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NGANG STEEL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Dec 10, 2020

53883_rns_2020-12-10_03cac4df-eaaa-4715-807b-c7c9a3e8261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 05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接受不认同其投票意向的股东的委托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冯长利先生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冯长利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 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征集人接受不认同其投票意向的股东的委 托。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 股票代码:000898
  • 法定代表人:王义栋
  • 董事会秘书:马连勇
  •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 邮政编码:114021
  • 联系电话:0412-6734878
  • 传真:0412-6727772
  • 互联网地址:www.ansteel.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2.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2020
3.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 11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长利,其 基本情况如下:

冯长利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5 月,管理学博士,现任大连理工 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冯先生毕业于大连工学院,获电子专业学 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系统工程硕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 工大学,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冯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大连分公司信息部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党支部 书记、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运营与物流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冯 先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教育部科技奖励评审专 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esearch》、《中国管理科学》、《管理评论》等国内外知 名期刊审稿专家。截至目前,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并且对《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2、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李镇先生、李忠武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 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股市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 A 股股东。公司 H 股股东的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事宜不适用 本 公 告 , 其 详 情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征集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00-12:00,13:00-16: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

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 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 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收件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412-8417273 传真:0412-6727772

邮政编码:1140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 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 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冯长利 2020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 随时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 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冯长利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3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 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 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 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