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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LI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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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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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棉之先生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4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在我将 201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共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未发生 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情况,未发生连续2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 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 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杨棉之 | 6 | 6 | 0 | 0 | 0 | 否 |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各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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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杨棉之 | 2 | 2 | 0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会议 | 日期 | 独立意见类别 | 独立意见内容 |
|---|---|---|---|
|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 | 2014 年3月22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公司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
|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 | 2014 年5月6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
|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 | 2014 年8月19 日 |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 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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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关联方参与认购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4 年至2016 年)的 议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等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就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2014 年 激励对象与期权数量调整的议案》、 三届十七次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10 月24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董事会 次会议议案发表的 日 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等发 独立意见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 议。
1、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用审计机构、审计部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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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 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与公司高管 进行交流,知悉公司的经营情况。此外,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 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2014 年度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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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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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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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棉之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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