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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LI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8

Apr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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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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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 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现将监事会2017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 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 年3 月2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与控股子公 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关于<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2 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推进公司清洁能源技术改造建设的议案》、《关于聘请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 年4 月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 年7 月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 投资设立控股合资公司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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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8 月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 年8 月21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重大业务决策、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 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能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运行,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201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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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相互间关联交易, 因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已作抵销。

(四)员工持股计划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第2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越南平阳省新加坡工业园投资设立控股合资公司安利(越南) 富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ANLI (VIETNAM) FREECODE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开展生态功能性人造革、合成革和聚氨酯复合材料业务。控股合资公司 计划投资总额 2205 万美元,注册资本 500 万美元,安利股份投资占比 60%。监事会 认为:公司在越南投资设立控股合资公司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产能及海外战略布局,有效整合投资各方的优势资源, 提高公司业务开展的效率和有效性,增强国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为 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对 公司未来收入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充分利用好公司资 金,获取更好收益,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互为对方部分融资 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控制在董事会授权最高额度范围内,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担保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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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部分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之外,公司无对其他对外 担保行为。

(七)关于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报告真实、全面、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 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 1、监督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拓展工作思路,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 要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

  •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

  • 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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