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nhui Heli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Mar 22, 2010

56986_rns_2010-03-22_a6bbb442-1a0c-4837-9ae6-b1e5054a530c.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中国 证监会〔2009〕3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本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授权,向股东或媒体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 开披露过的相关信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 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证券部的年 报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相关数据及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等)。由于上述工作及年报 编写和报送等环节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公司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1

2、通报批评;

  •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其他形式。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执行。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 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