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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fu CE LINK Limi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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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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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7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能实业”)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 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 年6 月30 日,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122 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79,942,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580,237.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02,362,362.91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 年8 月12 日划转至专项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122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29 号)。公 司就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划总金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 | 18,321.316,621.316,621.31 |
| 2 | 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 | 51,096.02 | 22,661.19 | 16,902.43 |
|---|---|---|---|---|
| 3 | 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3,953.74 | 13,953.74 | 9,533.48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 合计 | 90,371.07 | 50,236.24 | 40,057.22 |
注:1、经公司2020 年1 月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消费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东莞市大岭山 镇百花洞村,实施主体由“海能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能实业。
2、经公司2020 年4 月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取消原募投项目“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二期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1,060.04 万元(包括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及“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中11,700 万元调整用于新增项目“东莞大岭 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一期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变,项目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 年4 月29 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57.22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10,950.91 万元(包括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等的净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 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 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 | 2021 年4 月29 日 | 2021 年6 月30 日 |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为“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由于 公司此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取消原募投项目“江西遂川消费电子产品二期 项目”,新增“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导致新增项目报批、落地 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项目可使用时间,无法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主体建筑的建设,正在进行后期验收、装修等工作。
公司考虑后续生产设备选型、设备调试与试产等工作,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保证募投 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募集资金作用,公司决定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进行延期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延长至2021 年6 月30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东莞大岭山海能实业电子制造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 同意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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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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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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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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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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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