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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KE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Aug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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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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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 : 2022-063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刘光福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1. 征集人未持有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光福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光福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 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光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光福先生,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 年大学本科毕业,1994 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历任中共安徽省霍山县诸佛庵区 委书记,霍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副处长,安徽安泰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2-062)。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有利 于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 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2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7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 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 1 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 权委托书”)。

第 2 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 3 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 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区海关路 k-1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转刘光福

邮编: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16867

传真:0551-653199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 4 步:由公司聘请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 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 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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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见后附件。

附件: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披露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安徽 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的公 告》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光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徽安科生物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 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 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若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 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 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3、委托人投票权的股份数量以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9 月 5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