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NGANG STEEL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Dec 10, 2020
53883_rns_2020-12-10_03cac4df-eaaa-4715-807b-c7c9a3e82615.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 05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接受不认同其投票意向的股东的委托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冯长利先生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冯长利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 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征集人接受不认同其投票意向的股东的委 托。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 信息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 股票代码:000898
- 法定代表人:王义栋
- 董事会秘书:马连勇
-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 邮政编码:114021
- 联系电话:0412-6734878
- 传真:0412-6727772
- 互联网地址:www.ansteel.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
| 2.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2020 |
| 3.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
| 4.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委托书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 12 月 11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长利,其 基本情况如下:
冯长利先生,出生于 1963 年 5 月,管理学博士,现任大连理工 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冯先生毕业于大连工学院,获电子专业学 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系统工程硕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 工大学,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冯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大连分公司信息部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党支部 书记、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运营与物流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冯 先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教育部科技奖励评审专 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esearch》、《中国管理科学》、《管理评论》等国内外知 名期刊审稿专家。截至目前,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四)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并且对《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2、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 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董事李镇先生、李忠武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止 2020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股市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 A 股股东。公司 H 股股东的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事宜不适用 本 公 告 , 其 详 情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征集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00-12:00,13:00-16: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
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 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 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收件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412-8417273 传真:0412-6727772
邮政编码:11402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 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 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 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冯长利 2020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 随时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 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冯长利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 |||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 |||
| 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4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 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 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 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