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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 Yeas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Feb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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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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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2021-012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30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 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 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 限公司转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7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业绩考核 体系和考核办法,结合公司经营特点、所处行业情况,科学 设置考核目标。若公司未满足业绩目标,当年不得授予权益。
三、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当建立和完善股权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将权益的授予、解锁与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可以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已经行权的权益应当建立退回 机制,由公司进行处理。
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定标的股票来源,应采取向 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以及其他合规方式,不 得仅由国有股股东等部分股东支付股份或其衍生权益。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该公司由组织任命的董事、高 管人员、监事、独立董事,以及按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其他人员,不得纳入激励范围。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全部有效期内所涉及的全部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若满足中小市 值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条件,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 益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可适当上浮,上浮后控制在3%以内, 否则控制在1%以内;激励对象单人所涉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 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董事、高管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 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其薪酬水平原则上与上市 公司上年度报告披露的薪酬水平一致)。
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 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以及公司标的股票的单位面值。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 年;限制性股票解禁售期不少于2年(24个月),解锁期不 少于3年(36个月)。
九、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后,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关, 要确保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2021 年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