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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KE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3
Mar 2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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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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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不断优化公司薪酬管理体制,有效地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 认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2、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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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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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审批公司高管人 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检查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确定高管人员薪酬基数; 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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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采用固定津贴制。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经 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参考公司经营 业绩和个人绩效,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监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 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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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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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 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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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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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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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个人原因被免职或擅自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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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 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 同行业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其它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调整或修订, 从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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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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