩功管理 | 指 | 莆县浩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浩林管理 | 指 | 莆县浩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上期、上年同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初、期初 | 指 | 2025年1月1日 |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5年12月31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5600生产线 | 指 | 宽幅为5600mm的年产50万吨箱板纸生产线 |
| PM7/6600生产线 | 指 | PM7年产30万吨定量为80-200g/m²宽幅为6600mm的箱板纸生产线项目,为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一期项目 |
| OCC | 指 | 废纸的一个种类,主要成分为废旧瓦楞纸箱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林平发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hui Linping Circular Development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inping Development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建设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王善彬 | 阚婉婉 |
| 联系地址 | 莆县圣泉镇北城村 | 莆县圣泉镇北城村 |
| 电话 | 0557-2201210 | 0557-2201210 |
| 传真 | 0557-2201155 | 0557-2201155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基本情况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莆县圣泉镇北城村 |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莆县圣泉镇北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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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http://m.zqrb.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中国证券报》(https://m.cs.com.cn/)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股票简况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林平发展 | 603284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西子国际中心1号楼29楼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作武 张小勇 陈文广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凯 黄庆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6年2月10日-2028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 营业收入 | 2,665,633,801.68 | 2,485,097,760.03 | 7.26 | 2,799,836,999.22 |
| 利润总额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21.22 | 211,585,633.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21.22 | 211,585,633.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8,619,937.36 | 166,334,928.11 | 1.37 | 204,598,834.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137.75 | 252,939,812.13 | -90.06 | 374,281,203.43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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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8,697,503.12 | 1,333,811,116.40 | 15.36 | 1,158,542,912.90 |
|---|---|---|---|---|
| 总资产 | 2,762,470,176.28 | 2,140,922,983.23 | 29.03 | 1,932,249,538.73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2.7 | 21.48 | 3.7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2.7 | 21.48 | 3.7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98 | 2.94 | 1.36 | 3.6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0 | 12.27 | 增加0.63个百分点 | 20.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4 | 13.35 | 减少1.61个百分点 | 19.5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本期比上期增加 3,243.65 万元,同比增长 21.22%。
主要原因为:2024 年受台风“贝碧嘉”影响,公司厂房及仓库被淹,导致库存及生产设备产生损失,生产车间检修及停产 30 多天,产品销量较低,同时 2024 年受台风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发生存货以及停工损失,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2025 年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恢复稳定,从而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
本期比上期增加 228.50 万元,同比增长 1.37%。
主要原因为:2024 年同期,公司受台风灾害影响,厂房、仓库及生产设备受损,出现存货损毁及停工损失,上述事项形成了较大金额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同期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本期公司生产经营整体稳定,未发生同类大额灾害损失及非经常性支出,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实现小幅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本期比上期减少 22,778.77 万元,同比下降 90.06%。
主要原因为:2025 年下半年,下游需求回暖,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上涨,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加大了产品生产备货规模,同时公司本期年产 90 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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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等项目购置工程设备款支出较多,公司以票据背书支付工程设备款计入投资活动的金额增加,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603,379,762.39 | 620,414,735.24 | 704,577,012.87 | 737,262,291.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072,729.54 | 39,346,263.96 | 18,390,872.76 | 75,483,094.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341,640.43 | 38,946,146.57 | 17,710,122.76 | 59,622,027.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85,351.04 | 48,472,331.29 | 58,474,213.49 | -110,479,758.0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81,813.88 | -168,675.00 | -354,464.8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821,749.96 | 12,832,965.92 | 7,947,113.8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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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24,585,183.83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0,980.44 | -1,264,547.59 | 29,069.3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9,560.00 | -293,040.00 | -634,92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6,673,023.40 | -13,478,480.50 | 6,986,798.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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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203,168,400.76 | 170,790,495.61 | 18.96 | 229,978,777.36 |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90,088.21 | 6,351,610.14 | 1,261,521.9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930,418.47 | 32,137,130.43 | 206,711.96 | |
| 合计 | 37,020,506.68 | 38,488,740.57 | 1,468,233.89 |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包装用原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2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深耕主业,坚持“绿色制造+循环经济”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了集废纸回收、热电联产、绿色造纸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形成了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导向的运营模式。长期以来,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行,持续推进清洁化生产与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研发、技术、设备及产业链优势,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降耗、生产绿色包装产品,推动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深度融合,实现环境友好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原纸产品包括瓦楞纸和箱板纸,产品具有良好的抗压强度、耐破度和耐折度,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子、食品饮料、快递物流等消费和工业品包装领域。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水平,公司产品在强度、均匀性和适用性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高性能包装材料的多元化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瓦楞纸和箱板纸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规格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
| 瓦楞纸 | 1-10-1 | 10-100 | 可选 | 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纸、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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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
|---|---|---|---|---|
| 瓦楞纸 | 75-180g/m² | 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不同克重、宽幅的产品,产品质地坚韧,纤维结合强度好,有较好的紧度和挺度,具有一定的弹性,确保制成的瓦楞纸箱能够防震、耐压 | 包装制品,是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可单独用作物品的包装用纸,亦可由挂面纸和通过瓦楞辊加工而形成的波形的瓦楞纸粘合而成板状物制成瓦楞纸板后制成瓦楞纸箱 | |
| 箱板纸 | 65-235g/m² | 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不同克重、宽幅的产品,质地坚韧,耐破度、抗压强度和耐撕裂度高,具有一定的抗水性、防潮性,产品表面平滑度好,纸面平整、外观整洁 | 包装制品,主要用于包装外表面,可以提升包装外面的美观度,并可在其表面根据需求进行印刷或者彩印 |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箱板纸工艺流程
(1)制浆工艺流程
废纸由链板输送机送至水力碎浆机碎浆,碎解后的浆料经两段高浓除砂后送入卸料浆塔。两段高浓除砂器之间设置集渣罐,靠重力除去大块石子、铁器等。
卸料塔中的浆料送入粗筛系统,经粗筛除去粗杂质后,浆料再进入分级系统。一次分级后的短纤维经低浓除砂后送入多圆盘浓缩机,浓缩后的浆料送至短纤维储浆塔,短纤维送至造纸车间用作芯、底浆;一次分级后的中长纤送入二次分级筛,二次分级后的中纤经低浓除砂系统除渣后送入多圆盘浓缩机,浆料再经热分散、盘磨后送入中纤维储浆塔,中纤维送造纸车间用作面浆;二次分级后的长纤维经低浓除砂系统除渣后,经精筛系统除去细小塑料、泡沫等轻杂质,浆料再经多圆盘浓缩机、热分散、盘磨后送入长纤维储浆塔,长纤维送造纸用作芯、底浆。
(2)木浆生产工艺流程
木浆板从浆板库用叉车运送至碎解制浆车间,通过链板式输送机送入间歇式或连续式立式水力碎浆机碎解成浆,碎解后的浆料通过高浓除砂器除去泥砂等杂质,再进行疏解磨浆,处理后的浆送贮浆池贮存,配料成浆后,泵送至造纸车间面层配浆槽。
(3)箱板纸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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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制浆车间送来的OCC(废纸)中纤和木浆送至面浆混合浆池配浆,经调浓后送至面层纸机浆池。由面层上浆泵浆送至机外白水槽冲浆稀释后再送面浆除砂系统,良浆经冲浆泵冲浆后送面层网前压力筛,压力筛良浆经流浆箱喷射上网成形。
由制浆车间送来的OCC(废纸)短纤维及长纤维送至芯层和底层配浆系统,经配浆、调浓、冲浆后分别经过芯层网前筛和底层网前筛后送入芯、底层流浆箱喷射上网成形。
面、芯、底网浆料脱水成形、复合后送入纸机压榨部,经压榨部进一步脱水后,通过前烘缸干燥、表面施胶、后烘缸干燥、压光机后,再送至水平卷纸机卷取,卷纸机下来的纸卷,经复卷机分切复卷后,加工成卷筒纸,卷筒纸经称重、打包后由链板输送机送至成品仓库。
纸机各部分的损纸分别在各自的损纸池或水力碎浆机中碎解后,经泵送至损纸塔和卸料塔,损纸塔满后就送卸料塔。损纸塔损纸经损纸浓缩机浓缩后,再经损纸筛处理,良浆送底层配浆池配浆,尾渣送碎浆卸料浆塔。
2、瓦楞纸工艺流程
(1)瓦楞纸制浆工艺流程
废纸从原料堆场用叉车运送至碎浆车间,通过链板式输送机送进水力碎浆机,碎解后的浆料进入两段高浓除砂器(一段连续排渣,二段间歇排渣),两段高浓除砂器之间设置排砂罐,靠重力除去大块石子、铁器等,二段高浓除砂器除去小的砂子、石子、铁钉等杂质,良浆送入卸料浆塔。
卸料浆塔的浆料被送入粗筛系统,粗筛系统采用三段。经粗筛工段处理后,浆料送至中浓除砂系统,经除砂后的浆料送至分级筛,分级出来的短纤维送入多圆盘浓缩机,浓缩后的浆料被送入储浆塔储存,分级筛分出的长纤维再经精筛系统,精筛良浆经多圆盘浓缩后再经盘磨打浆,然后送入储浆塔。
(2)瓦楞纸生产工艺流程
储浆塔浆料经调浓至 3.5% 后,与损纸浆、回收浆按一定比例送至配浆池,在配浆池混合、调浓至 3.0% 后,浆料送至抄前池,然后浆料经机外白水槽冲浆后,泵入网前压力筛,压力筛良浆送入纸机流浆箱上网。浆料上网后,经两叠网成型部脱水成型,再经两道大辊压榨与靴压进一步脱水,通过前烘干燥、表面施胶、后干燥后,再送至水平卷纸机卷取,卷纸机下来的纸卷,经复卷机分切复卷后,加工成卷筒纸,卷筒纸经称重、打包后由链板输送机送至成品仓库。
纸机各部分的损纸分别在各自的损纸池或水力碎浆机中碎解后,经泵送至损纸塔。损纸塔损纸经损纸浓缩机浓缩后,再经一段损纸筛处理,一段损纸筛尾渣经疏解机疏解后送至二段损纸筛,二段损纸筛良浆与一段损纸筛良浆一起送配浆池配浆。二段损纸筛尾渣送碎浆卸料浆塔。
(四)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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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与采购管理流程,通过《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规章,对采购计划、供应商准入、合同审核、质检入库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原材料供应及时稳定。采购部依据年度销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统一安排采购,并根据不同物料供需特点采取差异化采购策略与结算方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纸和玉米淀粉,能源主要为煤炭、工业固废及电力。废纸主要由邻近资源回收公司供应,煤炭则向国内大型煤炭企业直接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供应渠道可靠,保障能力充足。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瓦楞纸、箱板纸采用以销定产、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依靠自有厂房、生产设备及人员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需求及库存情况灵活安排计划,兼顾定制化与常规产品库存,以提升交货效率。通过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质量稳定与效率提升。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推进设备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动力车间统筹蒸汽和电力供应,保障生产活动平稳运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其中客户构成以直接客户为主,贸易商客户为辅。对于直接客户,公司通过业务人员主动开发、客户资信审核、准入审批等流程建立合作,签订销售合同后按订单组织生产与销售。对于贸易商客户,公司采用买断式销售,产品交付验收后即完成风险转移,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公司销售网络主要覆盖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地区,客户群体稳定,合作年限较长,集中度较低。
(五)报告期内业绩变化及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6,563.38 万元,同比增长 7.26%;实现营业利润 18,778.39 万元,同比增长 4.98%;实现利润总额 18,529.30 万元,同比增长 2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29.30 万元,同比增长 21.22%。报告期内销售原纸 105.5 万吨,同比增长 5.42%。
2024 年受台风“贝碧嘉”影响,公司厂房及仓库被淹,导致库存及生产设备产生损失,生产车间检修及停产 30 多天,产品销量较低,同时 2024 年受台风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发生存货以及停工损失,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2025 年公司生产经营恢复稳定,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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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大类下的“C222 造纸”,具体细分为“C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造纸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被国际上公认为永不衰竭的行业。纸和纸板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数据及行业统计,2025年中国造纸和纸制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186.7亿元,同比下降 2.6%;累计完成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6,405.4万吨,同比增长 2.9%;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443.0亿元,同比下降 13.6%。
2025年在造纸行业整体表现相对低迷的情况下,瓦楞纸和箱板纸包装用纸细分行业展现了较强的发展韧性。作为电商物流、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的重要包装材料,瓦楞纸和箱板纸的需求与宏观经济运行、消费市场活跃度密切相关。2025年,尽管国内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电商行业持续保持稳定增长,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包装需求的释放;同时,食品饮料、家电等行业的产品升级与市场拓展,也对高品质包装用纸提出了更多需求。在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收窄的情况下,包装用纸受益于电商物流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绿色包装替代的发展趋势,保持稳健的市场表现。
更为关键的是,国家反内卷政策的推行,有效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为包装用纸市场的价格稳定提供了政策保障。进入下半年,随着“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购物节的临近,包装用纸需求增加,市场供需关系发生转变,瓦楞纸和箱板纸价格开始逐步上涨。从全年走势来看,上半年受市场竞争激烈、需求相对平淡等因素影响,瓦楞纸和箱板纸价格有所下降;下半年在需求拉动与政策调控的双重作用下,价格持续回升,瓦楞纸和箱板纸市场价格涨幅明显,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相关企业的盈利状况。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概述
2025年是中国造纸行业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深度转型的关键之年,也是行业经历周期性调整后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转折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日益严格的环保政策约束,包装用纸行业呈现出“运行承压、经营分化”的显著特征,绿色低碳转型与市场需求复苏的双重力量正在重塑行业竞争格局。
在行业整体承压的背景下,公司所处瓦楞纸、箱板纸细分市场展现出较强的需求韧性。随着国内消费市场温和复苏,叠加电商物流、绿色包装等终端领域持续增长,包装用纸需求保持稳定。同时,行业供给端呈现积极变化:部分中小落后产能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头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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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规模优势、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及绿色制造能力,逐步构筑起穿越周期的竞争优势。国家“双碳”战略持续深化,对造纸行业的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提出更高要求,也为林平发展这样深耕“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的企业带来结构性机遇。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依托“废纸回收—热电联产—绿色造纸”一体化产业链优势,持续推进精益管理、降本增效,有效应对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产销量稳步提升,毛利率水平保持稳定,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6.66亿元,同比增长 7.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同比增长 21.22%;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7.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39亿元;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30%。公司的生产经营在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1、聚焦主业,夯实发展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聚焦主业发展,不断夯实产业根基与经营底盘,在此基础上同步扎实推进各项募投项目建设,以产能升级、技术升级和结构升级持续增强核心竞争优势与可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布局稳步推进重点募投项目建设,重点包括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及其配套供热工程项目,通过统筹施工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控、落实资金保障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有序推进。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已于2026年3月正式开工运行,随着该项目顺利投产,公司将新增60万吨原纸产能,不仅能够显著提升整体供货能力与市场保供水平,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还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在行业内的规模效应与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经营效益、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也为未来持续盈利和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加强采购管理,成本质量双控制
废纸作为公司核心原材料,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公司时刻关注废纸市场的价格变化。为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建立了常态化市场跟踪机制,通过实时监测行业动态、供需格局等多维度数据开展精准市场分析与趋势预判,并从两方面推进成本管控:一是优化原料结构,结合不同产品工艺要求科学配比废纸与其他原辅材料,在保障产品品质的前提下降低综合成本;二是拓展供应渠道,通过与多家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等方式,提升供应链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2025年,得益于上述精细化管理措施,公司采购工作整体平稳有序,各类原辅材料品质均符合生产标准,供应交期稳定可控,未发生因原材料短缺或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情形,为公司保持经营韧性、实现业绩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3、规范治理结构
公司始终将提升治理效能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以新《公司法》及证监会最新监管政策为导向,构建“制度—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闭环。报告期内,公司紧扣法规变化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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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实际,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与修订,依法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实现治理架构的优化与权责重构,进一步强化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为企业规范运作筑牢制度根基。
4、深化挖潜降耗,聚力提质增效
2025年,公司对二、三车间纸机实施了系统性技术改造,更换了四辊三压等关键设备,并同步开展节能降耗工艺优化。通过采用新式超高真空箱替代原有真空伏辊,减少了高功率透平风机的投入使用,有效降低了单位产品电耗。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引进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加快构建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不断强化节能减排全过程管理,并实施一系列工艺优化与降碳举措,持续推动生产能效稳步提升。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循环经济及一体化生产优势
公司深度践行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围绕“资源—能源—产品”构建了完整的绿色产业链。在原料端,公司以废纸为核心原材料,产品经流通使用后可回收再生,同时食品、印刷等其他领域的纸制品亦可回收用于包装原纸生产,形成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流动,为原料供应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补充,有效保障了上游资源的稳定性。在生产端,公司配套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渣、回收沼气等实施热电联产,发电产生的热蒸汽直接输送至造纸车间烘干部用于纸页烘干,大幅降低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和外购成本,富余蒸汽还可对外销售创造收益。原料的循环再生与能源的综合利用相互协同,不仅构筑了坚实的成本护城河,更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双赢。
(2)生产工艺及设备优势
公司坚持走“绿色智造”与循环经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生产工艺与装备层面构筑了坚实的竞争壁垒。公司原纸生产线中包含宽幅更宽、自动化程度更高的 5600mm 和 6600mm 生产线,关键设备成新率较高,为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及生产效率的不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依托国际先进的 DCS 集散控制系统和智能 MCC 管控一体化系统,公司实现了从制浆到成纸全流程的精准控制与自动化运行,有效确保了产品物理指标的稳定性。同时,公司深度整合资源综合利用链条,配套建设热电联产车间及高标准的污水处理系统,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渣、回收沼气转化为能源,实现厂区废水治理设施的全面升级,通过全流程的资源循环与环保投入,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更实现了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的目标,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绿色智造标杆地位。
(3)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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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基地位居安徽宿州萧县,地处淮海经济区核心位置,是长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域。依托这一战略要地,公司坐拥双重优势:一方面,深度融入“苏、浙、皖、鲁、豫”核心市场圈,销售半径全面覆盖长三角及周边制造业密集区;另一方面,依托安徽作为国家级家电生产基地的产业禀赋,不仅拥有稳定旺盛的包装用纸需求,更享有周边地区(皖北、豫东、鲁西南)丰富的废纸资源与优质煤炭供应,实现了“近市场、近原料”的双重布局。这一独特的区位优势,为公司构筑了稳固的成本护城河与敏捷的市场响应能力。

(4)环保优势
公司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托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先进经验,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在产品源头端,公司主营的瓦楞纸、箱板纸以废纸为唯一纤维原料,产品本身具备绿色环保、循环回收利用的天然属性,是公认的绿色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不产生制浆黑液,废水产生量少,属于典型的能耗低、轻污染的环保型产品,相较于其他包装材料具有明显的环保优势。在环保设施端,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引进行业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00吨的污水处理站及日处理能力20,000吨的EIC高效厌氧反应器,形成了完善的污水自闭循环处理系统。公司采用“预处理+厌氧+好氧”的先进处理工艺,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质各项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纳管排放标准,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在资源循环端,公司通过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浆渣、污泥及回收的沼气用于热电联产锅炉燃烧,实现了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提升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凭借在绿色制造领域的持续深耕,公司先后荣获“安徽省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安徽省绿色工厂”等荣誉,并于2023年3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2022年度“绿色工厂”,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了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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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及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始终将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经过多年积累,培育了一支集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与现代管理于一体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公司坚持“内育外引”相结合的人才策略,一方面通过常态化开展技术攻关与岗位交流,引导员工持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建设学习型、创新型人才梯队;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外部优秀人才,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同时,公司不断完善薪酬激励与职业晋升双通道机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等中长期激励措施,有效保障了核心骨干队伍的稳定性与凝聚力。在管理团队方面,公司核心管理层均拥有十五年以上造纸行业从业经验,对产业周期、技术变革及市场需求有着深刻洞察,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科学务实的战略规划,同时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强化成本控制,为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提供了坚实保障。
(6)规模优势
工业包装用纸行业发挥规模效应才能更加有效的增强盈利能力,属于规模效应明显行业。根据《中国造纸工业2024年度报告》公司箱板纸产量排名全国第九,是中国造纸协会认定的造纸企业产量前30名企业之一,生产规模位于行业前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563.38万元,同比增长 7.26%;实现营业利润18,778.39万元,同比增长 4.98%;实现利润总额18,529.30万元,同比增长 2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9.30万元,同比增长 21.22%。报告期内销售原纸105.5万吨,同比增长 5.4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营业收入 | 2,665,633,801.68 | 2,485,097,760.03 | 7.26 |
| 营业成本 | 2,418,859,130.51 | 2,252,329,486.71 | 7.39 |
| 销售费用 | 9,083,575.23 | 9,231,492.91 | -1.60 |
| 管理费用 | 35,617,032.43 | 34,340,525.27 | 3.72 |
| 财务费用 | 13,380,571.01 | 14,267,970.51 | -6.22 |
| 研发费用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5.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137.75 | 252,939,812.13 | -90.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710,097.25 | -294,574,792.89 | 45.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717,365.37 | -176,239,283.86 | -293.8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原纸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原纸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系本期以票据背书支付工程设备购置款增加,同时下游需求回暖,生产备货量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系本期购建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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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增加 7.26%、7.39%,主营业务详见下表及相关注释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造纸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8.89 | 7.28 | 7.62 | 减少 0.29 |
| 个百分点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原纸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8.89 | 7.28 | 7.62 | 减少 0.29 |
| 个百分点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江苏省 | 1,038,350,737.89 | 949,699,102.43 | 8.54 | 6.65 | 6.57 | 增加 0.07 |
| 个百分点 | ||||||
| 安徽省 | 805,065,511.27 | 739,762,889.36 | 8.11 | 6.86 | 7.25 | 减少 0.33 |
| 个百分点 | ||||||
| 山东省 | 379,467,139.98 | 340,881,448.54 | 10.17 | 29.24 | 30.41 | 减少 0.8 |
| 个百分点 | ||||||
| 河南省 | 190,641,335.26 | 173,387,666.80 | 9.05 | -20.01 | -17.56 | 减少 2.71 |
| 个百分点 | ||||||
| 浙江省 | 157,904,479.65 | 141,349,764.27 | 10.48 | -5.94 | -6.55 | 增加 0.59 |
| 个百分点 | ||||||
| 其他 | 75,077,510.35 | 66,226,005.17 | 11.79 | 82.00 | 80.66 | 增加 0.66 |
| 个百分点 |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8.89 | 7.28 | 7.62 | 减少 0.29 |
| 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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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 原纸 | 万吨 | 107.96 | 105.5 | 4.05 | 5.86 | 5.42 | 151.2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造纸 | 直接材料 | 1,871,740,727.96 | 77.55 | 1,680,451,007.94 | 75.00 | 8.65 | |
| 直接人工 | 36,766,777.95 | 1.52 | 35,050,224.46 | 1.56 | 2.32 | ||
| 制造费用 | 447,000,066.44 | 18.52 | 463,025,528.79 | 20.67 | -5.83 | ||
| 运费 | 55,799,304.22 | 2.41 | 62,020,265.05 | 2.77 | -8.44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原纸 | 直接材料 | 1,871,740,727.96 | 77.55 | 1,680,451,007.94 | 75.00 | 8.65 | |
| 直接人工 | 36,766,777.95 | 1.52 | 35,050,224.46 | 1.56 | 2.32 | ||
| 制造费用 | 447,000,066.44 | 18.52 | 463,025,528.79 | 20.67 | -5.83 | ||
| 运费 | 55,799,304.22 | 2.41 | 62,020,265.05 | 2.77 | -8.4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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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已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534.26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2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8,890.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2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B.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前五名销售客户
前五名供应商
D.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销售客户
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前五名供应商
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单位:元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占营业收入比(%) |
|---|---|---|---|---|
| 销售费用 | 9,083,575.23 | 9,231,492.91 | -1.60 | 0.34 |
| 管理费用 | 35,617,032.43 | 34,340,525.27 | 3.72 | 1.34 |
| 研发费用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5.50 | 3.32 |
| 财务费用 | 13,380,571.01 | 14,267,970.51 | -6.22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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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8,406,062.76 |
|---|---|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88,406,062.7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2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07 |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32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0 |
| 硕士研究生 | 0 |
| 本科 | 0 |
| 专科 | 7 |
| 高中及以下 | 100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7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7 |
| 60岁及以上 | 3 |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 | 变化原因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137.75 | 252,939,812.13 | -90.06 | 主要系本期使用票据支付工程设备款增加,同时生产备货有所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主要系本期筹建在建工程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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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货币资金 | 196,387,916.19 | 7.11 | 301,402,686.12 | 14.08 | -34.84 | 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减少所致 |
| 应收票据 | 49,907,126.00 | 1.81 | 36,718,352.15 | 1.72 | 35.92 | 主要系本期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51,610.14 | 0.23 | 5,090,088.21 | 0.24 | 24.78 | 主要系本期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1,136,805.58 | 0.40 | 6,864,165.00 | 0.32 | 62.25 | 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8,933,412.18 | 0.32 | 98,823.71 | 0.00 | 8,939.75 | 主要系本期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
| 存货 | 212,770,408.48 | 7.70 | 129,815,781.31 | 6.06 | 63.90 |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913,265.44 | 2.39 | 2,300,700.81 | 0.11 | 2,764.92 | 主要系本期期末增值税留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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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金额增加所致 | ||||||
|---|---|---|---|---|---|---|
| 固定资产 | 1,068,824,789.92 | 38.69 | 817,177,053.82 | 38.17 | 30.79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热电联产项目转固定资产所致 |
| 在建工程 | 816,033,042.46 | 29.54 | 314,996,660.56 | 14.71 | 159.06 | 主要系本期60万吨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84,847.44 | 0.84 | 218,516,112.06 | 10.21 | -89.44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 短期借款 | 259,198,569.98 | 9.38 | 90,090,047.23 | 4.21 | 187.71 | 主要系本年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55,351,764.33 | 2.00 | 86,401,627.57 | 4.04 | -35.94 | 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 应付账款 | 313,517,903.71 | 11.35 | 224,612,273.26 | 10.49 | 39.58 | 主要系本期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2,579,193.13 | 0.09 | 6,608,836.54 | 0.31 | -60.97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 应交税费 | 51,201,411.92 | 1.85 | 74,020,536.76 | 3.46 | -30.83 | 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460,329.21 | 0.09 | 9,502,531.90 | 0.44 | -74.11 | 主要系本期应付股利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652,438.11 | 1.58 | 35,601,554.29 | 1.66 | 22.61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325,500,000.00 | 11.78 | 112,400,000.00 | 5.25 | 189.59 | 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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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 ||||||
|---|---|---|---|---|---|---|
| 长期应付款 | 2,971,266.85 | 0.11 | 5,338,213.06 | 0.25 | -44.34 | 主要系本期偿还长期应付款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上年期末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5,351,764.33 | 55,351,764.33 | 保证金受限 | 保证金受限 | 99,507,927.57 | 99,507,927.57 | 保证金受限 | 保证金受限 |
| 应收票据 | 43,317,143.01 | 43,317,143.01 | 已贴现、已背书 | 已贴现、已背书 | 34,742,405.54 | 34,742,405.54 | 已贴现、已背书 | 已贴现、已背书 |
| 固定资产 | 391,054,477.38 | 185,187,289.53 | 借款抵押受限 | 借款抵押受限 | 373,281,194.48 | 205,450,633.94 | 借款抵押受限 | 借款抵押受限 |
| 无形资产 | 85,006,442.03 | 72,570,605.91 | 借款抵押受限 | 借款抵押受限 | 85,006,442.03 | 74,271,032.31 | 借款抵押受限 | 借款抵押受限 |
| 合计 | 574,729,826.75 | 356,426,802.78 | 592,537,969.62 | 413,971,999.36 |
4、 其他说明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格局和趋势”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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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为进一步开拓华东和华中地区市场,公司在广德设立全资子公司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报告期期内该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1,930,418.47 | -8,351,595.57 | 1,511,274.00 | 1,717,985.96 | 32,137,130.43 | |||
| 合计 | 31,930,418.47 | -8,351,595.57 | 1,511,274.00 | 1,717,985.96 | 32,137,130.4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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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投资情况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 | 5,000,000.00 | 4,929,948.74 | 4,749,748.74 | 0.00 | -250,251.26 | -250,251.2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设立 |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在广德新设全资子公司来生产原纸,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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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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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国内造纸企业产能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国内瓦楞纸箱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下游工业及消费品制造业生产基地,珠三角、长三角、渤海湾等地区占据市场主要份额。近年来,随着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中西部制造业工业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带动包括瓦楞纸箱在内的包装行业新建产能向中西部转移。根据中国造纸协会调查统计,2024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约为2,600家,且产能多集中于国内东部地区,纸及纸板产量占全国产量比例为 67.51%;中部地区比例占 19.14%;西部地区占 13.35%。
(2)国内造纸企业众多,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我国造纸企业众多,行业分散,市场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但是拥有较高产能的大型造纸企业较少,产品同质化严重且产能多集中于中低端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内不断地出台及完善造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行业准入门槛提高,生产工艺及技术水平要求不断增加,部分产能小、工艺水平落后的中小造纸企业被整合或被淘汰,造纸企业向集团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2024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量为13,625万吨,行业前五名产量为5,003.92万吨,占2024年总产量的比例为 36.73%,其他造纸企业共计 63.27%,行业前五名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环保政策的日渐趋严,“禁废令”“能耗双控”等政策的实施,环保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造纸行业门槛进一步提高,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2024年中国造纸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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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
面对资源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世界性难题,中国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层面,通过出台产业政策、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合理控制造纸行业发展规模、核算节能减排指标等措施对造纸行业进行引导,造纸行业及瓦楞纸细分行业在节能、环保、土地、安全、规模、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可以预见,造纸行业将进一步加快以节约资源、实现循环发展,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低碳发展;实施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有效控制及开发未来新产品等为目标的转型升级,循环发展将引领造纸工业持续发展,中国将从造纸大国向现代造纸强国转变。
(2)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从国家政策和战略来看,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造纸协会关于造纸工业“十三五”发展的意见》等相关产业政策对造纸行业提出了详细的环保要求和节能、环保、绿色发展方向。
在保障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国家政策、规划提出的新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造纸业集中度过低、企业规模过小、产品同质化、低端化、污染严重、环保措施不力等问题,造纸行业及瓦楞纸细分行业势必进行结构调整,通过关、停、并、转、重组整合等方式,将污染严重的小纸厂淘汰出局,从而将市场份额及节能减排指标留给具有技术和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和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企业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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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24年中国造纸行业产业集中度
数据来源:《中国造纸工业年度报告》,中国造纸协会
近年来,中国造纸行业龙头企业一方面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跨地区兼并整合,造纸企业向集团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产业集中度上,行业前10名造纸企业的产量占同期全国产量的比重已从2015年的 36.67% 增至2024年的 49.39% ,行业前30位的企业产量占同期全国产量比重由2015年的 53.04% 增加至2024年的 74.06% ,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
十二五以来中国不断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已经取得了一些效果,造纸行业及瓦楞纸行业产能还有继续淘汰的空间,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也是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3) 国内瓦楞纸、箱板纸行业向高强度方向发展是一大趋势
随着国内消费不断升级,消费者对造纸和纸制品的需求也会不断升级,行业未来必然会不断向高端化、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在瓦楞纸、箱板纸产品方面,瓦楞纸是一种低定量的薄轻纸,当前中国大多数瓦楞纸生产中小型企业瓦楞纸产品依然停留在低附加值、低产品质量等级的产品类型上,普遍生产中低强度瓦楞纸,而且规模不大。
从市场需求来看,中高强度瓦楞纸需求量较大,低克重高强度瓦楞纸具有优异的产品性能,适用于大多数要求较高的包装产品,低定量、高强度、全规格方向发展是中国瓦楞纸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未来原纸厂商将会不断开发和推广低克重高强度原纸。
(二)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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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长期专注于瓦楞纸、箱板纸等包装用纸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持续深耕包装用纸细分领域,不断巩固市场基础。未来将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关键工艺与新产品的创新突破,稳步推进产能布局优化与规模扩张,持续提升自主研发水平与生产运营效率。通过产品结构升级、成本管控优化、市场渠道拓展等多重举措,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话语权,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包装用纸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秉持“绿色制造、循环经济”的经营理念,坚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研发生产绿色环保包装产品为核心发展方向。积极构建以废纸回收利用为基础的闭环产业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与低碳运营,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通过技术升级与产业协同,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集废纸资源回收、生态化造纸、热电联产、资源循环利用于一体的现代化、集约化、环境友好型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
公司以打造行业一流品牌、树立行业标杆为长远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全面推进清洁化、智能化、高效化生产。通过持续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模式创新,不断夯实内部管理基础,提升运营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实力、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及全产业链布局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稳步实现主业做大做强。力争建设成为管理科学高效、装备先进智能、技术行业领先、信誉口碑优良的现代化造纸企业,持续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与盈利能力,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1、推进募投项目实现产效提升
公司将顺应产业变化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推进“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和“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并提升公司产品及时供应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与业务布局,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2、市场拓展加强品牌建设
公司将持续深化市场布局,在稳固并深耕国内核心市场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好现有优质客户资源,不断深化合作黏性与合作层次。同时,积极加大国内外优质客户的开发与拓展力度,在重点聚焦华东区域市场、持续做深做透区域优势的前提下,稳步开拓华中及其他潜力区域市场,不断完善全国性市场网络布局,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与市场占有率。此外,公司将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系统规划品牌传播与形象塑造,持续提升品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客户认可度,致力于将“林平”品牌打造成为包装造纸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行业知名品牌。
3、技术创新提升研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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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始终坚持以自主研发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完善研发硬件设施与实验条件,引进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同时积极吸纳高素质专业研发人才,充实研发团队力量,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在现有技术积累与研发资源基础上,不断强化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能力,围绕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深耕包装用纸领域技术研究,重点开发高附加值、高性能、前瞻性的新产品,持续优化与丰富现有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深度产学研合作,整合外部优质技术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全面提升公司新品研发速度、技术创新水平与整体技术竞争实力。
4、供应链优化与成本控制
公司将着力构建安全、稳定、高效、可靠的原材料供应体系,通过与核心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建立稳定供货机制等方式,有效保障主要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降低供应中断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原材料市场价格实时监测与分析预警机制,精准把握价格波动趋势,灵活实施采购策略,并结合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在生产运营环节,公司将加强精细化库存管理,优化库存结构,降低库存积压;全面推行精益生产模式,优化生产组织与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物料损耗与资金占用,严控仓储、物流等各项运营成本,持续提升整体运营效益。
5、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将坚持人才强企战略,持续加大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同时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与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员工业务水平与综合素养,构建结构合理、梯队健全的人才队伍。在生产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强化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以常态化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此外,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及全体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激发企业生产活力与发展内生动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与管理支撑。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头部企业凭借规模化、一体化优势,持续抢占市场份额;同时,部分中小纸企为维持生存,采取低价竞销策略,加剧行业同质化竞争,可能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此外,行业内技术创新速度加快,若公司未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产品升级滞后,可能丧失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与技术创新,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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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投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优化成本控制体系,提升成本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影响力与客户粘性,应对行业竞争压力。
2、政策风险
造纸行业受环保、能耗、税收等相关政策影响较大。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进一步收紧环保政策,提高环保排放标准、增加环保投入要求,可能导致公司需额外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设施改造,增加运营成本;若能耗限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可能影响公司生产运营,甚至面临限产、停产风险;税收政策的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调整,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此外,进出口政策、产业调控政策等的变化,也可能对公司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提前布局环保、能耗等方面的升级改造,确保符合政策要求;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政策导向,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优化业务结构,降低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建立政策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
3、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的需求与宏观经济走势、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游印刷、包装、电商、食品等行业需求萎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密切关注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布局高需求、高附加值品类;拓展多元化客户群体,降低单一行业需求波动带来的影响;加强库存管理,优化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产能,减少库存积压。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废纸。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原纸产品的生产经营,已与国内多家废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可靠、来源稳定。公司长期密切跟踪废纸市场价格走势,对价格变动趋势进行前瞻性预判,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库存管理策略,灵活拓展采购渠道。同时,公司持续提升研发能力,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通过技术改进有效抵消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风险来自于员工对于设备的不规范操作、原材料废纸和成品纸的安全仓储、运输车辆的厂区不规范行驶等情形,若上述情况没有按规范执行或处理不当则可能会导致火灾、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等威胁生产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的事件的发生。公司将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与隐患排查,提高生产人员安全意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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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公司管理层组成的两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机制,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力。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公司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持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包括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以及关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等方面管理制度的系统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旨在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方(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员工等)的权利、责任和行为,确保公司有效运行并实现其目标。
(一)股东会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历次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全体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生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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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良好,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内部监督职能。
(三)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以平等机会获得相关信息,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相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将内幕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按照监管要求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备案。
(五)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要求,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取消监事会,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历次会议的程序和决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时任监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规范自身行为、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等方式,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与规范运作。
在资产独立方面,公司合法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确保公司独立支配和使用全部经营资产。
在人员独立方面,公司建立独立的人事管理、薪酬考核与社会保障体系,人员聘任、管理、考核均独立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公司正常人事安排与日常管理,确保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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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独立方面,公司设立独立财务部门,实行独立财务核算、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申报,财务决策与资金管理自主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公司财务运作,确保财务独立。
在机构独立方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行,各部门权责清晰、运作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公司机构设置与内部管理,确保机构独立。
在业务独立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开展经营的能力,业务决策自主、市场化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业务独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无需制定相关解决方案,各项独立性保障工作均已规范落实到位。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治理管控,严格执行独立性相关制度,确保公司长期保持规范、独立运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亦无需采取相关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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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单位:万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 李建设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0 | 2021-12 | 2027-12 | 4,800 | 4,800 | 0 | / | 71.54 | 否 |
| 徐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63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38.45 | 否 |
| 李培凯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34.92 | 否 |
| 何海波 | 董事 | 男 | 62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29.75 | 否 |
| 魏飞 | 监事会主席(已离任) | 男 | 39 | 2021-12 | 2025-08 | 0 | 0 | 0 | / | 17.38 | 否 |
| 董事 | 2025-08 | 2027-12 | 0 | 0 | 0 | / | |||||
| 孙影影 | 监事(已离任) | 女 | 37 | 2021-12 | 2025-08 | 0 | 0 | 0 | / | 5.21 | 否 |
| 职工董事 | 2025-08 | 2027-12 | 0 | 0 | 0 | / | |||||
| 李长云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6.00 | 否 |
| 许家武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5-05 | 2027-12 | 0 | 0 | 0 | / | 3.59 | 否 |
| 陈务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3-03 | 2027-12 | 0 | 0 | 0 | / | 6.00 | 否 |
| 张传忠 | 独立董事(已离任) | 男 | 58 | 2021-12 | 2025-05 | 0 | 0 | 0 | / | 2.42 | 否 |
| 吴正峰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32.29 | 否 |
| 石双喜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46.67 | 否 |
38 / 228
| 姚广伍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44.68 | 否 |
|---|---|---|---|---|---|---|---|---|---|---|---|
| 闫维飞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1-12 | 2027-12 | 0 | 0 | 0 | / | 35.48 | 否 |
| 王善彬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23-06 | 2027-12 | 0 | 0 | 0 | / | 19.7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800 | 4,800 | 0 | / | 394.11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 ||||||||||
| 李建设 | 1992年3月至2001年10月从事个体运输及纸张贸易;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林平有限担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5年8月至9月担任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5年9月至今担任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今,担任北城集社区党支部书记;2021年至今,担任北城集社区居委会主任。 | ||||||||||
| 徐辉 | 1982年7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安徽吴源化工集团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部长、设计室主任、质量保证总工程师、化工机械分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和副总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林平有限任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 李培凯 | 2006年10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安徽虹光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4年7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任副董事长兼财务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25年9月至今担任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何海波 | 1986年10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来安县邵集乡无纺织布厂任采购员;2002年5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任采购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采购经理。 | ||||||||||
| 魏飞 | 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主任助理、厂长助理、八分厂厂长;2014年9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历任综合办经理、安环部经理;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就职于林平发展担任监事会主席、安环部经理;2025年8月至今就职于林平发展担任董事、安环部经理并担任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监事。 | ||||||||||
| 孙影影 | 2015年3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任发货部职员;2021年12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发货部职员;2025年8月至今就职于林平发展担任董事、发货部职员。 | ||||||||||
| 李长云 | 1992年7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宿州地区糖酒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重庆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安徽求是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8年1月至今就职于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业务一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许家武 | 2009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年3月至2021年1月,担任中新网络信息安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担任宁波九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2025年7月,担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陈务平 | 1989年7月至1993年8月就职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任助理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设计院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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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师;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中国海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林产工业设计院设计二所任副所长;2011年1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南京林业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任副教授;2024年12月退休;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 张传忠 | 1987年10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江苏铜山化肥厂任法务专员;2004年4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济南中骏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江苏金华星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1年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21年12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吴正峰 | 1995年6月至2000年7月就职于颍上县六十铺造纸厂历任车间副主任、机修车间主任,技术科长;2000年7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安徽天都纸业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石双喜 | 1999年8月至2003年7月就职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班长、副主任;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山东照东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新密市东盛纸业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白山市琦祥纸业有限公司担任造纸部工程师;2009年2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担任生产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姚广伍 | 1999年6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班长、车间经理、项目部副经理;2008年7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台州森林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河南省龙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闫维飞 | 1998年12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山东王晟煤电集团热电有限公司担任电气检修专工;2005年5月至2009年2月就职于徐州胜阳热电有限公司担任电气专工、检修主任;2009年2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王善彬 | 2007年8月至2013年1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会计;2013年2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林平有限公司任法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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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李建设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11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李建设 | 北城集社区 | 党支部书记 | 2006 | - |
| 北城集社区 | 居委会主任 | 2021 | - | |
| 李长云 | 安徽淮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业务一部经理 | 2008-01 | - |
| 许家武 |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9 | 2025-07 |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5-04 | - | |
|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6-02 | - | |
| 张传忠 | 江苏它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1-02 | - |
| 魏飞 | 萧县浩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12 | |
| 王善彬 | 萧县浩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12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浩功管理、浩林管理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薪酬/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由董事会批准。 |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认为该事项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确定,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董事薪酬/津贴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以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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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第四节“三、(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394.11 万元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定、业绩达标,薪酬按制度正常核发。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无递延支付安排。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无支付追索情况。 |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 张传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 许家武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动 |
| 魏飞 | 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动 |
| 孙影影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工作调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六) 其他
四、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陈务平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李建设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徐辉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李培凯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何海波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魏飞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 孙影影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 李长云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许家武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 陈务平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张传忠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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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8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 其他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 审计委员会 | 李长云、何海波、许家武(补选)、张传忠(离任) |
| 提名委员会 | 陈务平、徐辉、李长云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许家武(补选)、李长云、李培凯、张传忠(离任) |
| 战略委员会 | 李建设、陈务平、李长云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年3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审计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何海波回避,其他委员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其他议案。 |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发布之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2025年5月26日 |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审计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 |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发布之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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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表的议案》 | 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何海波回避,其他委员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其他议案。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 2025年8月16日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全体委员就提交的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发布之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2025年9月21日 |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审计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发布之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年3月28日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就提交的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年5月7日 | 《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提名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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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 年 3 月 28 日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李培凯回避,其他委员一致通过该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其他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 2025 年 3 月 28 日 |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战略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 年 5 月 26 日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 全体委员就提交的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5 年 6 月 24 日 | 《关于签订<供地类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战略委员会就提交的议案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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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了相关意见,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37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3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767 |
| 销售人员 | 37 |
| 技术人员 | 107 |
| 财务人员 | 13 |
| 行政人员 | 71 |
| 其他人员 | 42 |
| 合计 | 1,037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44 |
| 大学专科学历 | 138 |
| 中专及以下 | 855 |
| 合计 | 1,037 |
(二) 薪酬政策
为支撑公司战略及业务可持续性快速发展,以及组织经营绩效目标的达成,公司持续梳理优化现有薪酬福利体系,结合短期、中期、长期的激励工具,激发员工潜能,不断提升薪酬竞争力,确保对优秀人才吸引和保留,提升公司的组织能力。2025年,公司对标外部市场数据,以行业薪酬水平为参照,对薪酬体系进行了全面回顾,进一步巩固薪酬竞争力水平,增强人才吸引力和保留力;为推动激励能够更精准地触达员工层面,设计即时激励的多项福利内容,持续迭代促进业务增长的多元化激励机制,将公司业绩与员工利益紧密联结,促进关注公司高效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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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培训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优秀的人才是公司得以持续创新的动力和源泉。公司秉持长期发展人才为宗旨,积极搭建和培养人才梯队,完善人才学习发展体系,优化培训管理流程及系统,建设内外部学习发展生态系统,以满足组织能力建设的人才培养需求。
2025年,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发展需求,结合人才管理体系诊断,构建理清与业务同频的公司人才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后续人才管理体系,明确人才管理的关键举措。针对公司核心管理层,开展了系列领导力课程培训,有效提升管理者的各项管理技能,驱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2025年,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培训数字化管理。迭代内外训流程、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深化通用课程开发与应用,筛选并培养内训师,提升课程交付质量,不断提升核心人才培养实效。通过这系列举措着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员工发展提供高效平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四) 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3800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61.2 |
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报告期内,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其中针对中期分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现金分红的监督职能、取消监事会及其审议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的职能等事项作出修订和进一步明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20元(含税)。公司目前总股本75,414,800股,以此为测算,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757,176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23%。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 是 □ 否 |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 是 □ 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 是 □ 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 是 □ 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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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2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6,757,176.00 |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5,292,960.76 |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5.23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6,757,176.00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5.23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上市,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其他说明: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其他激励措施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实施完成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员工持股平台浩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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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报告期内,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了相应薪酬。
十、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合理的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与公司日常管理相结合,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意识,优化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核查、分析和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十一、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并对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运作以及企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协调、帮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2025年8月22日,公司设立子公司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目前该子公司尚未开始实际经营。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十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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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1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宿州环保局) |
| https://sthjj.ahsz.gov.cn/ztzl/fzxc/196307361.html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贯彻绿色环保经营理念
公司在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绿色清洁制造等方面持续优化,积极贯彻绿色环保经营理念。在循环经济方面,公司采用废纸为原材料,制造出具有良好抗压度、耐破度和耐折度的瓦楞纸、箱板纸提供给下游包装纸箱企业生产绿色环保的瓦楞包装纸箱。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相关环保制度,对各类潜在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与防范,确保各项污染物的排放与处理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在绿色清洁制造方面,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产线,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
2、响应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政策
公司在创造效益的同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工作。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给周边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也将促进当地循环经济产业朝着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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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业扶贫方面,为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效应,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脱贫工作开展,安徽省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来促进贫困户脱贫。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实施社会扶贫的相关要求,主动参与“千企帮千村”活动。
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周边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相应的配套行业的就业机会。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要高于当地人均工资,能够有效的帮助当地贫困户脱离贫困状态。
除了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人员就业外,公司还通过带动废纸收购行业、提供运输服务机会等方式带领村民致富,为周围村民脱贫及防止返贫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具体说明
公司在创造效益的同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助力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工作。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给周边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这也将促进当地循环经济产业朝着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1、产业扶贫
为充分发挥产业扶贫效应,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脱贫工作开展,安徽省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来促进贫困户脱贫。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实施社会扶贫的相关要求,主动参与“千企帮千村”活动。
2、创造就业岗位
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周边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相应的配套行业的就业机会。除了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人员就业外,公司还通过带动废纸收购行业、提供运输服务机会等方式带领村民致富,为周围村民脱贫及防止返贫奠定扎实的经济基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十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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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1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股 5%以上股东民基投资 | 注 2 | 2025 年 5 月 | 是 | 上市后 12 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直接股东浩腾投资 | 注 3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 4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取消监事会前监事彭珍珍 | 注 5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间接股东且同为董事或高管的亲属许晓红 | 注 6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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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限售 | 间接股东且同为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的亲属尤允良承诺 | 注 7 | 2025 年 5 月 | 是 | 注 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分红 | 林平发展 | 注 8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9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10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 11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 5%以上股东民基投资 | 注 12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13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持股 5%以上股东民基投资 | 注 14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直接股东浩腾投资 | 注 15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林平发展 | 注 16 | 2025 年 5 月 | 是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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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17 | 2025 年 5 月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 18 | 2025 年 5 月 | 是 | 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林平发展 | 注 19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20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21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 22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林平发展 | 注 23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24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取消监事会在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 25 | 2025 年 5 月 | 否 | 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浩腾投资 | 注 26 | 2025 年 5 月 | 是 | 上市后 36 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民基投资、浩腾投资、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 | 注 27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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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 28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29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林平发展 | 注 30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 | 注 31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 32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直接股东浩腾投资 | 注 33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持股 5%以上股东民基投资 | 注 34 | 2025 年 5 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或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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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人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将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人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本承诺函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为准。
注2、持股 5%以上的股东民基投资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林平发展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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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公司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公司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承诺函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为准。
注 3:浩腾投资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或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5)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企业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企业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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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徐辉、李培凯、何海波、吴正峰、石双喜、姚广伍、闫维飞、魏飞、孙影影、王善彬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或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人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在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人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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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取消监事会前的在任监事彭珍珍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人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人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6、间接股东且同为董事或高管的亲属许晓红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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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或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配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其就任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人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在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人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配偶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7、间接股东且同为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的亲属尤允良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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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本人配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配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其任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3)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本人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承诺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本人未按期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交给公司的有关收益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配偶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8、公司针对上市后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中确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3、如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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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先生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开发任何与林平发展所生产、开发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林平发展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林平发展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不在任何与林平发展所生产产品或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法人或组织中担任任何职务。
2、对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如有),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林平发展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人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林平发展形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本人同意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及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如有)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如与林平发展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林平发展,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林平发展。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林平发展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林平发展拓展后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如出现与林平发展拓展后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将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及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5、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获得的利益及权益将归林平发展所有,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林平发展造成的全部损失。
6、本承诺函自本人出具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注 10、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的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控制地位促使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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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和/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五、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六、本人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
注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人保证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资金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二、本人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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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四、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和/或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
五、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六、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注 12、民基投资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及避免与林平发展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林平发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以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相同或相似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确保其公允性、合理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已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
三、林平发展股东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林平发展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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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林平发展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将依照林平发展公司章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林平发展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林平发展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林平发展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林平发展进行关联交易而给林平发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持有林平发展5%以上股份之日止。”
注 1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先生关于持股及减持计划作如下承诺:
1、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资金使用计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减持数量及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减持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4)减持期限: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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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3、本人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人应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人违规减持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若本人未按期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或薪酬。
注14、民基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1、在林平发展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资金使用计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所持林平发展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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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数量及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少于本公司所持林平发展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林平发展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减持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4)减持期限: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本公司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林平发展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3、本公司依法依规减持林平发展股份时,将提前通知林平发展并由林平发展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林平发展股份低于 5% 时除外。
4、本公司减持林平发展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林平发展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林平发展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林平发展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林平发展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林平发展所有,并赔偿由此给林平发展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应自接到林平发展董事会通知本公司违规减持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林平发展,并赔偿由此给林平发展造成的损失;若本公司未按期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林平发展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林平发展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林平发展的违规减持所得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注15、浩腾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
(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1、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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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将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资金使用计划等各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本企业应自接到公司董事会通知本企业违规减持事项之日起20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若本企业未按期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或未赔偿有关损失,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和应赔偿的有关损失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注16、林平发展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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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公司未按照稳定公司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公司违反承诺未及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额以《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公司最大回购金额为限。
注 1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4、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承诺未及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额以《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人最大回购金额为限。
注 1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人将极力敦促公司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4、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公司有权暂停发放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应付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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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启动条件触发后,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承诺未及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额以《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人最大回购金额为限。
注 19、林平发展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情形的,本公司将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回购自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的股票,但回购股票范围不包括:(1)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2)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证券公司因包销买入的股票;(3)投资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公司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后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如在证券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回购价格高于前款规定的价格的,则以承诺的价格回购,并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制定回购方案、审议、公告等程序。
(3)如发生需要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的情形,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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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的,公司将在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承诺;因本公司不履行承诺造成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先生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本人确认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情形,且本人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本人将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回购自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回购时仍然持有的股票,但回购股票范围不包括:(1)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2)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证券公司因包销买入的股票;(3)投资者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公司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后买入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基准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如在证券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回购价格高于前款规定的价格的,则以承诺的价格回购,并按照《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或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制定回购方案、审议等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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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及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2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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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3、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次发行上市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注2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如《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次发行上市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在公司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赔偿前,本人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25、董事、取消监事会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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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次发行上市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公司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2)公司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3)公司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 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4)上述承诺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公司股份;
(5)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7、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避免占用资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为本人/本企业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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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5)代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实质导致公司资金被占用的行为。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止。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本企业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先生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督促林平发展完善社保、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
2、本人知悉林平发展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为全部员工足额缴纳/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未以员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为员工足额缴纳/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保公积金相关事宜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倘若未来有关机关要求林平发展补缴/追缴社会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或林平发展需就该等事项缴纳任何滞纳金和/或罚款等费用,本人将为林平发展作出弥偿,以确保林平发展不会因该等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在承担前述补偿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林平发展行使追索权。
注2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就其未办理个人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承诺如下:
(1)关于未办理个人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之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设就其未办理个人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如未来因历史上本人通过绿色纸业境内投资未办理个人外汇登记事宜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该等损失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以确保林平发展不会因该等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在承担前述损失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林平发展行使追索权。
(2)关于历史沿革中股东以实物出资的承诺函
李建设先生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以实物出资事项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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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悉林平发展自设立至今,3次股东以实物出资的情形中,存在2次实物出资未依法履行评估程序,不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该等出资瑕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本人以货币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置换历史上股东的实物出资,该等置换已完成。
本人承诺,如未来因上述历史上实物出资瑕疵导致林平发展遭受损失,该等损失将由本人承担,以确保林平发展不会因该等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在承担前述损失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林平发展行使追索权。
注30、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若本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偿,本公司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公司将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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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若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人在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注 32、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若本人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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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人在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及其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注 33、浩腾投资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若本企业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企业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企业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企业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企业在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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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企业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企业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企业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注 34、民基投资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若本公司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若本公司违反的相关公开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公司在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导致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赔偿,本公司因违反相关公开承诺而所得收益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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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本公司将通过公司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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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情况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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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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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现聘任 |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作武、张小勇、陈文广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朱作武4年、张小勇4年、陈文广4年 |
| 名称 | |
| --- |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财务顾问 | |
| 保荐人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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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8月5日,萧县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与浙江华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被告华章公司返还原告林平公司款项31,700,483.58元;
(2)被告华章公司赔偿原告林平公司损失1,802,462.59元。
2025年5月13日萧县人民发院作出(2024)皖1322民初58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浙江华章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9,955,408.58元;
(2)驳回原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次诉讼双方已于2025年签署《和解协议》,双方已撤回诉讼。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三) 其他说明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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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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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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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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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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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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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J⁵) | 3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J⁵) | 20,65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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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李建设 | 0 | 4,800 | 84.86% | 4,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萧县民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656.11200 | 11.6% | 656.11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00 | 3.54% | 2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持股 5% 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李建设 | 4,800 | 2029-2-1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 2 | 萧县民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56.11 | 2027-2-11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 3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2029-2-1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建设担任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注:上述“可上市交易时间”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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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
| 姓名 | 李建设 |
|---|---|
| 国籍 | 中国薪酬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2、自然人
| 姓名 | 李建设 |
|---|---|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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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诉讼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
| 萧县民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王四方 | 2006年11月09日 | 91341322795074360B | 10,000.00 |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经营性投资、预算外政府性基金担保;土地开发业务;自有不动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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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广告设计、制作、
发布;停车场经
营。 |
| --- | --- | --- | --- | --- | --- |
| 情况说明 | 无 | | | |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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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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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林平发展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林平发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 (一) [收入确认] | |
| 事项描述:林平发展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向国内客户销售瓦楞和箱板原纸产品,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和营业收入的披露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及“五、(三十二)”。由于营业收入是林平发展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直接影响林平发展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水平,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所以我们将收入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并测试林平发展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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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发票、收款凭证等证据,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 选取样本,对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报告期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余额;
(5) 就报告期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实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 结合市场行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林平发展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
| --- | --- |
| (二)[废纸采购] | |
| 事项描述:废纸作为林平发展的重要原材料,其采购成本为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确定废纸采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针对废纸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并测试林平发展与废纸采购、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2) 对报告期记录的采购交易选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供应商工商资料、过磅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证据,核实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3) 选取样本,对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本年度采购金额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4) 结合林平发展生产、销售、存货结存情况,分析废纸和原纸投入产出情况,判断报告期采购数量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林平发展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林平发展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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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林平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林平发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林平发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林平发展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林平发展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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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作武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文广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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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6,387,916.19 | 301,402,686.1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49,907,126.00 | 36,718,352.15 |
| 应收账款 | 七、5 | 180,456,319.89 | 184,042,162.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351,610.14 | 5,090,088.21 |
| 预付款项 | 七、8 | 11,136,805.58 | 6,864,165.0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933,412.18 | 98,823.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212,770,408.48 | 129,815,781.3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5,913,265.44 | 2,300,700.81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1,856,863.90 | 666,332,759.8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2,137,130.43 | 31,930,418.4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68,824,789.92 | 817,177,053.82 |
| 在建工程 | 七、22 | 816,033,042.46 | 314,996,660.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七、26 | 90,533,502.13 | 91,969,978.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100 / 2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3,084,847.44 | 218,516,112.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0,613,312.38 | 1,474,590,223.41 | |
| 资产总计 | 2,762,470,176.28 | 2,140,922,983.2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9,198,569.98 | 90,090,047.2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5,351,764.33 | 86,401,627.57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13,517,903.71 | 224,612,273.26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79,193.13 | 6,608,836.5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6,366,201.74 | 24,565,530.16 |
| 应交税费 | 七、40 | 51,201,411.92 | 74,020,536.76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60,329.21 | 9,502,531.9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4,465,344.14 | 69,640,716.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3,652,438.11 | 35,601,554.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8,793,156.27 | 621,043,653.77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25,500,000.00 | 112,4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971,266.85 | 5,338,213.0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6,508,250.04 | 68,33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4,979,516.89 | 186,068,213.06 | |
| 负债合计 | 1,223,772,673.16 | 807,111,866.8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101 / 228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6,561,100.00 | 56,561,1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40,263,520.48 | 722,388,080.48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351,595.57 | -10,069,581.53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280,550.00 | 28,280,55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21,943,928.21 | 536,650,967.4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8,697,503.12 | 1,333,811,116.40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8,697,503.12 | 1,333,811,116.4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62,470,176.28 | 2,140,922,983.23 |
公司负责人:李建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培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培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96,207,967.45 | 301,402,686.1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9,907,126.00 | 36,718,352.15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80,456,319.89 | 184,042,162.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51,610.14 | 5,090,088.21 | |
| 预付款项 | 11,136,805.58 | 6,864,165.00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354,412.18 | 98,823.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212,770,408.48 | 129,815,781.31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913,265.44 | 2,300,700.81 |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7,097,915.16 | 666,332,759.8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102 / 228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000,000.00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137,130.43 | 31,930,418.47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068,824,789.92 | 817,177,053.82 | |
| 在建工程 | 816,033,042.46 | 314,996,660.56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90,533,502.13 | 91,969,978.50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84,847.44 | 218,516,112.06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5,613,312.38 | 1,474,590,223.41 | |
| 资产总计 | 2,762,711,227.54 | 2,140,922,983.2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59,198,569.98 | 90,090,047.23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55,351,764.33 | 86,401,627.57 | |
| 应付账款 | 313,517,903.71 | 224,612,273.26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2,579,193.13 | 6,608,836.5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366,201.74 | 24,565,530.16 | |
| 应交税费 | 51,201,411.92 | 74,020,536.76 | |
| 其他应付款 | 2,460,129.21 | 9,502,531.90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465,344.14 | 69,640,716.06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652,438.11 | 35,601,554.29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8,792,956.27 | 621,043,653.77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25,500,000.00 | 112,4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2,971,266.85 | 5,338,213.06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66,508,250.04 | 68,330,0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3 / 22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4,979,516.89 | 186,068,213.06 | |
|---|---|---|---|
| 负债合计 | 1,223,772,473.16 | 807,111,866.83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6,561,100.00 | 56,561,1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740,263,520.48 | 722,388,080.48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8,351,595.57 | -10,069,581.53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8,280,550.00 | 28,280,550.00 | |
| 未分配利润 | 722,185,179.47 | 536,650,967.4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8,938,754.38 | 1,333,811,116.40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62,711,227.54 | 2,140,922,983.23 |
公司负责人:李建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培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培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12月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665,633,801.68 | 2,485,097,760.03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665,633,801.68 | 2,485,097,760.03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88,010,767.94 | 2,413,243,177.3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18,859,130.51 | 2,252,329,486.7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664,396.00 | 19,276,538.64 |
| 销售费用 | 七、63 | 9,083,575.23 | 9,231,492.91 |
| 管理费用 | 七、64 | 35,617,032.43 | 34,340,525.27 |
| 研发费用 | 七、65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380,571.01 | 14,267,970.5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78,266.30 | 17,908,187.65 | |
| 利息收入 | 2,941,698.52 | 3,849,475.69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8,379,592.74 | 109,222,794.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104 / 228
| 投资收益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66,859.46 | -1,445,168.7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33,639.70 | -757,354.0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81,813.88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783,941.20 | 178,874,854.0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51,824.48 | 63,816.2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642,804.92 | 26,082,222.6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5 / 22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7,010,946.72 157,334,155.5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7,010,946.72 157,334,155.5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28 2.7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28 2.70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65,633,801.68 | 2,485,097,760.03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418,859,130.51 | 2,252,329,486.71 |
| 税金及附加 | 22,664,396.00 | 19,276,538.64 | |
| 销售费用 | 9,083,575.23 | 9,231,492.91 | |
| 管理费用 | 35,617,032.43 | 34,340,525.27 | |
| 研发费用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
| 财务费用 | 13,380,319.75 | 14,267,970.5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78,266.30 | 17,908,187.65 | |
| 利息收入 | 2,941,669.78 | 3,849,475.69 | |
| 加:其他收益 | 108,379,592.74 | 109,222,794.1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5,859.46 | -1,445,168.73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3,639.70 | -757,354.0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81,813.88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8,025,192.46 | 178,874,854.0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51,824.48 | 63,816.2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42,804.92 | 26,082,222.6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5,534,212.02 | 152,856,447.6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534,212.02 | 152,856,447.61 |
106 / 22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534,212.02 | 152,856,447.61 |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17,985.96 | 4,477,707.89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7,252,197.98 | 157,334,155.50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2.70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8 | 2.70 |
2025年1—12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43,096,546.00 | 2,486,793,066.52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07 / 228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777,805.11 | 89,400,913.7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229,516.55 | 81,187,716.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6,103,867.66 | 2,657,381,696.9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25,922,596.28 | 2,048,979,358.08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344,348.64 | 75,237,236.0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2,294,534.85 | 197,766,583.0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6,390,250.14 | 82,458,70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20,951,729.91 | 2,404,441,884.8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137.75 | 252,939,812.1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1,274.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1,274.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2,221,371.25 | 294,574,792.8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221,371.25 | 294,574,792.8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710,097.25 | -294,574,792.8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08 / 228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1,488,140.00 | 192,4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1,488,140.00 | 192,4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910,000.00 | 350,46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741,056.96 | 18,179,283.86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19,717.6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770,774.63 | 368,639,283.8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717,365.37 | -176,239,283.8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012.56 | 326,791.4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58,606.69 | -217,547,473.2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894,758.55 | 419,442,231.7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036,151.86 | 201,894,758.55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43,096,546.00 | 2,486,793,066.52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777,805.11 | 89,400,913.79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29,287.81 | 81,187,716.6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6,103,638.92 | 2,657,381,696.9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25,922,596.28 | 2,048,979,358.08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344,348.64 | 75,237,236.0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2,294,534.85 | 197,766,583.05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389,970.14 | 82,458,707.6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5,951,449.91 | 2,404,441,884.8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52,189.01 | 252,939,812.1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11,274.00 |
109 / 22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1,274.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2,221,371.25 | 294,574,792.8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7,401,371.25 | 294,574,792.89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890,097.25 | -294,574,792.89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1,488,140.00 | 192,4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1,488,140.00 | 192,4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910,000.00 | 350,46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741,056.96 | 18,179,283.86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9,717.6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770,774.63 | 368,639,283.8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717,365.37 | -176,239,283.8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012.56 | 326,791.4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038,555.43 | -217,547,473.20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894,758.55 | 419,442,231.75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856,203.12 | 201,894,758.55 |
110 / 22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
| 三、本 | 17,875,440.00 | 1,717,985.96 | 185,292,960.76 | 204,886,386.72 |
111 / 228
| 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7,985.96 | 185,292,960.76 | 187,010,946.72 | 187,010,946.7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 股份支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112 / 228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 其他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 |
113 / 228
| 部结转 |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114 / 228
| 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61,100.00 | 740,263,520.48 | -8,351,595.57 | 28,280,550.00 | 721,943,928.21 | 1,538,697,503.12 | 1,538,697,503.12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 | 56,561,100.00 | 704,454,032.48 | -14,547,289.42 | 28,280,550.00 | 383,794,519.84 | 1,158,542,912.90 | 1,158,542,912.90 |
115 / 228
| 额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561,100.00 | 704,454,032.48 | -14,547,289.42 | 28,280,550.00 | 383,794,519.84 | 1,158,542,912.9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34,048.00 | 4,477,707.89 | 152,856,447.61 | 175,268,203.5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77,707.89 | 152,856,447.61 | 157,334,155.5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934,048.00 | 17,934,048.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116 / 228
| 者投入资本 |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934,048.00 | 17,934,048.00 | 17,934,048.00 | ||||||||||||
| 4. 其他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余 |
117 / 228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1,333,811,116.40 |
118 / 22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875,440.00 | 1,717,985.96 | 185,534,212.02 | 205,127,637.9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7,985.96 | 185,534,212.02 | 187,252,197.9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875,440.00 | 17,875,440.00 |
119 / 228
| 4. 其他 | |||||||||||
|---|---|---|---|---|---|---|---|---|---|---|---|
| (三) 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 其他 | |||||||||||
| (四)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 其他 | |||||||||||
| (五) 专项储备 | |||||||||||
| 1. 本期提取 | |||||||||||
| 2. 本期使用 | |||||||||||
| (六) 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61,100.00 | 740,263,520.48 | -8,351,595.57 | 28,280,550.00 | 722,185,179.47 | 1,538,938,754.38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 | 永 | 其 |
120 / 228
| 先股 | 续债 | 他 | :库存股 | 储备 |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6,561,100.00 | 704,454,032.48 | -14,547,289.42 | 28,280,550.00 | 383,794,519.84 | 1,158,542,912.9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561,100.00 | 704,454,032.48 | -14,547,289.42 | 28,280,550.00 | 383,794,519.84 | 1,158,542,912.9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34,048.00 | 4,477,707.89 | 152,856,447.61 | 175,268,203.5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77,707.89 | 152,856,447.61 | 157,334,155.5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934,048.00 | 17,934,048.00 | |||||||||
| 1. 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934,048.00 | 17,934,048.00 | |||||||||
| 4. 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 提取盈余公 |
121 / 228
| 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6,561,100.00 | 722,388,080.48 | -10,069,581.53 | 28,280,550.00 | 536,650,967.45 | 1,333,811,1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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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于2021年12月经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李建设、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取得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第9134132273497286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类。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656.11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乡北城村。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瓦楞和箱板原纸的制造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建设。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3 / 228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笔应收款项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笔应收款项核销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笔预付款项金额超过税前利润 3%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往来款项 | 单笔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往来款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总资产 0.5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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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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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i.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ii.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iii.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iv.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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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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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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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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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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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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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银行 |
注:信用风险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考虑计提坏账准备,经过测试,本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②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计提比例(%) |
|---|---|---|
| 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上述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5.00%。 |
| 组合2: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12、应收票据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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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相关会计政策请参见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3、应收账款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4、应收款项融资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5、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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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存货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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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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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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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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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9.50-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8 |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及配套工程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设备 | (1)相关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备已完整完毕;(2)相关生产线、设备经调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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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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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油气资产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0.00% | 法定使用权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研发耗材、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研发耗材主要指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的相关材料和耗用的能源费用,相关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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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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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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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 ☑ 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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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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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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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原纸销售
A、公司送货上门: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并按约定送货上门,客户收到货物后签收,公司取得客户签收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B、客户自提: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客户按约定上门提货,客户提取货物后签收,公司取得客户签收的收货凭据时确认收入。
(2)热电联产生产的蒸汽销售
公司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公司每月根据经双方确认的输送至客户的蒸汽量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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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合同成本
3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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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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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六)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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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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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一)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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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三、(二十四)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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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42、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注1)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 |
| 企业所得税(注2)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0%、15% |
注1:本公司造纸销售收入按照销售额的 13% 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本公司销售蒸汽按照销售额的 9% 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
注2:本公司按 15% 的税率计缴所得税;子公司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按 20% 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司从事该文件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司销售原纸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50% 政策。
根据财税【2023】43号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2025年度享受该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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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
A、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 税率计缴。
B、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税[2008]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公司2025年度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纸制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 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库存现金 | 7,735.00 | 56.00 |
| 银行存款 | 141,028,416.86 | 201,894,702.55 |
| 其他货币资金 | 55,351,764.33 | 99,507,927.57 |
| 合计 | 196,387,916.19 | 301,402,686.12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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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衍生金融资产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49,907,126.00 | 36,718,352.15 |
| 合计 | 49,907,126.00 | 36,718,352.1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43,317,143.01 | |
| 合计 | 43,317,143.0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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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89,750,979.62 | 193,453,061.95 |
| 1年以内小计 | 189,750,979.62 | 193,453,061.95 |
| 1至2年 | 78,458.14 | 317,841.27 |
| 2至3年 | 260,245.49 | 14,961.28 |
| 3年以上 | 44,461.69 | 40,434.12 |
| 合计 | 190,134,144.94 | 193,826,298.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134,144.94 | 100.00 | 9,677,825.05 | 5.09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100.00 | 9,784,136.11 | 5.05 | 184,042,162.51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90,134,144.94 | 100.00 | 9,677,825.05 | 5.09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100.00 | 9,784,136.11 | 5.05 | 184,042,162.51 |
| 合计 | 190,134,144.94 | / | 9,677,825.05 | /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 | 9,784,136.11 | / | 184,042,16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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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189,750,979.62 | 9,487,548.98 | 5.00 |
| 1 至 2 年 | 78,458.14 | 15,691.63 | 20.00 |
| 2 至 3 年 | 260,245.49 | 130,122.75 | 50.00 |
| 3 年以上 | 44,461.69 | 44,461.69 | 100.00 |
| 合计 | 190,134,144.94 | 9,677,82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784,136.11 | -98,118.88 | 8,192.18 | 9,677,825.05 | ||
| 合计 | 9,784,136.11 | -98,118.88 | 8,192.18 | 9,677,825.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192.1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7 / 228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21,219,158.65 | 21,219,158.65 | 11.16 | 1,060,957.93 | |
| 第二名 | 19,113,599.26 | 19,113,599.26 | 10.05 | 955,679.96 | |
| 第三名 | 14,101,834.82 | 14,101,834.82 | 7.42 | 705,091.74 | |
| 第四名 | 8,228,843.56 | 8,228,843.56 | 4.33 | 411,442.18 | |
| 第五名 | 5,862,648.58 | 5,862,648.58 | 3.08 | 293,132.43 | |
| 合计 | 68,526,084.87 | 68,526,084.87 | 36.04 | 3,426,304.24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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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收票据 | 6,351,610.14 | 5,090,088.21 |
| 合计 | 6,351,610.14 | 5,090,088.2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应收票据 | 101,580,046.18 | |
| 合计 | 101,580,046.1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159 / 22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 应收票据 | 5,090,088.21 | 269,436,697.69 | 268,175,175.76 | 6,351,610.14 | ||
| 合计 | 5,090,088.21 | 269,436,697.69 | 268,175,175.76 | 6,351,610.14 |
(8). 其他说明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60 / 228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第一名 | 2,266,189.51 | 20.35 |
| 第二名 | 1,762,912.44 | 15.83 |
| 第三名 | 1,500,000.00 | 13.47 |
| 第四名 | 1,389,933.82 | 12.48 |
| 第五名 | 853,361.56 | 7.66 |
| 合计 | 7,772,397.33 | 69.79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应收款 | 8,933,412.18 | 98,823.71 |
| 合计 | 8,933,412.18 | 98,823.71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2). 重要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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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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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9,403,591.77 | 103,124.96 |
| 1年以内小计 | 9,403,591.77 | 103,124.96 |
| 1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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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9,073,591.77 | |
| 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330,000.00 | 104,024.96 |
| 合计 | 9,403,591.77 | 104,024.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201.25 | 5,201.25 | ||
| 本期计提 | 464,978.34 | 464,978.34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470,179.59 | 470,179.5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说明: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201.25 | 464,978.34 | 470,179.59 | |||
| 合计 | 5,201.25 | 464,978.34 | 470,179.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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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3.17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250,000.00 |
|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3,862,600.00 | 41.08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193,130.00 |
| 陈金刚 | 330,000.00 | 3.51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16,500.00 |
| 海关保证金实扣待结算款 | 180,991.77 | 1.92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9,049.5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 30,000.00 | 0.32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1,500.00 |
| 合计 | 9,403,591.77 | 100.00 | / | / | 470,179.5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11,392,461.22 | 861,978.21 | 110,530,483.01 | 95,502,161.75 | 3,797,328.81 | 91,704,832.94 |
165 / 228
| 在途物资 | 1,585,225.96 | 1,585,225.96 | 355,377.91 | 355,377.91 | ||
|---|---|---|---|---|---|---|
| 库存商品 | 99,272,190.62 | 635,408.08 | 98,636,782.54 | 36,263,699.99 | 71,347.03 | 36,192,352.96 |
| 发出商品 | 2,017,916.97 | 2,017,916.97 | 1,563,217.50 | 1,563,217.50 | ||
| 合计 | 214,267,794.77 | 1,497,386.29 | 212,770,408.48 | 133,684,457.15 | 3,868,675.84 | 129,815,781.31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3,797,328.81 | 2,935,350.60 | 861,978.21 | |||
| 库存商品 | 71,347.03 | 633,639.70 | 69,578.65 | 635,408.08 | ||
| 合计 | 3,868,675.84 | 633,639.70 | 3,004,929.25 | 1,497,386.2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166 / 2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9,080,435.26 | 2,300,700.81 |
| 待转承销费用 | 36,832,830.18 | |
| 合计 | 65,913,265.44 | 2,300,700.81 |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7 / 228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168 / 22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9 / 228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务 | 按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930,418.47 | 1,511,274.00 | -1,717,985.96 | 32,137,130.43 | 8,351,595.57 | |||||
| 合计 | 31,930,418.47 | 1,511,274.00 | -1,717,985.96 | 32,137,130.43 | 8,351,595.57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70 / 228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固定资产 | 1,068,824,789.92 | 817,177,053.82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1,068,824,789.92 | 817,177,053.82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交通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34,704,601.12 | 1,005,004,300.49 | 6,831,905.07 | 484,592.50 | 1,447,025,399.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365,836.02 | 336,340,770.40 | 1,911,840.73 | 380,618,447.15 | |
| (1) 购置 | 3,521,238.95 | 1,911,840.73 | 5,433,079.68 | ||
| (2) 在建工程转入 | 42,365,836.02 | 332,819,531.45 | 375,185,367.47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77,777.86 | 994,672.57 | 14,072,450.43 | ||
| (1) 处置或报废 | 13,077,777.86 | 994,672.57 | 14,072,450.43 | ||
| 4.期末余额 | 477,070,437.14 | 1,328,267,293.03 | 7,749,073.23 | 484,592.50 | 1,813,571,395.9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52,251,588.47 | 473,969,109.81 | 3,209,319.59 | 418,327.49 | 629,848,345.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83,420.50 | 104,850,397.59 | 742,158.17 | 25,221.24 | 127,301,197.50 |
| (1) 计提 | 21,683,420.50 | 104,850,397.59 | 742,158.17 | 25,221.24 | 127,301,197.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206,074.68 | 196,862.20 | 12,402,936.88 | ||
| (1) 处置或报废 | 12,206,074.68 | 196,862.20 | 12,402,936.88 |
171 / 228
| 4.期末余额 | 173,935,008.97 | 566,613,432.72 | 3,754,615.56 | 443,548.73 | 744,746,605.9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3,135,428.17 | 761,653,860.31 | 3,994,457.67 | 41,043.77 | 1,068,824,789.9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2,453,012.65 | 531,035,190.68 | 3,622,585.48 | 66,265.01 | 817,177,053.8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 浆渣资源综合利用2×135t/h高温高压循环锅炉自备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厂房 | 32,005,763.84 | 正在办理中 |
| 办公楼扩建项目 | 10,137,098.46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172 / 22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在建工程 | 816,033,042.46 | 314,996,660.56 |
| 合计 | 816,033,042.46 | 314,996,660.56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浆渣资源综合利用2×135t/h高温高压循环锅炉自备热电联产项目 | 224,029,253.22 | 224,029,253.22 | ||||
| 热电联产2×180t/h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期项目 | 67,259,378.06 | 67,259,378.06 | ||||
| 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 | 812,147,630.47 | 812,147,630.47 | 18,985,280.76 | 18,985,280.76 | ||
| 其他零星工程 | 3,885,411.99 | 3,885,411.99 | 4,722,748.52 | 4,722,748.52 | ||
| 合计 | 816,033,042.46 | 816,033,042.46 | 314,996,660.56 | 314,996,660.5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173 / 228
| 浆渣资源综合利用 2×135t/h 高温高压循环锅炉自备热电联产项目 | 250,9
40,00
0.00 | 224,0
29,25
3.22 | 61,432,
437.46 | 285,461,69
0.68 | | | 113.76 | 已完工 | | | | 自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热电联产 2×180t/h 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期项目 | 72,00
0,000.
00 | 67,25
9,378
.06 | 3,930,1
08.12 | 71,189,486.
18 | | | 98.87 | 已完工 | | | | 自筹 |
| 年产 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二期) | 879,8
00,00
0.00 | 18,98
5,280
.76 | 793,16
2,349.7
1 | | | 812,14
7,630.
47 | 92.31 | 建设中 | 6,946,
353.96 | 6,946,
353.96 | 3.70 | 自筹+银行贷款 |
| 合计 | | 310,2
73,91
2.04 | 858,52
4,895.2
9 | 356,651,17
6.86 | | 812,14
7,630.
47 | / | / | 6,946,
353.96 | 6,946,
353.9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174 / 228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5,054,290.26 | 105,054,290.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7,131.00 | 667,131.00 |
| (1) 购置 | 667,131.00 | 667,131.00 |
| (2) 内部研发 | ||
| (3) 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05,721,421.26 | 105,721,421.26 |
| 二、累计摊销 |
175 / 228
| 1.期初余额 | 13,084,311.76 | 13,084,311.7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3,607.37 | 2,103,607.37 |
| (1) 计提 | 2,103,607.37 | 2,103,607.3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5,187,919.13 | 15,187,919.1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533,502.13 | 90,533,502.1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969,978.50 | 91,969,978.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2). 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176 / 228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177 / 228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房屋、设备款 | 23,084,847.44 | 23,084,847.44 | 218,516,112.06 | 218,516,112.06 | ||
| 合计 | 23,084,847.44 | 23,084,847.44 | 218,516,112.06 | 218,516,112.06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5,351,764.33 | 55,351,764.33 | 保证金受限 | 99,507,927.57 | 99,507,927.57 | 保证金受限 | ||
| 应收票据 | 43,317,143.01 | 43,317,143.01 | 已贴现、已背书 | 34,742,405.54 | 34,742,405.54 | 已贴现、已背书 | ||
| 固定资产 | 391,054,477.38 | 185,187,289.53 | 借款抵押受限 | 373,281,194.48 | 205,450,633.94 | 借款抵押受限 | ||
| 无形资产 | 85,006,442.03 | 72,570,605.91 | 借款抵押受限 | 85,006,442.03 | 74,271,032.31 | 借款抵押受限 | ||
| 合计 | 574,729,826.75 | 356,426,802.78 | / | / | 592,537,969.62 | 413,971,999.36 | / | /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
| 抵押+保证借款 | 218,978,140.00 | 9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20,429.98 | 90,047.23 |
| 合计 | 259,198,569.98 | 90,090,047.2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178 / 228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351,764.33 | 86,401,627.57 |
| 合计 | 55,351,764.33 | 86,401,627.5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材料款 | 100,784,165.84 | 115,992,477.98 |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63,986,470.93 | 88,570,330.05 |
| 应付运费及其他款项 | 48,747,266.94 | 20,049,465.23 |
| 合计 | 313,517,903.71 | 224,612,273.26 |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179 / 228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预收原纸销售款 | 2,579,193.13 | 6,608,836.54 |
| 合计 | 2,579,193.13 | 6,608,836.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24,565,530.16 | 81,668,362.18 | 79,867,690.60 | 26,366,201.7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476,658.04 | 6,476,658.04 | ||
| 三、辞退福利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24,565,530.16 | 88,145,020.22 | 86,344,348.64 | 26,366,201.74 |
180 / 228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991,969.28 | 73,756,549.04 | 73,914,464.73 | 17,834,053.59 |
| 二、职工福利费 | 1,325,111.91 | 1,325,111.9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478,625.07 | 3,478,625.07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21,323.51 | 2,921,323.51 | ||
| 工伤保险费 | 557,301.56 | 557,301.56 | ||
| 四、住房公积金 | 886,192.00 | 886,192.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73,560.88 | 2,221,884.16 | 263,296.89 | 8,532,148.15 |
| 合计 | 24,565,530.16 | 81,668,362.18 | 79,867,690.60 | 26,366,201.7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6,280,351.68 | 6,280,351.68 | ||
| 2、失业保险费 | 196,306.36 | 196,306.36 | ||
| 合计 | 6,476,658.04 | 6,476,658.04 |
40、应交税费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18,133,572.71 | |
| 个人所得税 | 13,100,000.00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5,932.09 | 659,331.66 |
| 教育费附加 | 447,559.25 | 395,599.0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8,372.83 | 263,732.67 |
| 残保金 | 3,282,416.22 | 2,902,416.22 |
| 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 6,850,783.39 | 5,235,795.05 |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 29,737,178.53 | 25,202,822.65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9,259,032.74 | 7,720,107.40 |
| 印花税 | 231,809.10 | 365,315.29 |
| 其他 | 348,327.77 | 41,844.11 |
| 合计 | 51,201,411.92 | 74,020,536.76 |
181 / 228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688,359.38 | |
| 其他应付款 | 2,460,329.21 | 2,814,172.52 |
| 合计 | 2,460,329.21 | 9,502,531.90 |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普通股股利 | 6,688,359.38 | |
| 合计 | 6,688,359.3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保证金 | 1,260,000.00 | 1,460,000.00 |
| 报销款及其他 | 1,200,329.21 | 1,354,172.52 |
| 合计 | 2,460,329.21 | 2,814,172.5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182 / 228
42、持有待售负债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1,594,914.72 | 67,104,798.62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70,429.42 | 2,535,917.44 |
| 合计 | 74,465,344.14 | 69,640,716.06 |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待转销项税额 | 335,295.10 | 859,148.75 |
| 未终止确认的低信用等级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43,317,143.01 | 34,742,405.54 |
| 合计 | 43,652,438.11 | 35,601,554.29 |
183 / 228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184 / 228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抵押+保证借款 | 325,500,000.00 | 112,400,000.00 |
| 合计 | 325,500,000.00 | 112,4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185 / 228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186 / 228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长期应付款 | 2,971,266.85 | 5,338,213.06 |
| 合计 | 2,971,266.85 | 5,338,213.06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68,330,000.00 | 1,821,749.96 | 66,508,250.0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 |
| 合计 | 68,330,000.00 | 1,821,749.96 | 66,508,250.04 | / |
187 / 228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56,561,100.00 | 56,561,1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55、资本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86,760,928.48 | 439,560.00 | 687,200,488.4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35,627,152.00 | 17,435,880.00 | 53,063,032.00 | |
| 合计 | 722,388,080.48 | 17,875,440.00 | 740,263,520.4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度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7,435,880.00 元。
2、本年度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39,560.00 元。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188 / 22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69,581.53 | 1,717,985.96 | 1,717,985.96 | -8,351,595.5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069,581.53 | 1,717,985.96 | 1,717,985.96 | -8,351,595.57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069,581.53 | 1,717,985.96 | 1,717,985.96 | -8,351,595.5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89 / 228
| 法定盈余公积 | 28,280,550.00 | 28,280,550.00 | ||
|---|---|---|---|---|
| 合计 | 28,280,550.00 | 28,280,55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6,650,967.45 | 383,794,519.84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一)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36,650,967.45 | 383,794,519.84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21,943,928.21 | 536,650,967.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2,466,953,342.57 | 2,240,547,026.24 |
| 其他业务 | 19,127,087.29 | 7,552,253.94 | 18,144,417.46 | 11,782,460.47 |
| 合计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2,485,097,760.03 | 2,252,329,486.7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 合同分类 | 本期金额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其中:造纸销售收入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 其他 | 19,127,087.29 | 7,552,253.94 | 19,127,087.29 | 7,552,253.94 |
190 / 22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 合计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639,527.49 | 8,255,314.02 |
| 教育费附加 | 5,783,716.47 | 4,953,188.41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55,810.99 | 3,302,125.60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624,464.86 | 1,679,902.20 |
| 印花税 | 801,228.90 | 746,928.49 |
| 其他 | 959,647.29 | 339,079.92 |
| 合计 | 22,664,396.00 | 19,276,538.64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7,026,554.63 | 6,925,712.27 |
| 股份支付费用 | 673,992.00 | 644,688.00 |
| 业务费及其他 | 1,383,028.60 | 1,661,092.64 |
| 合计 | 9,083,575.23 | 9,231,492.91 |
191 / 228
64、管理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3,252,529.15 | 12,127,987.82 |
| 折旧与摊销费 | 6,134,651.74 | 5,890,710.30 |
| 股份支付费用 | 7,511,592.00 | 8,019,528.00 |
| 中介机构费 | 938,635.39 | 2,593,371.55 |
| 业务招待费 | 2,389,829.63 | 2,066,652.05 |
| 厂区综合维护费 | 2,266,539.37 | 1,560,282.75 |
| 差旅费 | 636,118.72 | 504,998.93 |
| 其他 | 2,487,136.43 | 1,576,993.87 |
| 合计 | 35,617,032.43 | 34,340,525.27 |
65、研发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研发耗材 | 73,178,390.94 | 70,158,652.99 |
| 职工薪酬 | 10,479,687.44 | 9,532,099.25 |
| 折旧费用 | 2,335,288.38 | 1,879,307.09 |
| 股份支付费用 | 2,412,696.00 | 2,227,104.00 |
| 合计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66、财务费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费用 | 15,578,266.30 | 17,908,187.65 |
| 减:利息收入 | 2,941,698.52 | 3,849,475.69 |
| 汇兑损益 | 653,872.17 | -326,791.42 |
| 手续费及其他 | 90,131.06 | 536,049.97 |
| 合计 | 13,380,571.01 | 14,267,970.51 |
67、其他收益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政府补助 | 100,599,555.07 | 102,233,879.71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7,748,269.08 | 6,938,149.82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1,768.59 | 50,764.61 |
192 / 228
| 合计 | 108,379,592.74 | 109,222,794.14 |
|---|---|---|
68、投资收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8,118.88 | 1,475,012.4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64,978.34 | -29,843.75 |
| 合计 | 366,859.46 | 1,445,168.73 |
72、资产减值损失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33,639.70 | 757,354.04 |
| 合计 | 633,639.70 | 757,354.04 |
73、资产处置收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781,813.88 | 2,781,813.88 | |
| 合计 | 2,781,813.88 | 2,781,813.88 |
193 / 228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违约赔偿收入及其他 | 1,151,824.48 | 63,816.21 | 1,151,824.48 |
| 合计 | 1,151,824.48 | 63,816.21 | 1,151,824.48 |
75、营业外支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50,000.00 | 10,000.00 |
| 非常损失 | 24,585,183.83 |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8,675.00 | ||
| 赔偿支出和其他 | 3,632,804.92 | 1,278,363.80 | 3,632,804.92 |
| 合计 | 3,642,804.92 | 26,082,222.63 | 3,642,804.92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 / 22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政府补助收入 | 15,000,000.00 | 74,864,965.92 |
| 存款利息收入 | 2,941,698.52 | 3,849,475.69 |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1,287,818.03 | 2,473,275.04 |
| 合计 | 19,229,516.55 | 81,187,716.6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研发费用 | 73,178,390.94 | 70,158,652.99 |
| 业务招待费 | 2,389,829.63 | 2,066,652.05 |
| 销售业务费 | 1,383,028.60 | 1,661,092.64 |
| 厂区综合维护费 | 2,266,539.37 | 1,560,282.75 |
| 中介服务费 | 938,635.39 | 2,593,371.55 |
| 差旅费 | 636,118.72 | 504,998.93 |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15,597,707.49 | 3,913,656.76 |
| 合计 | 96,390,250.14 | 82,458,707.6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支付长期应付款 | 3,119,717.67 | |
| 合计 | 3,119,717.6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195 / 228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本金) | 90,000,000.00 | 278,988,140.00 | 110,010,000.00 | 258,978,140.00 | ||
|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 | 179,300,000.00 | 282,500,000.00 | 66,900,000.00 | 394,900,000.00 | ||
| 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874,130.50 | 1,087,283.44 | 3,119,717.67 | 5,841,696.27 | ||
|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利息) | 294,845.85 | 2,415,344.70 | 294,845.85 | 2,415,344.70 | ||
| 合计 | 277,468,976.35 | 561,488,140.00 | 3,502,628.14 | 180,324,563.52 | - | 662,135,180.97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85,292,960.76 | 152,856,447.61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66,859.46 | 1,445,168.73 |
| 信用减值损失 | 633,639.70 | 757,354.0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7,301,197.50 | 111,691,456.95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103,607.37 | 1,845,770.0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81,813.88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7,936.91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6,232,138.47 | 17,581,396.23 |
196 / 22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588,266.87 | 4,266,250.0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1,638,300.58 | -143,968,334.70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354,675.82 | 86,842,318.28 |
| 其他 | 17,875,440.00 | 17,934,048.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52,137.75 | 252,939,812.13 |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1,036,151.86 | 201,894,758.55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01,894,758.55 | 419,442,231.7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58,606.69 | -217,547,473.2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141,036,151.86 | 201,894,758.55 |
| 其中:库存现金 | 7,735.00 | 56.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1,028,416.86 | 201,894,702.55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036,151.86 | 201,894,758.55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97 / 228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 信用证保证金 | 22,700,000.00 | 使用受限 | |
| 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 | 55,351,764.33 | 76,807,927.57 | 使用受限 |
| 合计 | 55,351,764.33 | 99,507,927.57 | /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39,983.44 | 7.0288 | 281,035.6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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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10,479,687.44 | 9,532,099.25 |
| 耗用材料 | 73,178,390.94 | 70,158,652.99 |
| 折旧摊销 | 2,335,288.38 | 1,879,307.09 |
| 股份支付费用 | 2,412,696.00 | 2,227,104.00 |
| 合计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8,406,062.76 | 83,797,163.3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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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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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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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 直接 | 间接 | ||||||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安徽省广德市 | 5,000,000 | 安徽省广德市 | 造纸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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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68,330,000.00 | 1,821,749.96 | 66,508,250.04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
| 合计 | 68,330,000.00 | 1,821,749.96 | 66,508,250.0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与资产相关 | 1,821,749.96 | 668,000.00 |
| 与收益相关 | 98,777,805.11 | 101,565,879.71 |
| 合计 | 100,599,555.07 | 102,233,879.71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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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了解评估。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主要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短期借款 | 263,420,211.27 | 263,420,211.27 | 259,198,569.98 | |||
| 应付 | 55,351,764.33 | 55,351,764.33 | 55,351,76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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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313,517,903.71 | 313,517,903.71 | 313,517,903.7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380,395.17 | 84,380,395.17 | 74,465,344.14 | |||
| 长期借款 | 125,968,041.10 | 48,900,464.48 | 180,427,629.01 | 355,296,134.59 | 325,500,000.00 | |
| 合计 | 716,670,274.48 | 125,968,041.10 | 48,900,464.48 | 180,427,629.01 | 1,071,966,409.07 | 1,028,033,582.16 |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短期借款 | 93,133,880.56 | 93,133,880.56 | 90,090,047.23 | |||
| 应付票据 | 86,401,627.57 | 86,401,627.57 | 86,401,627.57 | |||
| 应付账款 | 224,612,273.26 | 224,612,273.26 | 224,612,273.2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611,448.27 | 74,611,448.27 | 69,640,716.06 | |||
| 长期借款 | 70,809,710.69 | 17,528,650.00 | 29,035,558.33 | 117,373,919.02 | 112,400,000.00 | |
| 合计 | 478,759,229.66 | 70,809,710.69 | 17,528,650.00 | 29,035,558.33 | 596,133,148.68 | 583,144,664.12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05 / 228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期末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金额不重大,因此公司承担的汇率风险不重大。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 背书 | 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 | 64,984,684.99 | 终止确认 | 由于商业承兑汇票、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信用等级不高,已背书的票 |
| 43,317,143.01 | 未终止确认 |
206 / 228
| 据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在票据到期兑付之前不终止确认。 | ||||
|---|---|---|---|---|
| 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 | 261,449,336.12 | 终止确认 | 由于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较高,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 保理 | 应收账款 | 1,380,000.00 | 终止确认 | 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371,131,164.12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 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64,984,684.99 | |
| 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 | 261,449,336.12 | ||
| 应收账款 | 保理 | 1,380,000.00 | |
| 合计 | / | 327,814,021.11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的类型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
| 非高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已背书未到期 | 43,317,143.01 | 43,317,143.01 |
| 合计 | / | 43,317,143.01 | 43,317,1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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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应收款项融资 | 6,351,610.14 | 6,351,610.14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137,130.43 | 32,137,130.43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8,488,740.57 | 38,488,740.57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208 / 228
| 负债 |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其公允价值系依据资产负债表日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确定。
(2)、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接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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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不再详细披露。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建设,李建设直接持有公司 84.86% 的股权,并通过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35% 的股权。李建设通过直接持股并作为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88.40%。李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 萧县光民能源有限公司 | 持有本公司 11.6%股权的股东控制的企业 |
| 共青城浩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 8.95%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 宿州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成立的企业 |
| 魏飞 | 公司董事 |
210 / 228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 宿州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945,445.4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莆县光民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蒸汽 | 10,452,634.42 | 13,909,353.2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211 / 22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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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适用 ☐ 不适用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
| 李建设 | 2,000 万元 | 2025/1/2 | 2030/1/1 | 否 | |
| 李建设 | 2,000 万元 | 2025/4/23 | 2029/7/6 | 否 | |
| 李建设 | 13,000 万元 | 2025/12/29 | 2029/12/29 | 否 | |
| 李建设 | 9,600 万元 | 2023/5/16 | 2029/6/20 | 否 | |
| 李建设 | 5,000 万元 | 2024/11/7 | 2029/6/5 | 否 | |
| 李建设 | 10,000 万元 | 2022/6/23 | 2032/6/20 | 否 | |
| 李建设 | 3,250 万元 | 2024/1/30 | 2029/1/29 | 否 | |
| 李建设 | 1,990 万元 | 2024/3/7 | 2029/3/6 | 否 | |
| 李建设 | 20,000 万元 | 2024/12/6 | 2035/10/21 | 否 | |
| 李建设 | 57,318 万元 | 2025/2/17 | 2030/2/16 | 否 | |
| 李建设 | 8,000 万元 | 2024/8/30 | 2029/6/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94.11 | 365.35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13 / 228
| 应收账款 | 莆县光民能源有限公司 | 941,005.00 | 47,050.25 | 1,509,830.00 | 75,491.50 |
|---|---|---|---|---|---|
| 其他应收款 | 魏飞 | 15,000.00 | 750.00 |
(2). 应付项目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其他应付款 | 魏飞 | 200 | |
| 其他应付款 | 李建设 | 259,979.86 |
(3). 其他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 明细情况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核心管理人员 | 9,000.00 | 439,560.00 | 9,000.00 | 439,560.00 | 9,000.00 | 439,560.00 | ||
| 合计 | 9,000.00 | 439,560.00 | 9,000.00 | 439,560.00 | 9,000.00 | 439,560.00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4,430,552.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17,875,440.00 | ||
| 合计 | 17,875,440.00 |
其他说明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无。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财产抵押情况如下:
公司以机器设备为抵押取得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49,988,140.00元,其中抵押的机器设备原值81,558,825.89元,净值为28,818,157.87元。
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取得的银行长期借款为281,5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53,400,000.00元,其中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309,495,651.49元,净值为156,369,131.66元;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为85,006,442.03,净值为72,570,605.91元。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支行以44,377,764.33元作为保证金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4,377,764.33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以10,974,000.00元为保证金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0,974,000.00元。
215 / 228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19号文《关于同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53,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178,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084,857.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3,298.9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853,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05,239,598.93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29号)批准,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A股总股本为7,541.4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847.3403万股股票已于2026年2月1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林平发展”,证券代码为“603284”。
2、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6,757,176.00 |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7,541.4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46,757,176.00元。
3、销售退回
216 / 228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17 / 228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189,750,979.62 | 193,453,061.95 |
| 1年以内小计 | 189,750,979.62 | 193,453,061.95 |
| 1至2年 | 78,458.14 | 317,841.27 |
| 2至3年 | 260,245.49 | 14,961.28 |
| 3年以上 | 44,461.69 | 40,434.12 |
| 合计 | 190,134,144.94 | 193,826,298.6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134,144.94 | 100.00 | 9,677,825.05 | 5.09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100.00 | 9,784,136.11 | 5.05 | 184,042,162.51 |
| 其中: |
218 / 2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134,144.94 | 100.00 | 9,677,825.05 | 5.09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100.00 | 9,784,136.11 | 5.05 | 184,042,162.51 |
|---|---|---|---|---|---|---|---|---|---|---|
| 其中: | ||||||||||
| 合计 | 190,134,144.94 | / | 9,677,825.05 | / | 180,456,319.89 | 193,826,298.62 | / | 9,784,136.11 | / | 184,042,162.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89,750,979.62 | 9,487,548.98 | 5.00 |
| 1至2年 | 78,458.14 | 15,691.63 | 20.00 |
| 2至3年 | 260,245.49 | 130,122.75 | 50.00 |
| 3年以上 | 44,461.69 | 44,461.69 | 100.00 |
| 合计 | 190,134,144.94 | 9,677,82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219 / 228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8,192.1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21,219,158.65 | 21,219,158.65 | 11.16 | 1,060,957.93 | |
| 第二名 | 19,113,599.26 | 19,113,599.26 | 10.05 | 955,679.96 | |
| 第三名 | 14,101,834.82 | 14,101,834.82 | 7.42 | 705,091.74 | |
| 第四名 | 8,228,843.56 | 8,228,843.56 | 4.33 | 411,442.18 | |
| 第五名 | 5,862,648.58 | 5,862,648.58 | 3.08 | 293,132.43 | |
| 合计 | 68,526,084.87 | 68,526,084.87 | 36.04 | 3,426,304.24 |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应收款 | 4,354,412.18 | 98,823.71 |
| 合计 | 4,354,412.18 | 98,823.71 |
220 / 228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2). 重要逾期利息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221 / 22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核销说明:
222 / 228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1年以内(含1年) | 4,583,591.77 | 103,124.96 |
| 1年以内小计 | 4,583,591.77 | 103,124.96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900.00 |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4,583,591.77 | 104,024.9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4,073,591.77 | |
| 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330,000.00 | 104,024.96 |
| 应收合并关联方款项 | 180,000.00 | |
| 合计 | 4,583,591.77 | 104,024.9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5,201.25 | 5,201.25 | ||
| 本期计提 | 223,978.34 | 223,978.34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29,179.59 | 229,179.5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223 / 22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3,862,600.00 | 84.27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193,130.00 |
| 陈金刚 | 330,000.00 | 7.20 | 应收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1年以内 | 16,500.00 |
| 海关保证金实扣待结算款 | 180,991.77 | 3.95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9,049.59 |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180,000.00 | 3.93 | 应收合并关联方款项 | 1年以内 | 9,000.0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 30,000.00 | 0.65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款项 | 1年以内 | 1,500.00 |
| 合计 | 4,583,591.77 | 100.00 | / | / | 229,179.5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224 / 228
3、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林平循环科技发展(广德)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2,466,953,342.57 | 2,240,547,026.24 |
| 其他业务 | 19,127,087.29 | 7,552,253.94 | 18,144,417.46 | 11,782,460.47 |
| 合计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2,485,097,760.03 | 2,252,329,486.7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225 / 228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造纸销售收入 | 2,646,506,714.39 | 2,411,306,876.57 |
| 其他 | 19,127,087.29 | 7,552,253.94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 合计 | 2,665,633,801.68 | 2,418,859,130.51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81,813.8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821,749.9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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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0,980.4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39,560.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6,673,023.40 |
注 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本年度确认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费用 439,560.00 元。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27 / 228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0 | 3.28 | 3.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4 | 2.98 | 2.9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4、其他
董事长:李建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4月17日
修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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