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NHUI ANKE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May 15, 2013
55035_rns_2013-05-15_7340722d-4add-4a54-b0c6-73e6fe2673ea.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 2013-026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012 年10 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3 年3 月22 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3 年3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 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
4、2013 年4 月23 日,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 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 > 及其摘要的 议案》。
5、2013 年5 月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安科生物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说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期激励对象为 188 名,其 中程盼、徐彬彬、魏皓、王贺 4 人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在具备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取消程盼等 4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授 予其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0 股。公司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
1
励对象为 188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15,000 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为 184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5,555,000 股。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
|---|---|---|---|---|
| 付永标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00 | 168% | 005% |
| 、 | , | . | . | |
| 赵辉 | 董事、副总经理 | 140,000 |
2.36% | 0.07% |
| 王荣海 | 董事 | 50,000 | 0.84% | 0.03% |
| 吴锐 | 董事 | 30,000 | 0.51% | 0.02% |
| 盛海 | 副总经理 | 200,000 | 3.37% | 0.11% |
| 姚建平 | 副总经理 | 130,000 | 2.19% | 0.07% |
| 宋社吾 | 副总经理 | 110,000 | 1.85% | 0.06% |
| 李星 | 董事、董事会秘 书 |
40,000 | 0.67% | 0.02%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76 人) |
4,755,000 | 80.05% | 2.52% | |
| 预留 | 385,000 | 6.48% | 0.20% | |
| 合计(184) | 5,940,000 | 100.00% | 3.14% |
详细分配情况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安科生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13 年 5 月)。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 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2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程盼、徐彬彬、魏皓、王贺 4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及 相应的股份并对首期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调整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首期激励对象 184 名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付永标、王荣海、姚建平、李星、宋社吾、吴锐、盛 海等以上 7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 2013 年 5 月 14 日前 6 个月存在卖出 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暂缓授予付永标、王荣海、姚建平、李星、宋社吾、 吴锐、盛海等 7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证券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 务备忘录第 9 号 股权激励 ( 限制性股票 ) 实施、授予与调整》、《安科生物: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 规定。
除上述 7 人暂缓授予以外,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77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 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 励对象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 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结论性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
3
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4、《安徽天禾事务所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1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