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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 ANKE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9, 2016
55035_rns_2016-11-09_1bcd433f-4849-4f6b-a141-5ff7312768e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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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 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吴锐先生、王荣海先生、付永标先生、赵辉女士、范 清林先生、郑卫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本照先生、曹进先 生、周泽将先生、张本山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一致认为上 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上述十二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3、根据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社会兼职等情况, 没有发现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上述四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4、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十 二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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