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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KE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Dec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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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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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安 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创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 定,对安科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安科生物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9 号文核准,于2009 年9 月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0 万股,并于2009 年10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300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400 万股。

公司于2010 年5 月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120 万股。

公司于2011 年5 月实施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5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00 万股。

二、公司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安科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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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核心人员股东李星先生、付永标先生、吴锐先生、何云南先生、王荣 海先生、赵辉女士、宋社吾先生、陆广新先生、范清林先生、姚建平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股东徐振山先生、张来祥先生、杜贤宇先生、盛海先生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上述人员中,何云南先生已于2011年4月离职,杜贤宇先生仍为公司的其他 核心人员, 两人承诺已到期,所持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其他人员的具体任职情况进行了一定调整,目前均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2012年9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决定在限售股解 禁后至2013年10月30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含 实际控制人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在限售股解 禁后至2012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

经核查:安科生物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转让、 委托他人管理或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

  •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月4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409,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68%,实际

  •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102,3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

    • 3、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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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目前职务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 李星 董事、董事会秘书 1,541,250 385,313
2 付永标 董事、副总经理 3,555,000 888,750
3 吴锐 董事 1,417,500 354,375
4 王荣海 董事 2,180,250 545,063
5 赵辉 董事、副总经理 1,417,500 354,375
6 宋社吾 副总经理 810,000 202,500
7 陆广新 监事 742,500 185,625
8 范清林 监事会主席 1,235,250 308,813
9 姚建平 副总经理 1,215,000 303,750
10 徐振山 监事 472,500 118,125
11 张来祥 监事 967,500 241,875
12 盛海 副总经理 855,000 213,750
合计 16,409,250 4,102,314

四、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安科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及 2012 年 9 月 26 日作出的减持股 份安排;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 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 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 构对安科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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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 晨 李洲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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