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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Heli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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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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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在过去的一年中,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表意见,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董事会 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参加了 公司 2020 年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李晓玲,女,1958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安徽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研 究生导师。历任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 安徽大学财务处处 长、商学院院长。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安徽省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注册会计师与评估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务。兼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张圣亮,男,1964 年 12 月生,硕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 1990 年 9 月河 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工作;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河南师范大学财经系工 作; 1999年7月至12月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工作; 1999年12月至今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工作 (04 年开始担任 MBA/MPA 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09年1月开始担任 MBA 中心主任)。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罗守生, 男, 1957 年生, 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曾参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秘手册》编写工作,并荣获证券时报"百佳董秘"、"优秀董秘", 中国证券报"金牛最佳董秘", 新财富"金牌董秘", 中国"董秘勋章"等荣誉。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信国际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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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任职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几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 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并发表自己的意见。2020 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 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 东大会 的次数 |
是否出席 年度股东 大会 |
|---|---|---|---|---|---|---|---|---|
| 李晓玲 | 6 | 2 | 0 | 否 | 是 | |||
| 张圣亮 | 6 | 5 | 2 | 否 | 是 | |||
| 罗守生 | 6 | 6 | 2 | 0 | 否 | 是 |
我们在出席董事会时对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讲行了充分审阅和讨论, 对公司 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均达成了认可, 没有对有关议案提 出异议的情况, 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现场考察、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除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实地考察、公司调研外,我们还与公 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与联系,通过地方媒体、网站 和其他相关媒介、资讯来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运行情况。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我们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动态及重点关注事项情况。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夕,公司能够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传递与沟通相关信息, 为我们正确判断、独立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2020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3月13日,在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相关董事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同意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 于为公司产品融资租赁销售提供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 事关于为公司产品融资租赁销售提供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关于事 前认可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额度的书面意见》。
3、2020年11月30日,在公司九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上,我们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装载机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损失财务核销的独 立意见》。
4、2020年12月31日, 在公司九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上, 我们发表了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装载机业务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损失财务核销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书面意见》。
(二) 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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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和目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有利 于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和资源的高效配置,避免了大面 全的重复建设。公司 2020年目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 联董事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回避了表决, 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 算价格合理。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2020年,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符合要求, 没有发生 违规担保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 执行, 制订的薪酬制度、激励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 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 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 业资格, 该所会计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能够严格依照《企业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并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财务咨 询、管理建议等服务。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能够对利润分配充分发表意见,能够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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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 公司无对外承诺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明确信息披露工 作的标准和职责,规定各项信息披露的业务流程,信息披露渠道通畅。2020年,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了定期报告、相关重大事项临时公告。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完成内控体系建 设、试运行及评价工作,并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实施。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审计结论。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书面意见》、《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对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书面意见》、《关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情况的汇总报告》、《关于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意见》、《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总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了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等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 范运作,无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5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 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 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作用,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促进 公司优化治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
李晓玲 一个儿 张圣
罗守生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