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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LI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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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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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晓玲女士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 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维护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 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所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
|---|---|---|---|---|---|---|
| 李晓玲 | 4 | 3 | 1 | 0 | 0 | 否 |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 日期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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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届九次董事会 | 2020 年4月15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公司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第2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情况和事项。 |
|---|---|---|---|
| 五届十次董事会 | 2020 年4月28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
|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 | 2020 年8月21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相关情况和事项。 |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 年共召集4 次审计委员会专 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增加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详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 意见。任职期间,本人积极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委员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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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经营情况、投资活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对公 司的内控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 年度、2020 年一季度、半 年度、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审查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 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等时间,积极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内 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 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等有关公司 的报道,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市场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 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0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 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2020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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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2020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晓玲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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