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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Dec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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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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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528 恩德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12/27 | 發言時間 | 14:32:54 |
| 發言人 | 黃逸嫺 | 發言人職稱 | 代理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8376866 |
| 主旨 | 更正公告本公司擬處分不動產予子公司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
| 符合條款 | 第 | 20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8/09 |
| 說明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南崁路一段99號11樓之1及地下二樓停車位之不動產產權 2.事實發生日:108/8/9~108/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桃園市南崁路一段99號11樓之1面積122.54坪,每坪145,000元,總價17,768,300元。 地下二樓停車位面積21.35坪,總價1,800,000元。 交易總金額為19,568,3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總格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總格公司),本公司綜合持股79.94%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活化閒置資產、對集團整體資產做有效配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及其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原始交易對象為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取得日期為中華民國97年5月18日,原始取得價格為土地 加建物為12,109,68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約為9,850,873元,惟本公司對總格公司擁有控制權,故相關利益逼需遞延認列 於遞延利益(負債類科目),將於往後總格公司提列折舊時陸續實現轉列處分利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執行訂約、付款、過戶及其他相關事宜。 本次交易並無其他重要限制條件及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本公司及總格公司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總格公司委託的南崁不動產的鑑價報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本次交易金額為19,568,300元,不及新台幣1億元及本公司淨值20%(依照108年3月31日 經會計師核閱後之淨值計算為516,338仟元),故本次交易並不需委託專業估價者出具 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活化閒置資產、對集團整體資產做有效配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8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8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案於民國108年8月9日經總格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8年8月13日經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本公司於108年8月9日及8月13日之公告誤植「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 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欄位之內容「總價17,768,3000元」, 應為「總價17,768,300元」。暨108年8月9日之公告誤植「董事會通過日期」欄位 之內容「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應為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項規定」,故特此更正 ,其餘均未異動。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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